⑴ 什麼是真正的婚姻
世界這么大,人有那麼多,遇見誰都是一個美麗的開始,只是一路走來,你才會慢慢發現,誰才是你的風景,你的依靠。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或許我們都會遇到自己喜歡的人,之後我們會和他邂逅一場浪漫的愛情故事,同時也會一起步入婚姻殿堂,一起組建家庭。在兩個人的感情當中,或許我們會結婚,結婚之後,婚姻是兩個人的事情,我們需要好好的相處,才能夠經營好我們的婚姻生活。真正的婚姻是需要兩個人共同付出,一起承擔責任的。
有人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但我並不是這么認為的。如果兩個人在生活中共同付出,一起承擔責任,在遇到困難的時候一起面對,一起陪伴彼此慢慢變老,那麼這樣的婚姻也會非常的幸福。
⑵ 什麼叫事實婚姻合法嗎
什麼叫事實婚姻合法嗎
什麼叫事實婚姻?事實婚姻合法么?事實婚姻是相對於合法婚姻而言的一種婚姻形式,最明顯的一個特徵就是雙方沒有在民政局進行領證登記的環節,但符合結婚的其他實質條件。事實婚姻的出現有著我國特定的國情,而關於這一婚姻形式是否合法也不能一概而論,下面來看看這篇文章-什麼叫事實婚姻合法嗎?
一、事實婚姻的認定
事實婚姻是相對於合法登記的婚姻而言的,本質上屬於違法婚姻,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國情,為了維持一定范圍內特別是廣大農村人口婚姻關系的穩定,國家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之間的關系有條件地予以認可,這就產生了「事實婚姻」這一概念。
1994年2月1日後共同生活的就已經不存在事實婚姻的問題了,只能屬於同居關系(補辦結婚證的除外)。
二、事實婚姻合法嗎
根據上面的解釋可以知道,事實婚姻就是指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婚姻,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公布實施《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在這之前結婚的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的實質要件的,法律承認這個事實婚姻合法。
但是自1994年2月1日後,只要未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其婚姻關系一律無效,不受法律保護,因此所有在1994年2月1日以後結婚的,事實婚姻就不再是合法婚姻。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現在只有經過民政局登記領證這個手續之後,符合條件的兩個人才算是真正的夫妻關系。
一、婚姻是什麼?
婚姻,泛指適齡男女按照婚姻法在經濟生活、精神物質等方面的自願結合,並取得法律、倫理、醫學等層面的認可,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戶成親,共同生產生活的一種社會現象。形成人際間親屬關系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根據觀念和文化不同,通常以一種親密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以婚禮的方式來宣告成立。結婚的原因很多,如法律、情感、經濟、精神信仰、社會、個人生活、生理心態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基礎和根據。雙方家長稱「親家」或「姻親」。(情感問題咨詢可加導師/信:)
普遍認同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形式,也有地區認同同性婚姻。在部分地區過去的.文化歷史及許多古老部落中亦存在其他的婚姻形式,現今某些地區或宗教的法律亦承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世界上多數國家與地區採用婚姻登記制,在滿足其條件下不限制結婚次數。
二、事實婚姻的認定條件
事實婚姻,指沒有配偶的男女,未在結婚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便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兩性結合。
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系存在的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自1994年2月1日以後,盡管我國《婚姻法》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但這並不代表法律將徹底不承認事實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與他人形成事實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形成事實婚姻,即使沒有到民政部門進行結婚登記,仍然可以認定是重婚。
1、事實婚姻的當事人雙方應無配偶
事實婚姻是指男方兩人沒按法律規定進行婚姻登記,既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婚姻,兩人沒有夫妻名義,卻履行 了夫妻的義務。但事實婚姻的雙方要沒有配偶,若一方或雙方有配偶則構成重婚罪。
2、當事人在一起時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婚外戀與事實婚姻是不同的,婚外戀是指一個人結婚後在外面保養情人,是違背我國道德與法制的。而事實婚姻是兩人在一起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所以兩者是不同的。
3、事實婚姻的男女雙方具有公開的夫妻身份
男女雙方與夫妻的名義生活,並得到周圍人認可,在別人眼中認為他們是夫妻關系的,但沒有進行婚姻登記的為事實婚姻。
4、事實婚姻的當事人未履行結婚登記手續
事實婚姻的特點是雙方達到了法定結婚條件,但因為各種理由沒有進行結婚登記的夫妻,雖然他們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但他們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
⑶ 對婚姻要求比較現實是什麼意思
對婚姻要求比較現實,無疑就是不再相信愛情,只看重物質!
⑷ 婚姻的現實真相到底是什麼
性是肉體生活,遵循的是快樂原則。
愛情是精神生活,遵循的是理想原則。
婚姻是社會生活,遵循的是現實原則。
這是三個完全不同的東西。
而婚姻當中很難把三者統一在一個人身上,這才是現實婚姻的真相。
無論你跟誰結婚,最後都會後悔的,很多時候你都會在某一個瞬間想要掐死對方,不存在完美的人。
那些所謂婚姻幸福的,並不是找了一個完美的人,而是兩個人都接受了對方的好,而又接住了對方的不好。
所以無論你和誰結婚,都要保持自己的單身力。
列舉幾條婚姻的真相:
1、一邊相互嫌棄,一邊不離不棄。
不吵架的時候,可以為ta去死,吵架的時候,覺得該死的是ta,吵完以後又覺得,ta死了我怎麼辦?
所謂話糙理不糙,夫妻之間,誰不是一邊嫌棄,又一邊依賴呢。
2、一邊陪伴,一邊孤獨。
這個世界上,本就沒有感同身受,哪怕是每天共枕同眠的伴侶,也沒辦法完全理解你的感受,所以婚姻中感到孤獨,是正常的現象。
因為婚姻是兩顆心的吸引,也是兩個人搭夥過日子,大風大雨來臨時,有人陪你一起度過,就足夠了。
3、一邊愛情,一邊親情。
兩個人結合之初,大多是因為愛情,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很多人會覺得激情不再,愛情消逝,於是開始懷疑,選擇這個人共度餘生,真的是對的嗎?
其實,每一段感情都有它的意義,愛情的沖動激情讓兩個陌生人相依而靠,而親情的責任與承擔才能讓兩個人走得更遠。
4、一邊感動,一邊瑣碎。
沒了戀愛里的風花雪月,當愛情與生活碰撞的時候,更多的是瑣碎的雞毛蒜皮與家長里短。
在瑣碎中製造感動,在感動中甘願瑣碎,就是婚姻的日常。
5、一邊得到,一邊付出。
婚姻中,最怕的是單方面的付出。如果總是一個人付出,一個人索取,那麼婚姻的天平就會失衡。
在得到對方的愛時,也嘗試多去為對方付出,你來我往的婚姻,才會更長久。
「婚姻就是愛情、責任、精神成長的綜合體。」
沒有愛情的婚姻,寡淡無趣,令人看不到人生的樂趣;
沒有責任的婚姻,如同信馬游僵,隨時都有脫韁的危險;
沒有精神成長的婚姻,沒有長遠的目標,婚姻中的兩個人走不了多遠就散了。
剝去這些外在條件,我想婚姻還有一個很重要的點,那就是人人都需要親密關系。
漫漫人生路,我們需要一個伴侶,在你膽怯的時候推你一把;
在你脆弱的時候,擁你入懷;
療愈你內心的創傷,陪伴走過這場人間旅程。
強大的人看淡結果,重視過程,放下執念,重視當下。
當你不怕失去的時候,你才會真正得到幸福、平靜。
沒有那麼多十全十美的婚姻,願我們都能在看透婚姻的真相後,依舊有保持相愛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