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婚姻法婚前房產分配的規定是怎樣的
依據《民法典》的規定,一方婚前取得的財產,如婚前個人的勞動所、繼承取得的財產、復員、轉業費用等,屬桐塌於個人婚前財產,夫妻感情破裂離婚後,婚前財產不參與分割。而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鉛輪困》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槐念方的財產。
⑵ 新婚姻法二婚婚前房產遺產分配
法律分析:按照《民法典》的規定,夫妻雙方婚前的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財產有約定的從約定,無約定的視為共同共有。所以,夫或妻一方死亡的,如果沒有遺贈撫養協議或者遺囑,其婚前個人財產遺產應當按法定繼承,由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分繼承。繼承按照第一順位(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順序進行。夫妻共同財產除非另有約定,應將一半視為死亡一方的遺產按照法定繼承繼承。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第一千零六十六條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分割共同財產:(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利益的行為;(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療費用。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⑶ 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怎樣分割
《婚姻法》規定了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所得的生產、經營收卜搏益及知識產權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婚姻法》解釋(二)中也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以型滾祥個人財產投資所得的收益為 夫妻共同財產 」。但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婚前財產本身產生的增值(如黃金、房屋漲價)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如何處理往往存在爭議。《解釋三》第五條規定是對「孳息屬於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則的詮釋,同時也避免了實際中財產收益是否屬於「投資收益」的紛爭。即今後夫妻一方 婚前個人財產 ,無論是「投資」性質還是「自用」性質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問,該財產在婚姻期間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備圓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⑷ 新婚姻法對婚前財產如何分配
婚前財產分配如下:婚前財產屬於一方個人財產,不進行分配。個人財產不因婚姻拍攔搜關系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無需分配,但是夫妻可以書面約定婚前財產的分配,根據約定進行分配。
新婚姻法婚前財產如何界定:一、關於婚前財產、什麼是婚前財產?1.婚前財產衡備是指在結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2.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二、婚前財產的范圍、婚前財產如何界定?1.新婚姻法第18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2.我國《婚姻法》原則上規定夫妻各方婚前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但同時又允許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前個人財產歸夫妻雙方共有。三、婚前財襲歷產的歸屬、婚前財產如何分割?1.新婚姻法規定婚前財產為夫妻一方個人財產。2.婚前財產不做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