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新婚姻法規定小三判刑嗎
根據我國新制定的新婚姻法里小三不違法,對婚外戀行為本身,中國法律並未明文規定。但是因婚外戀行為引起的虐待、遺棄、重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溺嬰、傷害、兇殺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高笑行為結果違法。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巧畢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四條,夫妻戚寬含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Ⅱ 新婚姻法對小三怎麼處理
我國法律並未明確規定關於小三的問題,但若小三存在以下情形就觸犯法律行為:
1、小三已經結婚且出軌並與第三者另行辦理了結婚證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會觸犯重婚罪;
2、小三出軌涉及的夫妻中有一方是軍人的屬於破壞軍婚的情況,是要被判處坐牢的;
3、小三毆打原配或者是私自、夥同他人轉移原配及丈夫的財產屬於違法行為。
根據法律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道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明知是現役軍肢銷腔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壞軍婚罪的處罰犯破壞軍婚罪的,處歷衫三年以下有斗坦期徒刑或者拘役。
Ⅲ 新婚姻法規定小三判刑嗎
不會,我國的法律目前沒有小三判刑的相關規定,小三的問題本身就是道德問題,婚姻法一般不做干涉,如果涉嫌重婚的,可以判刑的。婚內出軌懷孕起訴離婚的情況,出軌可以作為離婚的依據,一般不會坐牢。夫妻一方出軌的,法律上通常認定雙方感情破裂。若此時起訴離婚,即使被告不同意離婚,在原告堅持離婚的情況下,法院通常也會判決離婚。婚外情的雙方只會受到來自社會的道德譴責和約束,只有該婚外戀行為構成重婚罪時,才可以判刑。重婚是犯法的,根據司法實踐,如果小三有以下3種情況,會被判刑坐牢:
1、自己結婚了,還和別人領證結婚或以夫妻的名義同居的;
2、自己沒結婚,但明知道對方已經結婚了還和另一方結婚或以夫妻的名義同居的。只有這兩種情況會構成重婚罪,可能被判刑,一般是判2年以下。
3、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處罰更加嚴重。
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協議離婚的條件
1、雙方當事人系合法登記的夫妻。
沒有經過民政局登記的事實婚姻關系的解除,需要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辦理。如果結婚證是假的,民政機關根本沒有雙方婚姻的備案登記,也需要通過法院來解除婚姻關系。
2、夫妻雙方對離婚須達成合意。
也就是夫妻雙方均明確表示自願同意離婚,一方不同意離婚,就不能協議解除。
3、雙方當事人必須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了一致意見。
如果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對於共同財產的范圍確定,以及如何分割不能協議一致,民政局也無法辦理協議離婚手續,還是要去法院辦理離婚手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