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你覺得同性婚姻為什麼不應該合法化
個人覺得,不應該合法化。
1.人類從誕生以來,繁衍生息幾千年,一直都是提倡的男性與女性相結合,這個是出於人類生存發展需要,也是人類歷史發展的客觀規律,違背這個規律,必然要遭到懲罰。
2.當前我國正處於男多女少的階段,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化,必然會導致更多的同性結合,對我國的傳統文化造成一定的影汪沒響,不利於社會的安定團結。
3.同性困做納婚姻還會帶來相關疾病的傳播,對社會胡岩衛生事業造成一定的影響,也不利於培養優秀的下一代。
『貳』 你認為同性戀之間結婚合法嗎,談談你對同性戀的看法
在中國現在已經越來越多的同性戀。不管是男生還是女生之間,他們都會選擇和同性來結婚,而在中國,我並不知道婚姻法有沒有規定同性戀是不是合法的,但是對於現在這個族槐源社會來說,同性戀也是會被認可的。不過對於我個人來說,對於同性戀,我覺得我們應該用正當一點的眼光去看他們。
那麼對於很多明並的家長來說,他們都是不會支持這樣的感情的。不過就我個人而言,只要是兩個人之間有感情的話,那麼即使是同性戀也是可以被允許的,為什麼張國榮會死,就是因為他是同性戀,他遭受的壓力重大,其實同性戀不一定就是我們認為的那麼變態,只能說同性戀是我們每個人的選擇,所以我們還是根據自己眼光選擇支持!
『叄』 怎麼看待同性戀婚姻
同性戀婚姻其實是自由的。
同性戀是正常的,那麼同性戀婚姻合法化就是一個必然的趨勢,因為婚姻是一個人所擁有的正常權利,法律不會因為是少部分人群就視而不見。
內容擴展:
現在越來越多的國家已經合法化了,這是一個大的趨勢,中國也不例外,不是說要跟隨國際變化,也不是趕潮流,而是保障所有人的基礎人權是每個人、每個國家都應該做的。
當然,就目前中國的社會環境還不適合進行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也許這一過程需要十幾年甚至幾十年,但有些事還是要做的,量變引起質變。
隨著同性婚姻在全球很多國家和地區內陸續合法化仿坦頌,在中國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呼籲並推進它的合法化進程。毋庸置疑,這將會是任何一個文明社會的必然趨勢。
但是目前來說,需要再等待多久,誰也沒有答案。所以,對於同性伴侶來說,最好的方式就是選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進行注冊和結婚,還能順便蜜月旅行,再完美不過了~
至於選擇哪個國家作為旅行結婚的目的地,這完全看伴侶自身的需求哈,推薦純英語國家,例如紐西蘭,相對來說不管是出行還是結婚,語言上都沒有備鄭太多障礙,而且風景優美民風淳樸,是目前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中比較數一數二的旅行結婚體驗感較好的國信碰家。
當幸福感越來越少的時候,就是一個信號,是需要你作出選擇的時候,哪怕付出沉重的代價,只要生命安全,都需要做決定,而且要跟隨本心。
因為,同性戀不是病,是一種狀態,是對情愛的一種態度和觀念,也是一種信念和信仰,沒有病,就無需治。要怎樣的結果,都是要自己來做主,充分的捍衛自己的權力,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無可厚非。
因為有結婚的事實,所以要處理好分開以後的情感事物)如果想息事寧人,就需要一隱到底,分開的理由都不能以此為主,這樣才能夠順利的過渡到獨居,否則,可能要花很多的時間和精力去處理這些後遺症,如果像案主一樣,十年的生活,不做好善後的計劃和安排,不如不分開,繼續卧底。
總結,因為大部分人對同性戀有各種各樣的評判,所以,就拿出來簡單說兩句,不管怎樣,我個人認為這不是病,而且很多領域也不認為這是病,既然不是病,就無需特別關注。
很多人會以道德、變態等等來攻擊,沒有意義,也沒有價值,畢竟,在愛情的選擇上來看,每個人都是公平的,沒有性別,沒有年齡,沒有地域,沒有國界,更沒有身份背景,至此,過好自己,祝福他人,人生路才會更寬廣。
『肆』 同性婚姻合法化
同性婚姻在我們國家不合法。同性婚姻是不受保護的。同性是無法登記結婚的。但是,這並不等於我們的法律將同性婚姻完全排除在外,也不等於同性婚姻在我們這里就一定不合法。對於同性婚姻,法律現狀是,既不能完全排除其合法性,但又沒有允許其進行合法登記的法律依據。兩個成年同性如果去民政局申請辦理結婚登記,民政局可以不受理,因為登記同性間婚姻缺乏法律依據,不屬於其受理登記范圍。從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角度看,民政部門不受理登記的這一行政不作為是合法的。但是,民政局不能說,他們這種關系是為法律所禁止的,是違法行為,是非法關系。同性間婚姻現行關系因為不受中國婚姻法調整,所以之間的關系不受中國婚姻法的保護,當事人不能根據婚姻法來主張配偶權等專屬於男女夫妻關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