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民法典司法解釋婚姻家庭編
法律分析:民法典司法解釋婚姻家庭編總共有九十一條,是根據民法典、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該解釋有六個部分,分別是:一般規定、結婚、夫妻關系、父母子女關系、離婚、附則的相關解釋。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六條 男女雙方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補辦結婚登記的,婚姻關系的效力從雙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規定的結婚的實質要件時起算。
Ⅱ 民法典中婚姻家庭繼承篇是哪些法的繼承
民法典是我國的第一部以法典形式制定的基本法律,是民事法律制度的綜合立法。因此,民法典也是對以前相關民事立法的繼承與發展。民法典裡面的婚姻家庭繼承篇就是把以前的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三部基本法律匯總在一起的,因此,也是對這三部法律的繼承。
Ⅲ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編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結婚的相關內容,草案規定,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對方,不如實告知的,對方可以請求撤銷該婚姻;知增加一項婚姻無效的情形,規定以偽造、編造、冒用證件等方式騙取結婚登記的婚姻無效;草案新規定了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道離婚申請。
Ⅳ 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1、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2、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3、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民法典中倡導:家庭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Ⅳ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編有哪些主要內容
8月27日,備受社會關注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這是民法典編纂工作的重要一步,是我國民事立法中的一件大事。
為維護婚姻登記制度的權威性,保障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遏制利用偽造、變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證件、戶口簿、無配偶證明等方式騙取結婚登記的行為,草案規定以偽造、變造、冒用證件等方式騙取結婚登記的婚姻無效。
據介紹,實踐中,由於離婚登記手續過於簡便,輕率離婚的現象增多,不利於家庭穩定。為此,草案規定了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Ⅵ 民法典中的婚姻法
法律分析: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篇針對婚姻家庭領域內的新情況、新問題在結婚、離婚等方面完善了相關規定。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條 本編調整因婚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