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死亡宣告撤銷後,原婚姻關系能否自行恢復
案例:趙某1949年逃出大陸,不知下落。1981年,其孫某向法律申請宣告趙某死亡,法院依法律程序作為死亡宣告。1983年,孫某再婚,1987年,後夫因病去世。1988年趙某從海外歸來,見到原妻孫某悲喜交加,當即表示要與孫某共同生活,安度晚年。人民法院根據趙某本人申請,撤銷趙某死亡宣告,同時指出,趙某如與孫某共同生活在一起,必須重新履行結婚手續。
評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規定被宣告死亡者與其配偶的婚姻關系,自宣告之日起消滅,那麼,死亡宣告被撤銷後,原婚姻關系能否恢復呢?對此,《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修改稿)》第36條規定,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銷時,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關系從撤銷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復,其配偶再婚,以及再婚後又高婚或者再婚後配偶又死亡的,則不得認定夫妻關系自行恢復。由於上例中孫某的情況屬於後一種,即再婚後配偶又死亡的,這就決定了趙某與孫某的婚姻關系不能自行恢復,需要履行結婚手續。
『貳』 婚姻感情破裂,還能修復如初嗎
首先感情這個東西人類是最難把握的,因為多變,好比天氣,有時下雨有時天晴,有時打雷有時刮風,也容易受外界的影響。不管怎麼樣最重要的還是看雙方怎麼去磨合處理,破裂也要看什麼程度,不是說每種破裂都到無法回到過去的地步,相反有的經歷過後會更加珍惜相愛對方,彼此更加的了解,在這我只能給你提兩點建議。
總之前提是如果彼此還對對方有愛意的話,願意給自己和對方一個再次相愛的機會,不妨放下不如意和芥蒂,勇敢去愛,不留遺憾,隨著時間流逝,破裂的痕跡會慢慢癒合,隨著經歷越來越多,人也會越來越成熟,曾經以為做不到的事,回頭看也沒有想像中的那麼難。
人生不如意的事十之八九,而感情也不可能好到一成不變,如果不愛就請放手,如果還愛,就請繼續,忘掉不愉快,敢於執子之手,且以深情共白頭,創造屬於你們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