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法律為什麼不保護婚姻還破壞婚姻
你的這個觀念是不對的。
第一、法律保護的是合法的婚姻,不合法的婚姻,法律怎麼保護呢??
第二、我們常規語境下的「婚姻」與法律上的婚姻,並不是一回事,法律上的婚姻必須是主體資格適格、程序正當、完整的民事行為,而民間的說法往往並非如此,你需要釐清這個認識。
第三、法律有的時候不保護的婚姻,是當事人的行為並不涉及法律問題,僅僅是道德問題,不是法律的管轄范圍。
舉例:A男是個帥哥,風流倜儻玉樹臨風,與B女自由戀愛,然後同居一年有餘;A男長期沾染賭博、酗酒、家暴諸多惡習,B女無法忍受,認識了C男。C男是一個叉車修理工,為人忠信、本份、勤勉,但是外形比A男差遠了,但是C男的人品深得B女的青睞,遂與C男產生戀情,離開了A男,與C男居住在一起。於是,A男憤憤不平,向所屬地的派出所報案,稱C男破壞別人的家庭,搶別人的老婆。
那麼,C男是否破壞了別人的家庭??A男與B女的關系是否受法律的保護??
㈡ 什麼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婚姻
沒有領結婚證的,以前叫事實婚姻。現在不承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