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離婚調解後反悔怎麼辦
離婚調解後反悔可以:夫或妻一方戶籍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手續。
從財產關繫上來講,調解書中所涉及的財產對夫妻雙方有約束力,違約時,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以方是協議離婚的,離婚後一方對財產部分反悔的。
如果是因為當時受欺詐、或者脅迫原因簽訂的,不是本人真實意思表示,那可以在離婚後一年內提出來撤銷,並且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充分的,或者過一年時效的,都無法實現撤銷的目的了。
離婚
離婚(divorce)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按照中國《婚姻法》的規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
2021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施,為了貫徹民法典有關離婚冷靜期制度的規定,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冷靜期。新調整後的調整離婚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等。
② 婚姻法如果離婚財產分割我後悔了怎麼辦
離婚後對財產分割後悔的,除非存在欺詐脅迫的情形,否則後悔也沒有用。因為離婚財產分割是雙方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所以雙方都不得反悔,如果沒有欺詐脅迫的情形,即使起訴要求重新分割,法院也會駁回訴訟請求。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