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起訴離婚需要什麼證據
起訴離婚需要以下證據:
1、證明當事人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2、證明由一方撫養子女為宜的證據;
3、證明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
4、證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的證據。原告與被告之間存在夫妻關系的證據,主要是結婚證,如果結婚證遺失,可去婚姻登記機關或者檔案館開具證明。子女狀況,提供子女出生證、戶口證明,夫妻雙方撫養條件、子女願意跟隨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證明。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的證據,離婚判決與否的重要標准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因此證據非常重要。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一般證據有相關單位的出具的原、被告分居滿兩年的證明、婚外情的證據、存在家庭暴力、賭博、吸毒等情況的證據、公安機關的出警記錄等。關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及共同債權、債務情況的證明,此類證據有銀行存單或或銀行出具的借款合同及有價證券等的證明,如經營公司的應提供出資證明、股權證明等,如果財產已經轉移,應提供轉移處所有關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州殲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第五十二條 父母雙方可以協議由一方直接撫養子女並由直接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養費。但是,直接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六十九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協議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調解離婚為條件的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如果雙方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以及債務處理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條的規定判決。當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簽訂的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的條款,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登記離婚後當事人因履行上述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訴訟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訴訟離婚的具體流程如下:
1、原告局枝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材料並進行審查,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3、經審查如果訴訟符合法律規定,則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提交的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4、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調解桐跡敏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5、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
『貳』 離婚起訴需要的證據有哪些
1.書證2.物證3.視聽資料4.證人證言5.當事人陳談宴述6.鑒定結論7.勘驗筆錄二、離婚 如何收集證據 、離婚案件證據目錄? (一)證明當事人(原告、被告)的 訴訟主體資格 的離婚證據1.證明原告、被告是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系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 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街道辦出具的證明。 3.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或經常居住地公安機關的證明。 (二)證明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鑒定,提出證人。 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街道辦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 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 與他人同居 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或居委會、街道辦、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實施家庭暴力 、虐待 遺棄家庭成員 引起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 請求損害賠償 。 (三)證明有一方撫養子女為宜的離婚證據1.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他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 2.如涉及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願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據。 (四)證明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有共同財產的離婚證據1.證明有房產的,應提交房產證或購房合同、交款發票或出資證明。 2.證明有銀行存款並申請法院調查的,應提交開戶行名稱和開戶賬號;證明有股票並申請法院調查的含芹銀,應提交股東代碼、資金賬號以及開戶的證券營業部;證明有車輛的,應提交行首侍駛證、車牌號。 3.證明對方在公司擁有股權的,應提交該公司的工商登記情況、出資的證明等。 4.證明一方有債權債務的,除提交借據以外,必有有相關的證據佐證。 5.證明夫妻雙方財產有約定的,必須提交協議書等相關的證據。 6.如 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但不能提供以上線索的,依法駁回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