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1980年婚姻法有哪些亮點
1980年的第二部《婚姻法》是在1950年《婚姻法》的基礎上,根據實踐經驗和當時婚姻家庭領域的新的情況和問題制定的。它對我國婚姻家庭立法的發展,表現在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一是對基本原則的補充,在重申原《婚姻法》各項原則的同時,增加了保護老人合法權益和實行計劃:生育的原則規定。
二是對結婚條件的修改,新法中適當提高了法定婚齡,界定了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的范圍。
三是擴大了家庭關系的法律調整,規定了祖孫間、兄弟姐妹間的權利義務;在夫妻財產制、扶養、撫養、贍養、收養和繼父母繼子女關系等問題上,新法的規定比原法更為具體明確。
四是對離婚條款的增補,其內容涉及離婚的法律程序和法定理曲,以及離婚後子女的撫育、財產和生活等諸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