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告民政局去哪個部門
2019年12月10日,尚某與男友前往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時,被告知「已結婚」了五次!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間,其與五名男子分別在山東鄒城、河北定州、河北圍場、安徽界首、江蘇如東登記結婚,故不能再辦理結婚登記。
無奈之下,尚某便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以他人冒用其身份辦理婚姻登記,致使其本人無法辦理婚姻登記為由,要求包括被告如東縣民政局在內的五地民政部門撤銷其相關的婚姻登記信息。但被告如東縣答復稱其沒有撤銷許可權,拒絕原告申請。
法院經調查審理認為,本案系一起被他人冒名登記案件,被告如東縣民政局將毫不知情的原告登記為婚姻一方,婚姻登記重大、明顯違法,系無效行政行為。
且原告的「婚史」仍存於全國婚姻登記系統之中,被告作為登記機關應當履行糾錯義務,主動依法進行補救,而不能以沒有職權為由放任該錯誤信息的存在。
2020年8月,江蘇南通開發區法院一審法院判決:
1、判決撤銷被告如東縣民政局拒絕糾錯的答復,確認原告尚某與第三人沈某在如東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的婚姻登記無效;
2、被告於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對原告的錯誤婚姻登記信息予以刪除。
【拓展資料】
在婚姻登記中,無論是被冒名登記的婚姻,還是受脅迫締結的婚姻,均違反當事人的意願,都是對婚姻自主權的侵害。
發現被人冒用身份結婚的維權途徑主要有以下幾種:
1、向行政機關反映,要求撤銷婚姻登記。原因在於,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是男女雙方自願,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被冒用身份登記結婚,該婚姻不具有合法基礎,因此婚姻登記機關可以依法撤銷。
2、如果婚姻登記機關拒絕撤銷,公民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婚姻登記機關,要求宣告婚姻登記無效,要求撤銷該婚姻登記。
3、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冒名者承擔侵權責任。主要理由是姓名權受到侵犯。
4、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冒用者的違法犯罪責任。根據《居民身份證法》,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可以處200-1000元罰款,或者處10日以下拘留。冒用他人身份情節嚴重的,還可能構成犯罪。
Ⅱ 怎麼投訴民政婚姻登記不給辦
1、一般是的,國務院民政部門主管全國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2、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哪姿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運握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旁緩慶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