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婚姻狀況是要以真實情況填寫。首先,要知道婚姻狀況主要有四種狀態,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喪偶。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因此,在婚姻狀況需要變更時,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去派出所變更婚姻狀況:
1、未婚情況的填寫:因出生報戶口時,戶口本中的婚姻狀況一般是不填寫的,但是成年之後如果有戶口遷移情況的,則婚姻狀況一欄一般會填寫未婚;
2、已婚情況的填寫:領取結婚證後,本人可以帶著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婚姻狀況;
3、離異情況的填寫:雙方離婚後,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調解離婚或者判決離婚,本人均可以帶著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或者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去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變更婚姻狀況。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第二十九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⑵ 准生證婚姻變動日期填什麼
法律分析:填寫離婚證上登記的離婚日期、結婚證上的復婚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六條 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⑶ 辦理准生證的婚姻狀況證明怎麼寫
婚姻狀況證明,只需要如實寫清楚婚姻情況就可以了。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結婚時間,子女情況等等。
⑷ 准生證網上辦理婚姻變動是什麼意思
准生證網上辦理婚姻變動意思應是你辦理准生證的時候個人信息顯示你婚姻狀況
婚姻有變動,是指在你的婚姻狀況中,你結了婚以後就是已婚女士,在戶口簿和或其它必要表格的婚姻狀況登記欄里是填寫「已婚」,現在你離婚了,那麼在戶口簿里的婚姻狀況欄肯定是婚姻狀況有變動,為離婚。只不過說婚姻狀況有變動是一種委婉的說法而已。
⑸ 婚姻變動怎麼填
以真實情況填寫。
婚姻狀況是要以真實情況填寫。填寫離婚證上登記的離婚日期、結婚證上的復婚日期。
婚姻狀況主要有四種狀態,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喪偶。
⑹ 復婚二胎的准生證申請表的婚姻變動日怎麼寫
復婚二胎,如果2個人沒有經歷過其他的婚姻,其實這個變動日期在我們這沒有關系了。實在要區分,就寫最近一次婚姻狀況也就是你復婚的日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