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民政局可以修改婚姻信息嗎
法律分析:可以。申請登記時,當事人須持有下列證件: 中國公民: 1、本人的戶籍證明; 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下同);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⑵ 國家政務服務平台上的結婚證信息怎麼更改
中午平台上面的結婚證信息是不能更改的,一旦結婚以後會在平台上面進行東西,所以自己是無法更改。
⑶ 結婚證信息錯誤怎麼改
法律分析: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中。若有任何信息錯誤,應及時更改,更改流程如下:1、本人帶上自己的戶口本、身份證、內容有誤的結婚證,去原先發放結婚證書的機構開內容有誤的證明。2、再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重新辦理新的證書。舊的作廢民政局收回。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