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婚姻資訊 > 無效婚姻具體有哪些緣由

無效婚姻具體有哪些緣由

發布時間:2023-06-11 07:19:22

❶ 婚姻無效的原因都有哪些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
1、重婚;
2、雙方或一方未達法定結婚年齡,即男早於二十二周歲,或女早於二十周歲;
3、方為直系血親或旁系三代血親;
4、雙婚姻無效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婚姻登記條例》第六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

❷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判定婚姻無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未到法定婚齡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有重婚、男早於二十二周歲、女早於二十周歲、雙方為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等情形之一,婚姻無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❸ 婚姻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據《婚姻法》第1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重婚的;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未到法定婚齡的。《婚姻法》第11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由此可見,不管是自始無效婚還是可撤銷婚均欠缺法律規定的結婚要件,所以我國的無效婚姻應分自始無效婚和可撤銷婚兩種。自始無效婚是指婚姻因欠缺實質要件,從成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即有效的婚姻關系從來就沒有存在過。可撤銷婚姻,又稱為相對無效的婚姻,就是指雙方當事人欠缺結婚合意的婚姻。凡是屬於嚴重違反公益性結婚要件而形成的婚姻,屬自始無效婚;一般性違反公益要件或違反公益要件的婚姻,屬可撤銷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條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❹ 無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所謂無效婚姻,是指違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條件的婚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謹告頃效:(一)友仔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三)祥陸有關夫妻在家庭中的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❺ 婚姻法規定的婚姻無效的原因有哪些

民法典 規定的 婚姻無效 的原因有哪些? 民法典規定的婚姻無效的原因有重婚的、有 禁止結婚 的親屬關系的、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 結婚 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未到法定婚齡的。民法典相關法律在保障結婚人群的權益不受到任何的侵犯,因此不符合相關法律的前提下結婚的婚姻是無效婚姻。 1、重婚的:在什麼情形下構成重婚? 有配偶而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重婚。根據《 刑法 》258條規定構成 重婚罪 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婚姻登記 管理條例》發布施行後,即1994年2月1日後,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 同居 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有哪些?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婚配。近親即指有親緣關系的人,更確切的說是指有不太遠共同祖先的人,通常追溯三代。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關於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具體有那些,法律並無細則區分,只有一些原則性規定。《母嬰保健法》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婚前醫學檢查包括對嚴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及有關精神病的檢查。該法38條對這三種疾病的范圍作了限定: (1)指定傳染病,是指《 傳染病防治法 》中規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風病等以及醫學上認為影響結婚和生育的其他傳染病。 (2)嚴重傳染性疾病,是指由於遺傳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喪失自主生活能力,後代再現風險高,醫學上認為不宜生育的遺傳性疾病。 (3)有關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未到法定婚齡的 按照《民法典》規定, 結婚年齡 ,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 民法典在保障所有結婚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婚要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否則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同時也會出現婚姻無效的情況,一般重婚、 近親結婚 、婚前患有特殊疾病、未到法定年齡等情況下結婚就是屬於婚姻無效。

閱讀全文

與無效婚姻具體有哪些緣由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什麼是建設性的幸福 瀏覽:40
怎麼弄掉健康成長系統 瀏覽:154
生肖裡面哪些算美女 瀏覽:602
魔環講的是怎麼的故事 瀏覽:816
女人嫁給了愛情該怎麼辦 瀏覽:847
我不在乎愛情將結束是什麼歌 瀏覽:566
不用說什麼就能明白的愛情 瀏覽:50
從哪裡可以咨詢婚姻法律網 瀏覽:977
愛情堅貞花正好下句是什麼 瀏覽:660
父母愛情老大為什麼去當兵 瀏覽:793
事業單位變更年度報告怎麼寫 瀏覽:54
婚姻證件管理專用章怎麼弄 瀏覽:967
男子求婚姻念什麼經 瀏覽:30
怎麼跟身邊的人推薦健康事業 瀏覽:299
有哪些美女當上了領導 瀏覽:922
如何刷高經濟 瀏覽:925
幸福樹腐葉病怎麼治 瀏覽:533
阿凡提分鵝故事告訴我們什麼道理 瀏覽:99
事業單位編制報考崗位如何選 瀏覽:653
經濟金融的大四實習崗位有哪些 瀏覽: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