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婚姻資訊 > 本人去哪裡差婚姻狀況

本人去哪裡差婚姻狀況

發布時間:2022-03-12 03:50:48

❶ 查自己的婚姻狀況在哪查詢

如果結婚證丟失,可以去當地民政部門補辦結婚證。不用查,持結婚證或者戶口本就可以證明婚姻狀況,不用開具證明。

❷ 怎麼查個人婚姻狀況

這個只能他本人去查詢了,別人是無法查詢的屬於個人隱私,而且你就是查了也未必是真的,應為各省之間沒有聯網,如果他是A省的,但是在B省登記的,那麼A省是查不到的。

❸ 查詢婚姻狀況要去哪裡查

查詢婚姻狀況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可以查詢。在結婚後結婚狀態就會變成已婚,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態也會修改。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❹ 在哪可以查到婚姻狀況

可以到民政局進行查詢。或是查看對方的戶口本。戶口本上會有標明對方拾未婚還是已婚。但是婚姻信息屬於個人隱私,可能不易進行查詢。即便是查詢有侵犯他人隱私的風險。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對婚姻登記檔案的利用作出了嚴格規定。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未經委託,不能查詢他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那麼,誰可以查看婚姻狀況?
(一)婚姻當事人可以憑合法身份證件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二)婚姻登記機關可以利用本機關移交的婚姻登記檔案;
(三)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四)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五)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需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公民查詢婚姻登記檔案一般情況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查詢。如果婚姻登記檔案已經移交到地方國家檔案館,當事人到檔案館查詢。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二條第一款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

❺ 哪裡可以查到個人婚姻信息

回答:關於個人婚姻登記信息,可以通過多種不同的方式進行查詢,常見的方式有結婚證、戶口簿、單位人事關系檔案或者申請表中的婚姻登記狀況、入黨時的婚姻狀況等材料。如果當地民政局進行聯網,也是可以查到的。
第一種方式是可以通過結婚證進項查詢。1994年2月1日之後,雙方結婚是需要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婚姻登記機關核實後會發結婚證。但是,由於早起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是不聯網的,如果想辨別結婚證的真假,只能和對方一起到其當時辦理結婚登記的民政局進行查詢。第二種方式可以結合戶口簿登記顯示的婚姻狀況進行。如果上邊標注已婚或者離異,那麼都是辦理過結婚登記手續的。第三種方式是可以到其工作的單位查詢人事檔案信息。一般人事檔案或者單位入職信息中會涉及婚姻狀況,如果其填寫的是已婚、離異,也可以證明對方曾經結過婚。第四種是方式是入黨的申請或者黨關系證明材料,一般也會有所涉及。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事實婚姻,一般沒有記錄,也是無法查到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七條未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訴訟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依據本解釋第三條規定處理。

❻ 查詢個人婚姻狀況怎麼查

法律分析
個人的婚姻情況是隱私,在網上是查不到的。如果真的想查的話,只有到當事人的戶口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機關去查(婚姻狀況也只能是當事人可以查自己的,別人是沒有權利查的,只有人民法院與公安部門開涉案介紹信才能查)。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❼ 網上查詢個人婚姻狀況

摘要 一、網上查詢個人婚姻狀況在哪

❽ 到哪裡能查詢到個人婚姻狀況與否

可以委託律師向婚姻登記機關查詢。

閱讀全文

與本人去哪裡差婚姻狀況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雞西事業單位公共知識考什麼 瀏覽:874
盤和林數字經濟怎麼樣 瀏覽:607
全國哪些省美女最多圖片分布 瀏覽:122
漳州事業編制第一個月工資多少 瀏覽:960
愛情里走過哪些彎路 瀏覽:342
白娘子講了一個什麼故事 瀏覽:498
無矛盾的婚姻怎麼處理 瀏覽:578
來源於寓言故事的詞語成語有哪些 瀏覽:536
湊合的婚姻有哪些 瀏覽:287
台灣婚姻法有哪些 瀏覽:688
雙魚座放棄愛情說明了什麼 瀏覽:935
305暗示什麼意思愛情 瀏覽:597
事業編管理工資一年漲多少 瀏覽:587
河南牧業經濟學院英才校區是什麼學院 瀏覽:831
如何讓業主充滿幸福溫度 瀏覽:690
咖啡經濟學怎麼樣 瀏覽:604
幸福的傷痛是什麼原因 瀏覽:397
涉嫌經濟案件在看守所能關多久 瀏覽:800
推開窗是故事裡的人什麼歌 瀏覽:607
如何跟事業心重的男人談戀愛 瀏覽: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