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三人行的婚姻怎麼解決 老公要我和小三和平相處
一個晴天霹靂。這兩年,我起早貪黑操心著廠里上上下下大大小慶掘小的事情,經常忙得腳不沾地,為了減少老公的壓力,甚至有時就睡在辦公室,盡自己最大努力做好老公的大後方。
但我也沒有做到足夠優秀的賢妻良母。在與他共同創業的階段只顧著事業上的奮斗努力,卻忽略了與他培養夫妻感情。老公漸漸爛桃花不斷,有了外遇的心,在我知情後跟我坦白。
弄清楚真相後我接受了他出軌的事實。我老公希望我和第三者共存”,我自然看透他的算盤,新歡勝舊愛,已對他沒有任何期待。也不想再去計算在這段婚姻里的感情得失,做任何道德評判現在都沒了意義,只想當機立斷盡快讓自己振作起來。 老公要我和小三和平相處,三人行的婚姻怎麼解決?
搞清楚自己真正的需要,就能做出正確的抉擇
對於這樣的局面,你有什麼更好的建議?
『貳』 有三個孩子,老公要和我離婚我該怎麼辦
法律分析:法定離婚途徑: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1、協議離婚:也叫「雙方自願離婚」,(以區別於訴訟離婚)是指婚姻關系當事人達成離婚合意並通過婚姻登記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制度。其主要特徵:一是當事人雙方在離婚、子女撫養和財產分配問題上意願一致,達成協議;二是按照婚姻登記程序辦理離婚登記,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婚姻關系。這種情況下你只需要不同意和他去辦理離婚手續就好了。2、訴訟離婚:訴訟離婚是指夫妻雙方就是否離婚或者財產的分割、債務的分擔、子女的撫養等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而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經過審理後,通過調解或判決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離婚制度。這種情形你需要證明你們的感情並沒有破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