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婚姻協議書怎麼寫
第一、婚內財產協議的內容必須明確具體。比如要明確各自名下有哪些財產,包括房屋的坐落、銀行存款、股票賬戶、公司股權、個人物品等明確的羅列。對於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的財產,更應明確的標明財產的權屬。
第二、明確約定債務如何承擔。很多時候,雙方同意財產獨立或者部分獨立,實際上是與債務承擔息息相關的。約定債務承擔的條款不能與法律規定相沖突,不能夠存在惡意逃避對外負債的情形,否則該條款無效。
第三、協議內容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或者禁止性規定。
例:男方:甲,XXX出生,漢族,住址,身份證號XXX
女方:乙,XXX出生,漢族,住址,身份證號XXX
雙方於XXXX年X月X日在XX市X城區民政局(證號XXXX)登記結婚,具有合法的夫妻關系。因男方對家庭不負責任,在男女方面出現作風問題,導致雙方感情危機,現鑒於男方悔過誠意,女方表示原諒。但為了約束男方有進一步的過錯行為,保證婚姻及家庭的和諧幸福,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過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同意如果男方出現以下情形導致夫妻感情破裂並最終導致離婚,男方應按照本協議第二條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1、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2、對女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女方的;
3、有賭博、吸毒、嫖娼等惡習經女方勸說仍然屢教不改的;
4、因男方原因故意不履行夫妻同居義務的;
5、其他因男方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經過男女雙方共同協商,因本協議第一條所列情況發生,男方同意按照以下約定來對女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1、男方名下的所有財產歸女方所有,涉及過戶登記手續的,男方應在雙方婚姻關系正式解除之日起30日內辦理。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如男方將自己名下的財產過戶或者轉賣給他人,則以財產在離婚時的市價折算成人民幣賠償給女方。
2、男女雙方的共同財產歸女方所有(包括以後再購置的財產以及其它大件物品),過戶手續應在雙方婚姻關系正式解除之日起30日內辦理。
三、財產、債務及子女撫養
1、夫妻雙方現居住襄城區某某路66號房屋購買時女方出資八十萬元,一層歸女方所有,二層歸男方所有;現有寶馬760小型汽車(車牌號)歸女方所有;現有貨運大貨車(車牌號)歸女方所有。
2、如男女雙方因感情破裂離婚,所有一切債務與女方無關,由男方獨自承擔。
3、如男女雙方因感情破裂離婚,婚生子女隨女方生活,男方應支付相應撫養費用。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兩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字捺印後生效。
男方簽字:XXX女方簽字:XXX
日期:XXXX年X月X日日期:XXXX年X月X日
法律依據:
《婚姻法》
第十九條【夫妻財產約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⑵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編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修改患有疾病禁止結婚的相關內容,草案規定,一方患有嚴重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對方,不如實告知的,對方可以請求撤銷該婚姻;知增加一項婚姻無效的情形,規定以偽造、編造、冒用證件等方式騙取結婚登記的婚姻無效;草案新規定了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道離婚申請。
⑶ 婚姻協議書怎麼寫合理
婚姻協議書要寫明以下內容:1、先列明當事人基本信息及其婚姻的基本情況;2、寫明雙方出於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協議離婚;3、財產的具體情況,財產如何分割、分割給誰;4、子女撫養、債務處理等事項;5、雙方簽名並註明日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⑷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編有哪些主要內容
8月27日,備受社會關注的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這是民法典編纂工作的重要一步,是我國民事立法中的一件大事。
為維護婚姻登記制度的權威性,保障婚姻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遏制利用偽造、變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證件、戶口簿、無配偶證明等方式騙取結婚登記的行為,草案規定以偽造、變造、冒用證件等方式騙取結婚登記的婚姻無效。
據介紹,實踐中,由於離婚登記手續過於簡便,輕率離婚的現象增多,不利於家庭穩定。為此,草案規定了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⑸ 夫妻雙方婚姻協議書怎麼寫
夫妻雙方協議書的內容為:
1、夫妻雙方當事人的基本信息;
2、財產協議內容與分割范圍;
4、財產的分割方式;
6、動產與不動產的協議分配;
7、協議歸屬的違約責任與賠償金等;
8、雙方協議書的訂立日期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