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政局登記結婚需要帶什麼材料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1、戶口證明。2、居民身份證。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② 婚姻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1、本人常住戶口本;2、居民身份證;3、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按照程序填寫相關表格後,經婚姻登記員審查後,符合領取結婚證的,准予登記結婚,當場即發給結婚證,男女雙方各持一份。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③ 婚姻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去民政局結婚需要帶的證件包括: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自願結婚的,應當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以及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等材料,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④ 登記結婚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以廣州市白雲區為例,登記結婚需要准備以下材料:
一、身份證件和證明材料
1、內地居民
(1)本人常住戶口簿、有效的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現役軍人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有效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香港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2)香港居民身份證。
(3)經香港委託公證人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4、澳門居民
(1)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2)澳門居民身份證。
(3)經澳門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5、台灣居民
(1)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2)本人在台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件。
(3)台灣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6、華僑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7、外國人
(1)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2)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二、婚姻登記證照片: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4)安徽亳州婚姻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擴展閱讀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中規定:
第三十六條 婚姻登記員受理結婚登記申請,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二)查驗本規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定的相應證件和材料;
(三)自願結婚的雙方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人面前完成並按指紋;
(四)當事人現場復述聲明書內容,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第三十七條 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和結婚證。
第四十一條 頒發結婚證,應當在當事人雙方均在場時按照下列步驟進行:
(一)向當事人雙方詢問核對姓名、結婚意願;
(二)告知當事人雙方領取結婚證後的法律關系以及夫妻權利、義務;
(三)見證當事人本人親自在《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的「當事人領證簽名並按指紋」一欄中簽名並按指紋;
「當事人領證簽名並按指紋」一欄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為填寫、代按指紋。
(四)將結婚證分別頒發給結婚登記當事人雙方,向雙方當事人宣布:取得結婚證,確立夫妻關系;
(五)祝賀新人。
⑤ 去登記結婚需要准備什麼證件
一、去登記結婚需要准備什麼證件
1、辦理結婚登記所需的證件有: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常見的不予登記理由:
1、任意一方或兩方都未滿法定的注冊登記年齡;
2、當事者並不是發自內心想要注冊;
3、某一方當事人或雙方都有合法的配偶;
4、申請雙方具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血緣關系;
5、婚前體檢不合格,罹患法律上不予結婚的某些病症。
注意:關於結婚證上的照片尺寸,民政部門出台過明確的規定,底色必須為藍色或者紅色,長寬尺寸必須為6cm*4cm,不符合規定的照片是不能夠使用的。一般來說,選擇在現場進行拍攝的夫妻比較多,即方便也可以避免做無用功,絕大多數民政局都有此項服務。
⑥ 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東西,去民政局登記結婚都要准備什麼材料
提起結婚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東西,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去登記結婚都要准備什麼材料?另外,還有人想問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材料?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領結婚證需要准備什麼東西?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去登記結婚都要准備什麼材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結婚證是確立男女雙方確定婚姻關系的一種文書,男女雙方但婚姻登記處完結婚手續,婚姻管理登記處就會給雙方發放結婚證,雙方在意義上成為正式的夫妻關系,享有夫妻關系的權利,也要履行夫妻關系的義務。
結婚證的手續。
1.需要攜帶的資料。男女雙方各自的、。男女雙方近期的2寸彩色照片,照片可以在婚姻管理登記處拍取。男女雙方中有過離婚情況的,還要攜帶離婚證。如果經過婚前檢查還要提交婚前檢查報告。
2.結婚證的條件。男女雙方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男方法定的結婚年齡是22周歲,女方的法定結婚年齡是20周歲。男女雙方中任何一方沒有其他法定關系的夫妻。近親不能結婚。
3.雙方合結婚的條件,攜帶上述資料去男女雙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管理登記處提出結婚申請。婚姻管理登記處的會確認男女雙方自由結婚的意願,確認完畢後男女雙方各自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在的見證下簽字按手印。然後繳納9元的結婚證工本費,就可以領取結婚證,男女各自一份。
在登記結婚之前,婚姻管理登記處會詢問是否需要婚前體檢,這是對男女雙方都負責的一種行為,很多人沒有做婚前檢查,在結婚之後發現生理問題而造成婚姻不幸福。但是婚前檢查不是結婚證的必要程序,完全取決於男女雙方自己的意願。婚前檢查主要是對身體重要和的檢查,確保男女雙方沒有隱病情和生育問題,如果有必要還要做智商檢查。婚檢是一種免費的體檢,是一種福利性的。結婚登記需要准備什麼。
領結婚證需要准備本人的戶口簿、、婚姻情況證明(通常由當事者單位或居委會出具),以及本人與對方並不互為直系血親關系且三代以內無間接親緣關系的相關文字聲明。如果當事人曾有過婚史,則需攜帶離婚或者的判決書及判決生效證明;三張兩寸免冠的半身彩色合照,要求是短期內拍攝的,也可以在登記現場進行拍攝。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5條: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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