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姻登記要帶什麼資料
法律分析: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3、婚姻狀況證明;
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貳』 婚姻登記需要帶什麼
婚姻登記需要帶上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到當地的民政局辦理結婚證即可。
『叄』 去民政局辦結婚登記要帶什麼東西
相關文件:
1、帶上戶口和身份證,值得注意的是,戶口本必須有關於整個家庭的信息,並且裡面的印章和文字清晰有效。
2、需要將單一證書的原件和兩者之間沒有直接親屬關系的原始證明帶到民政局。
3、如果再婚人員需要持有特別證明書 - 離婚證書(或夫妻關系解散證明書)(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 注意:如果您持有初級法院的判決,您需要提供法院裁決有效的證據。
4、最近兩張2寸彩色照片的照片可提前拍或由民政局拍攝。
《婚姻法》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3)婚姻登記帶什麼擴展閱讀
去民政局領結婚證的流程
1、申請,男女雙方必須親自相應的證件,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2、審查,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作出審查,對當事人進行詢問,以便查明當事人是否符合結婚的條件。
3、登記,經過全面審查了解,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登記,並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肆』 結婚登記需要帶哪些材料
辦理結婚登記,內地居民要攜帶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簽字聲明,離異的還要攜帶離婚證明。
結婚登記是取得合法婚姻形式的必要條件。經過登記等手續,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婚姻關系。但是辦理結婚登記時內地居民與港澳台居民、華僑需要攜帶的材料並非完全相同。港澳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時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華僑辦理結婚登記時需要攜帶本人的有效護照,居住國公證機構或有權機關出具的並且經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或者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伍』 結婚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東西,詳細一點
選好日子迷信的說法就是選日子一般的是八帶六的都可以,這樣的選日子去登記上政務超市,然後拿著自己的身份證拿著戶口本雙方的戶口本,然後去登記就可以了,一般八點就上班,下午一點上班四點下班所以這個時間點上政府超市去登記就可以了,不需要准備什麼,可以准備一些糖果分給你登記的工作人員就這些。
『陸』 民政局婚姻登記時需要帶什麼材料
根據辦理結婚證的當事人不同,需要的證件有所不同,具體情況如下:
一、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二、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三、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四、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柒』 結婚登記需要帶什麼
結婚登記需要帶著男女雙方的戶口本和身份證,然後你們倆在民政局一起拍個結婚照,就可以登記結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