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請婚姻律師費用一般是多少錢
請婚姻律師費用一般在幾千元左右,具體情況下不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可以按照幾千元協商支付,涉及到財產分割的相關情況,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來進行支付的,具體情況可以根據實際來進行認定。『貳』 請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師要多少費用
各地區有一定差異,大致如下:
⑴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
⑵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⑸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託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⑹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叄』 離婚找個律師需要多少錢
要看具體情況,你可以與律師協商
『肆』 我想問下離婚案件律師費一般多少錢
一般來講,不涉及財產的離婚案件一審律師費3000-5000元。
有財產糾紛的,還要按財產數來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師費,最終的律師費可以與律師確定。
法院收取離婚案件的標准:
若無財產糾紛,法院會收300左右訴訟費。若有財產,超過20萬以上的財產部分按0.5%收取。訴訟費可以由敗訴方支付或最後由雙方協商確定。
離婚訴訟律師費用規定如下:
1、律師收費,應當根據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制定的價格為標准;
2、律師事務所應當建立健全收費與財務管理制度,以備監督;
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三條 律師事務所應當建立健全執業管理、利益沖突審查、收費與財務管理、投訴查處、年度考核、檔案管理等制度,對律師在執業活動中遵守職業道德、執業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五十九條 律師收費辦法,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制定。
找離婚律師注意事項:
1、離婚找律師必要找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只有專門處理婚姻家事的律師才能更好的維護委託人的權益。當然找律師的話,律師必須要持有律師執業證,防止找到假律師。
2、離婚找律師委託人要結合自己的經濟情況找到最合適自己的律師,律師並不是說最貴的才是最好的,適合自己的能夠幫助自己勝訴的律師,才是好律師。
3、委託人可以也應該直接到律師事務所進行查看,即便是網上找律師,也需要到律師所在的事務所查看,和律師面對面交談一下,對於自己的案子是非常有幫助的。
4、專業的律師都是處理過很多案子的,也有很多的案例,離婚律師同樣是如此,因此可以找那些處理過和自己離婚案子比較相似的律師,比較多類似的經驗。
5、離婚找到律師之後,應當是律師簽訂正式的委託代理合同,然後在繳納費用,費用要直接繳納給律師事務所,然後律師事務所會給發票。
『伍』 找個婚姻家事律師要多少錢
您好,朋友!
律師費用是沒有統一的標準的,可以由雙方協商確定。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九條規定,實行市場調節的律師服務收費,由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師收費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
(三)委託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等。
希望能幫助到您。
『陸』 離婚如果找律師,費用一般多少
一般離婚請律師費用需要根據案件是否涉及財產來確定,如果不涉及財產的可以採用計件收費,根據政府指導價規定,無財產爭議的普通民事案件收費標准在6千元-10萬元之間協商收取。
涉及財產的可以採用按標的額比例收費。一般律師費是根據當事人與律師協商確定的,但需要依據政府指導價標准。
按件收費:
⑴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
⑵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⑸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託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⑹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6)遠安縣婚姻家庭律師多少錢擴展閱讀:
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
第十條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採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等方式。
計件收費一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按標的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計時收費可適用於全部法律事務。
第十一條 辦理涉及財產關系的民事案件時,委託人被告知政府指導價後仍要求實行風險代理的,律師事務所可以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撫恤金、救濟金、工傷賠償的;
(四)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等。
第十二條 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