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結婚登記證在哪裡辦理
辦結婚證在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根據國務院《婚姻登記條例》的規定,國務院民政部門主管全國的婚姻登記管理工返宴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婚姻登記管理工作。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結婚登記辦理地點:
1、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即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辦理。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渣運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結婚登記大致可分為申請、審查和登記三個環節。
一、申請
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
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申請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交婚前檢查證明。申請復婚的,可以不再進行婚前檢查。
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
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1)中國公民須持有:本人戶籍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2)外國人須持有: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
(3)外國僑民須持有: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位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
申請結婚如世梁的男女雙方,還必須提交婚姻登記機關指定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凡證件齊全、符合法律規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可持證件和男女雙方照片,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應當如實向婚姻登記機關提供規定的有關證件和證明,不得隱瞞真實情況。
二、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應當進行審查,查明結婚申請是否符合結婚條件,不明之處,應當向當事人詢問,必要時,可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三、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對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即時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離過婚的,應注銷其離婚證。但對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的登記申請,應在收到申請後一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發給結婚證。涉外婚姻的結婚證須貼有男女雙方當事人照片,並加蓋辦理涉外婚姻登記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專用章。
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受單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獲得所需證明時,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查明確實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
男女在申請結婚登記的時候,經過審查發現有一方或者雙方其實都不滿足規定的結婚條件,這個時候工作人員就會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當然,有些時候因為提供的材料不齊全,其實也是會對結婚證的領取造成一定的影響,至少無法當場領到證了。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第一款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貳』 婚姻登記在哪裡登記
法律分析:婚姻登記處是在城市市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在農村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認真審查後,對符合法定結婚條件的,即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否則不予登記。當事人如不同意登記機關的決定,有權提請上一級主管機關解決。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二條 內地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則確定農村居民辦理婚姻登記的具體機關。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內地居民同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香港居民)、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以下簡稱澳門居民)、台灣地區居民(以下簡稱台灣居民)、華僑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是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叄』 結婚證哪裡領
問題一:結婚證去哪領 幸福溫馨提示---目前27省市區已經聯網
請您參考【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龔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 *** )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問題二:結婚證去哪兒領? 戶口所在地民政局!
一、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復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三、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婚前檢查大約100元左右,很多地區也免費做的,因為比較提倡婚檢,這樣有利於優生優育嘛,雖然結婚登記是沒必要出事婚檢證明,但個人覺得在登記前進行婚檢是對雙方都比較負責任的做法,還是有必要的。
如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圓做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3、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直系血親,是指當事人之間有垂直的血緣關系,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由自己向上推算,當事人雙方源於相同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兄妹之間、表(堂)兄妹之間、叔叔與侄女之間。)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目前,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有重度、極重度智力低下,當事人不具有婚姻意識能力的和重型精神病,病情發作期有攻擊危害行為的兩種情形。
問題三:結婚證是不是哪裡都可以領的啊?怎麼領呢猜消? 結婚登記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1、戶口簿、身份證: 戶口簿上需有戶籍專用章,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身份證或戶口簿丟失的,應到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身份證與戶口薄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應一致。如不一致,須由派出所更正並加蓋印章。現役軍人按部隊文件規定須持軍人證件和由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雙方無配偶以及與對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3、照片:雙方大二寸(規格為橘兆衡裁去邊框後5.1cm×3.8cm)半身免冠近期同一底版合影證件照三張。(不得使用婚紗照、藝術照)。
4、錢: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5、喜糖(可帶可不帶,我當時就沒帶,遇到別人祝福時,沒有喜糖挺遺憾的)
6、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 *** )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7、非法定節假日的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或14:00―18:00
祝愛情甜蜜!天天快樂!一生幸福!
問題四:結婚證到那個部門辦 辦理結婚證的步驟 建議先到民政局咨詢 1 要有男女雙方的戶口本 身份證 2 兩人近期合影免冠照兩張 身份證復印件各一張 3 民政局去登記 填申請表 4 結婚證書兩人共9元 結婚登記流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任一方常住戶口的地區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結婚登記時間
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最好選擇好婚姻登記時間是你們喜歡的日期,最好早晨8:00到哪裡。整個辦理時間需要15分鍾。登記的地方全是國家機關,所以早上8點上班,晚上5點下班,這個時間全國都一樣祝【新婚快樂】
問題五:結婚證怎麼領取?! 請您參考【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 *** )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亥,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注意: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
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問題六:在哪裡領得結婚證就要在哪離嗎 離婚可以到當事人雙方任意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也就是說雙方的戶籍地都可以。
《婚姻登記條例》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問題七:杭州在哪裡領結婚證 到所在區的民政局. 以下各區. 上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87922674 上城區小塔兒巷19號 下城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85165245 下城區中山北路419號 江干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86998411 江干區采荷路34號 西湖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88488317 浙江省杭州市體育場路538號 拱墅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88399789 拱墅區湖墅南路395號 濱江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86609308 濱江區長河鎮衛生院2樓 蕭山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82659257 蕭山區城廂街道西河路51號2樓 餘杭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臨平工作站) 86230642 杭州市餘杭區保健路43號 餘杭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餘杭工作站) 88650783 餘杭區餘杭鎮西山路67號 餘杭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瓶窯工作站) 88540268 餘杭區瓶窯鎮東興路12號 臨安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63717666 臨安市江南路52號 富陽市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63368474 富春街道春秋南路62號
問題八:你好 是不是在哪裡領的結婚證,離婚就到哪裡辦理嗎 離婚登記手續:
(1)男女雙方自願離婚,並對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達成協議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離婚登記。申請時,應持居民身份或戶籍證明和《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查明情況屬實,准予登記,發給《離婚證》,收回《結婚證》。
(2)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或雙方要求離婚但對於子女撫養和財產處理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問題九:求助啊,急急急,結婚證去哪裡領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雙方自願前提,可以一起持各自身份證,戶口簿,兩位合影證件照片幾張,一起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申請辦理結婚證。
問題十:結婚證在哪裡領啊? 民政局
一、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復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三、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
婚前檢查大約100元左右,很多地區也免費做的,因為比較提倡婚檢,這樣有利於優生優育嘛,雖然結婚登記是沒必要出事婚檢證明,但個人覺得在登記前進行婚檢是對雙方都比較負責任的做法,還是有必要的。
如何辦理婚姻登記手續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3、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登記:
(一)未到法定結婚年齡的:
(二)非雙方自願的;
(三)一方或者雙方已有配偶的;
(四)屬於直系血親(直系血親,是指當事人之間有垂直的血緣關系,如父母與子女,祖父母與孫子女。)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是指(由自己向上推算,當事人雙方源於相同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如兄妹之間、表(堂)兄妹之間、叔叔與侄女之間。)的;
(五)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目前,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有重度、極重度智力低下,當事人不具有婚姻意識能力的和重型精神病,病情發作期有攻擊危害行為的兩種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