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婚姻資訊 > 婚姻冷靜期是什麼時候實行的

婚姻冷靜期是什麼時候實行的

發布時間:2023-05-30 11:08:10

『壹』 婚姻冷靜期什麼時候實施的

法律分析:《民法典》規定的離婚冷靜期從2021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實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枯漏納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搜沖十沒沒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貳』 婚姻冷靜期什麼時候實施的

回答:離婚冷靜期是2021年1日1日《民法典》生效後開始實施的。
所謂離婚冷靜期,是指立法在堅持離婚自由原則下,為避免夫妻當事人輕率離婚,而在離婚程序中設置的夫妻任何一方都可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申請後一定時間內撤回申請,終結登記離婚程序的冷靜思考期間。
而離婚冷靜期的規扒兆定中有兩個三十日,第一個三十日是不變期間,即婚姻登記機關在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後三十日內不會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均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也就是真正的離婚冷靜期。而第二個三十日是可變期間,即在三十日離婚冷靜期屆滿後的三十日斗此哪內,如夫妻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在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應當發給離婚證;如在此期間男女雙方沒有申請的,視為空碼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機關不得基於雙方最初的申請為其辦理離婚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兩個期限的規定,明確了男女雙方若要登記離婚,需要經過遞交離婚登記申請後的三十日離婚冷靜期,在離婚冷靜期屆滿後的三十日內,還需要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如任何一方未到場申請確認的,視為雙方未達成一致,不適用協議離婚的行政程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閱讀全文

與婚姻冷靜期是什麼時候實行的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有什麼土法解二人婚姻 瀏覽:935
怎麼樣才能再次相信愛情 瀏覽:501
平安健康互聯網賣什麼的 瀏覽:662
愛情到底是什麼名言 瀏覽:57
幸福大叔666公司做什麼的 瀏覽:984
婚姻出現危機如何修復男朋友 瀏覽:738
兩個兒子婚姻不幸福怎麼辦 瀏覽:782
如何挖掘企業經濟效益 瀏覽:252
印度的熱帶經濟作物有哪些 瀏覽:698
婚姻介紹所有哪些崗位 瀏覽:996
二婚和垃圾婚姻怎麼辦 瀏覽:622
江西什麼經濟作物 瀏覽:799
被塵封的故事石碑在哪裡 瀏覽:890
怎麼使婚姻和愛情統一 瀏覽:430
什麼生肖上等婚姻最好 瀏覽:232
事業編制8級職稱多少工資 瀏覽:69
美女你坐車又去什麼地方啦 瀏覽:154
怎麼評價帶土和琳的愛情 瀏覽:665
鄉村愛情彩蛋有哪些 瀏覽:13
愛情保衛戰播出了多少年 瀏覽: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