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婚姻詐騙怎麼起訴
婚姻詐騙需要提供被對方詐騙的證據,例如轉賬記錄,或者索要錢財的聊天記錄等等。 婚姻詐騙需要提供哪些證據材料: 1、身份證真偽,記住其身份證號碼和名字,到公安機關查詢有無此號碼和人名; 2、戶籍真偽,記住其戶籍所在地,詢問當地派出所有無此人; 3、結婚記錄,查找一下其以前有無登記結婚的記錄。 婚姻詐騙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財物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並構成犯罪的行為。詐騙犯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構成本罪的犯罪主體。 從刑法條文本身的規定看,沒有將婚姻關系規定為詐騙犯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條件。也就是說作為婚姻關系中的雙方當事人並非排除在詐騙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主體之外。我國刑法對犯罪主體的規定包含刑事責任年齡、刑事責任能力及特殊主體身份,比如職務犯罪中的犯罪主體規定等等。在詐騙犯罪中,將詐騙犯罪的主體進行限制沒有法律依據。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夫妻或近親屬間的故意傷害犯罪,被刑事追究的也不乏其例,只是在處理上考慮雙方的特殊關系,與在社會上作案予以區別對待。婚姻關系並非是免責條件,如果因為有婚姻關系,就把詐騙犯罪的主體要求為非婚姻關系的雙方主體,顯然違背了刑法關於詐騙罪為一般主體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㈡ 婚姻詐騙要什麼證據怎麼起訴
婚姻詐騙,俗稱「婚騙」,是以婚姻為誘餌騙取他人較多錢財的行為。 騙婚罪 並不是一個獨立的 罪名 ,以 結婚 為幌子騙人錢財的會構成 詐騙罪 或者其擾仔他相關罪名。想要追究騙婚人的刑事責任,需要提供一些 證據 線索要求公安機關予以 立盯信前案 對騙婚人進行追訴。一般來說,想證明對方搞婚姻詐騙需要提供被對方詐騙的證據,例凱清如向對方支付錢款的轉賬記錄或者對方索要錢財的聊天記錄等。
《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 證人 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我國法律中沒有規定婚姻詐騙罪,但是如果是以婚純寬姻為借口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的,可能會構成詐騙罪。其立案標准為:①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為「數額較大」、②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為「數額巨大」、③五十萬元以上的為「數額特別巨大」。需要的證山辯據有能證明對方身份信息的證件,對方索要錢財的聊天記錄,給對方轉賬的轉賬記做卜亮錄等等,總之需要證明對方是以婚姻為借口騙取了自己的錢財,且已經達到立案的標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弊首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緩唯汪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㈢ 領結婚證了怎樣起訴詐騙婚姻
法律分析:如果存在詐騙行為的,可以收集其存在騙婚的證據,攜帶起訴狀,結婚證等證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三條 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第一百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於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於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准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㈣ 被騙婚怎麼起訴需要什麼證據
騙婚常見的證據包括,共同上當受騙的人的證人證言,騙婚過程中的財禮收據,以及騙婚人的不正常行為表現可採取錄音錄像。
可以起訴騙婚的證據有證人的證言、騙婚過程的相關信息等,相關信息可以包括人證、物證、錄音、電子數據、錄像等。如果遇到騙婚一定要及時收集證據,然後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相關單位尋求幫助。婚姻詐騙,簡稱婚騙,是以婚姻為誘餌詐騙錢財,俗稱放鴿子是最常見的婚姻詐騙形式。婚姻詐騙已經演變成利用真實身份和證件進行合法登記結婚的新型詐騙,這種也是最難打擊的。犯罪嫌疑人利用合法的婚姻為幌子,來騙取合法的婚姻登記,這是詐騙犯罪中的一種比較特殊的案件。騙婚行為在國家法律是嚴令禁止的,如果遭遇到騙婚,法律的處理的途徑只有離婚,因為騙婚也是屬於合法婚姻,基於我國對合法婚姻的定性,解除婚姻的辦法只有雙方自願同意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詐騙罪的構成要件有:
1、客體要件,詐騙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
2、客觀要件,詐騙罪往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欺詐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
3、主體要件,詐騙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詐騙罪;
4、主觀要件,詐騙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並且具有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
㈤ 婚姻詐騙要什麼證據怎麼起訴
婚姻詐騙需要以下證據:1、提供被對方詐騙的證據,例如轉賬記錄,或者索要錢財的聊天記錄;2、提供證明實施詐騙過程的聊天記錄、通話錄音;3、答畝告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證據,如結婚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清明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㈥ 領結婚證了怎樣起訴詐騙婚姻
領結婚證了可以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起訴詐騙婚姻。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婚姻詐騙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財物冊祥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數歷鏈額較大,並構成犯罪的行為。詐騙犯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構成本罪的犯罪主體。
起訴的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肢姿孫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㈦ 虛假信息登記結婚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以虛假身份證明辦理結婚登記,屬於結婚登記程序嚴重違法,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並可以將該婚姻登記依法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㈧ 婚姻詐騙要什麼證據怎麼起訴
婚姻詐騙可以起訴騙婚的證據有證人的證言、騙婚過程的相關信息等,相關信息可以包括人證、物證、錄音、電子數據、錄像等。如果遇到騙婚一定要及時收集證據,然後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相關單位橋陸尋求幫助。
婚姻詐騙起訴的證據如下:
1、當事人的陳述:受騙者對被騙事件的物正陳述;
2、書證:書證可以是結婚證或者是雙方通信的信件,還可以是結婚協議書等;
3、物證:物證可以是彩禮收據或者是禮單或者購物清單;
4、視聽資料:視聽資料一般指在被騙婚期間,對騙婚人不正常行為錄下來的錄音或者視頻等;
5、證人證言:對騙婚一事了解的知情人對該事敏螞頃件的陳述。
《 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 證人 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