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起訴離婚
訴訟離婚的流程如下:首先,撰寫起訴狀,起訴狀中寫明夫妻雙方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寫明訴訟請求為請求法院判決離婚,如果有符合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員等情況的,則可以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並附上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其次,帶著起訴狀和相關證據到法院立案,進入訴訟流程,法院一般會先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開庭作出判決;最後,如果對結果不滿意,當事人可以提出上訴。
1、《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2、《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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