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姻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婚姻登記需要准備的證件和證明材料如下:
1、雙方的戶口薄、身份證,及復印件;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3張2吋近期雙方合照;
4、單位或居(村)委會開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根據有關規定,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所以異地不能辦理結婚登記,也不能補辦結婚證。
2. 婚姻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婚姻登記需要准備材料如下:
1、戶口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
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外國人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
(二)所在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該國駐華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或者所在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的證明。
3. 結婚登記需要哪些材料
一、結婚登記申報資料1、雙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集體戶口由戶口所在單位或派出所出具證明;2、當事人個人檔案所在地或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姓名、出生年月必須和身份證、戶口簿一致);3、婚檢報告(指定市婦幼醫院);4、離過婚的,還須帶離婚證件(原件);5、喪偶的,由另一方到死亡派出所開具喪偶證明(必須寫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並蓋章)結婚登記辦理夫妻關系證明書須知夫妻雙方一起到區登記機關辦理,並遞交下列資料:1、曾辦理婚姻登記機關查檔案出具證明;2、雙方遺失《結婚證》原因的書面證明,並由單位證實蓋章;3、有效身份證件;4、2寸雙人合影2張或單人l寸照各2張。二、結婚登記需要什麼證件?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一:居民身份證;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二: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三:婚姻狀況證明;①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②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③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五: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註: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六: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結婚登記需要的證件七: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需持①——④的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三、結婚登記辦理條件和對象1、申請結婚的當事人,雙方必須有一人戶口在本區。2、申請結婚的當事人必須完全自願,親自到現場辦理登記手續,不許他人代替。3、申請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必須達到法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同時必須遵守當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有關計劃生育政策。4、身體健康,不患有法律規定禁止結婚和暫緩結婚疾病。結婚登記需要的材料主要有身份證和戶口簿、婚姻狀況證明以及婚檢報告;若離過婚的,還須帶離婚證件原件。如有疑問,歡迎到華律網進行律師咨詢。
4. 民政局登記結婚需要帶什麼材料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1、戶口證明。2、居民身份證。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5. 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東西,去民政局登記結婚都要准備什麼材料
提起結婚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東西,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去登記結婚都要准備什麼材料?另外,還有人想問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材料?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領結婚證需要准備什麼東西?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去登記結婚都要准備什麼材料?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結婚證是確立男女雙方確定婚姻關系的一種文書,男女雙方但婚姻登記處完結婚手續,婚姻管理登記處就會給雙方發放結婚證,雙方在意義上成為正式的夫妻關系,享有夫妻關系的權利,也要履行夫妻關系的義務。
結婚證的手續。
1.需要攜帶的資料。男女雙方各自的、。男女雙方近期的2寸彩色照片,照片可以在婚姻管理登記處拍取。男女雙方中有過離婚情況的,還要攜帶離婚證。如果經過婚前檢查還要提交婚前檢查報告。
2.結婚證的條件。男女雙方達到法定的結婚年齡。男方法定的結婚年齡是22周歲,女方的法定結婚年齡是20周歲。男女雙方中任何一方沒有其他法定關系的夫妻。近親不能結婚。
3.雙方合結婚的條件,攜帶上述資料去男女雙方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管理登記處提出結婚申請。婚姻管理登記處的會確認男女雙方自由結婚的意願,確認完畢後男女雙方各自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在的見證下簽字按手印。然後繳納9元的結婚證工本費,就可以領取結婚證,男女各自一份。
在登記結婚之前,婚姻管理登記處會詢問是否需要婚前體檢,這是對男女雙方都負責的一種行為,很多人沒有做婚前檢查,在結婚之後發現生理問題而造成婚姻不幸福。但是婚前檢查不是結婚證的必要程序,完全取決於男女雙方自己的意願。婚前檢查主要是對身體重要和的檢查,確保男女雙方沒有隱病情和生育問題,如果有必要還要做智商檢查。婚檢是一種免費的體檢,是一種福利性的。結婚登記需要准備什麼。
領結婚證需要准備本人的戶口簿、、婚姻情況證明(通常由當事者單位或居委會出具),以及本人與對方並不互為直系血親關系且三代以內無間接親緣關系的相關文字聲明。如果當事人曾有過婚史,則需攜帶離婚或者的判決書及判決生效證明;三張兩寸免冠的半身彩色合照,要求是短期內拍攝的,也可以在登記現場進行拍攝。依據:《婚姻登記條例》第5條: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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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辦理結婚證需要什麼材料
辦結婚證需要的材料是:
1、要進行結婚登記的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明包括戶口簿、身份證;
2、當事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帶齊以上材料到婚姻登記機關按程序登記結婚。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第一款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7. 辦結婚證需要什麼證件和材料
辦理結婚登記需要身份證和戶口本的原件,還需要兩個人的合照,准備好相關材料前往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就可以了,按照工作人員的要求操作,基本當天就可以領取結婚證。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自主提示)。
二、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
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一代二代均可,臨時身份證也可以)。
2、本人無配偶及不是血親關系的聲明書。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也可以自己帶過去)。
三、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四、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現在國內結婚登記不要錢,不收取手續費,但是要在那邊拍結婚登記照的話還是要給錢的。
PS:如果是再婚者須有以上手續外,還需帶上協議離婚證書或法院判決書。復婚者可不做婚檢,但必須帶上有效的法律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