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可以異地辦理嗎
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不可以異地辦理。
1、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不可以異地辦理,需要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戶口登記管理工作,戶口登記管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應當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變更婚姻狀況;
2、各省的戶籍政策不一樣,所以各省不會將各自的戶籍系統許可權放開,一般對外地的戶籍數據只能查詢,不能修改。當事人需要持本人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和有關變更事項的證明材料到常住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3、由戶主帶上本人的身份證、上述資料及證件,去戶口所在地的轄區派出所戶籍科,書面申請戶口本信息更新後,根據工作人員的提示,辦理相關手續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第十九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貳』 戶口本婚姻狀況變更必須到戶口所在地辦理嗎
是的。
只有你現在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才可以更改你的戶籍信息,戶口本婚姻狀況屬於戶籍信息,所以,你必須回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叄』 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可以異地辦理嗎
這個目前還是不可以的,一般是不要更改戶口本的婚姻狀況。好像沒有什麼事情需要出示戶口本的婚姻狀況的。
『肆』 戶口本未婚改已婚可以異地辦理嗎
戶口本未婚改已婚不可以異地辦理。
建議攜帶戶口簿前往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咨詢,原則上因為離婚引起的戶口變動可以有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一)《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原件1份);
(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
(三)居民戶口簿(復印件1份,驗原件);
(四)提供更正項目(包括主項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及戶口遷入本市時間,非主項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狀況、服務處所、冊州凳職業、出生地、籍貫等)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驗原件);
(五)人口信息主項更正審批和程序:申請人提供申請材料,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民警受理,經調查核實後報分局人口科審核(其中對18周歲以下更正名字作出終審決定),分局人口科上報市局人口處審批,市局人口處接到上報材料後,由市局人口處作出終審決定,派出所通知申請人審批結果。
(六)人口信息非主項更正審批和程序:申請人提供申請材料,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民警受理,經調查核實後作出終審決定。
(七)主項更正人口信息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18周歲以下名字更正20個工作日)辦結,非主項更正人口信息當場辦結。
一、離婚了戶口本上可以寫未婚嗎
離婚了戶口本上不可以寫未婚。只有未結婚的,才是未婚狀態,離婚後戶口本上顯示的婚姻狀態是離異。具體辦理流程如下:
1、拿著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離婚證,去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戶籍科更換自己的單頁戶口本;
2、當地辦事人員會根據所提供的離婚證,來改變戶口婚姻狀態。
無論結婚還是離婚,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那一欄都不會自動更改。
二、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異地能辦理嗎
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不可以異地辦理。戶口本婚姻狀況更改,需要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戶口登記管理工作,戶口登記管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應當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變更婚姻狀況。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
三、戶口本是未婚其實離異
戶口本是未婚,可以先到公安派出所更改婚姻狀況,也可以出州旅具書面聲明。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先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履行相關項目變更和必要的證簿換領手續後再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戶口簿「婚姻狀況」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婚姻狀況的審查主要依據其本人書面聲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四條 戶口登記機關應當設立戶口登記簿。城市、水上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應當每戶發給一本戶口簿。農村以合作社為單位發給戶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戶口不發給戶口簿。戶口登記簿和戶口簿登記的事項,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條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跡爛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二)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華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護照
(二)居住國公證機構或者有權機關出具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出具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證明。
『伍』 更改婚姻狀況必須回戶籍所在地嗎
是的。 只有現在的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才可以更改的戶籍信息,戶口本婚姻狀況屬於猛蔽戶純悔籍信息,所以,必須回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枝褲州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陸』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可以異地更改嗎
法律分析:戶口本異地不可以變更婚姻狀況。公民若需要辦理變更婚姻狀況,是需要本人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結婚證含伏高原件等資料到戶籍所在地戶政部門申請更改的,無法異地更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談尺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廳坦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柒』 更改戶口本婚姻狀況可以異地辦理嗎
法律分析:更改戶口本婚姻狀況不可以異地辦理,戶口登記管理工作,實行屬地管理,應當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變更婚銀陪譽姻狀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法》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亂衫件,注銷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鋒段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捌』 戶口本改婚姻狀況必須去戶口所在地嗎
必須要回戶口所在地。婚姻狀況有變化,戶口簿上的相應信息也要及時變更,不同情況下變更時要攜帶的材料也不同。
戶口本未婚改已婚,需要帶著身份證、戶口本、個人申請書、村委會證明到派出所更正。可以委託別人去辦理。委託他人辦理的,提交本人簽名的委託書,代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需要提交的材料:
1、已按要求填寫的《戶口項目變更更正申請審批表》和申請人的書面報告。(收原件)
2、《戶口簿》(屬集體戶的提供集體《戶口簿》地址頁和申請人的《常住戶口登記卡》)、
3、《居民身份證》(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芹友爛復印件)
4、相對應的證件(如學歷證書、結婚證、工作證等);
5、(均交正本驗證的同時收復印件)辦理流程:由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申請。
根據《公安部下發戶口登記管理規范》第六十二條規定:公民的婚姻、職業、住址、服務處所、文化程度等登記事項,由於實際情況變化需要變更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派出所申報,並提交與申報變更事由告拿相關的證明材料,經審查屬實後,給予變更。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戶口本更新需要哪些資料
1、更改婚姻信息,需要本人持結婚證或離婚證和戶口本辦理。
2、更嫌漏改文化程度信息的,需要本人持畢業證和戶口本辦理。
3、更改信仰信息的,需要本人持宗教管理部門的證明和戶口本辦理。
4、更改兵役信息的,需要本人持退伍證等材料和戶口本辦理。
5、更改血型信息的,需要本人持醫院開具的證明和戶口本辦理。
6、更改身高信息的,本人直接到戶籍室測量身高,攜帶戶口本辦理。
7、如果是戶口本列印時間較早,與現在戶籍信息不符的,戶主持本人身份證或戶成員持本人身份證和戶主身份證直接到轄區派出所戶籍室列印戶口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後予以變更或者更正。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