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姻溯源,從族外婚到專偶婚
生產力的進一步發展,使人們逐漸由原來的流動性採集狩獵生活向比較穩定的鋤耕農業生活過渡各個集團之間開始有了交往。一方面,集團內的血緣婚已不能適應新的生產力的發展需要;另一方面,人們認告塵皮識水平逐漸提高,開始意識到血緣(近親)婚姻對後代的身體和智力有很大危害。於是,人類開始了由血緣婚向族外婚的過渡。
在中國許多神話傳說中,都有關於血緣婚的記述。從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血緣婚的危害性和對血緣婚的否定傾向。在一系列兄妹婚神話中,都把兄妹放在一場大洪水後或宇宙初開的背景下,世間只有兄妹二人存在了,如不婚配便面臨著人類的滅絕。雖然兄妹通婚了,但卻是被迫的,表達了對血緣婚有一種無可奈何的情緒和某種否定心理。在兄妹婚神話中,一般都有某一方連續多次拒婚的態度,表達了人類對血緣婚的抵制傾向。還有點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幾乎所有兄妹婚姻的結果,都導致了生下的不是正常嬰兒,而是肉球、肉塊、葫蘆怪胎等。這不但反映了人們對血緣婚姻的抵制傾向,而且充分反映了人們對近親婚姻危害性的認識。血緣婚姻使集團趨於衰落,血緣家族在自然選擇法則的支配下遭到了挫折,不可避襪差免地促進了血緣婚的終結,迎來了先進一步的族外婚。
族外婚是不同集團之間同輩男女互相通婚的婚姻制度。這種婚姻制度排除了同一集團之間的男女婚配,男子須找外集團的女子為妻,女子得找外集團的男子為夫。這種婚姻,男子仍屬本母系集團,子女為母系所有,世系按母系確定。族外婚姻往往形成兩個集團間世世代代互相通婚的姑舅表婚制。四川涼山彝族,便把這種婚姻習俗長期保留下來。過去,他們普遍盛行同等的家支外婚(姑舅表婚),凡有姑舅表親關系的,就可以優先擇偶,成為親家關系。直到20世紀中期雲南德宏景頗族仍保留著這種族外婚習俗,普遍盛行著一種三角形的環狀婚姻:三個群體間實行循環轉嫁的單向姑舅表婚—甲集團的女子必須嫁給乙集團的男子,乙集團的女子必須嫁給丙集團的男子,丙集團的女子必須嫁給甲集團的男子。此外,獨龍族、門巴族、瑤族、傣族等民族,都不同程度地保留著這種族外婚習俗。
族外婚並非對偶婚或專偶婚,男子只在女子家過婚姻生活,男女均沒有固定的配偶,因而所生子女仍然是「知母不知父」。也因此,在稱謂習俗上出兄局現了姑父,岳父、舅父不分和姑母、岳母、舅母不分的現象。從《爾雅·釋親》中「妻之父為外舅,妻之母為外姑」及「婦稱夫之父曰舅,稱夫之母曰姑」等記載看,漢民族也曾經歷過這個婚姻階段
在母系氏族社會,婦女居於家庭和社會的主導地位。隨著母系氏族的日益發展,「婦女也就愈迫切地要求取得保持貞操,暫時地或長久地只同一個男子結婚的權利作為解放的辦法」。這樣,原來按族外婚俗結合起來的男女配偶日趨穩定,成為一定時期內的固定妻子或丈夫。這便是對偶婚。對偶婚是指一個女子可在一群男子中選擇一個做她主要的丈夫;同理,一個男子也可在一群女子中選擇一個女子做他的主要妻子。不論男女,除主要配偶外,還有若干配偶。對偶婚時代,男子須嫁到女方氏族中去,過著訪居生活。
從文獻記載看,我國古代存在過對偶婚制。《帝王世紀》載:「帝嚳有四妃:元妃有邰氏,日姜娜,生後稷;次妃有娥氏…「元妃是帝嚳的主要妻子,三個次妃是次要妻子。《史記·五帝本紀》載:舜娶堯的二女為妻,娥皇為後,女英為妃,後為上妻,妃為次妻。又載:娥皇、女英與舜的弟弟有著「並淫「現象。這便是對偶婚的典型特徵。因為作為女人,除主夫之外,還有次夫由於男女均有主要配偶,且男子必須出嫁到女方氏族,因此,所生子女皆從母姓,只知母不知父。如堯出生時,姓「陶唐氏」;舜出生時,姓「姚氏」;後稷出生時姓「邰氏」。也因此,父子便不能同姓。如堯姓「陶唐氏」,而他的兒子丹朱則姓「有虞氏這種對偶婚姻習俗,直到20世紀初期,在我國不少少數民族中尚有遺存。其中最典型的是位於四川與雲南交界處瀘沾湖畔納西族人的「阿注」婚煙。這種婚姻的特點是:男不娶,女不嫁,男子只在夜間走訪女子,過夫妻生活,清晨離開。「阿注「婚姻沒發展到「專有「或「獨占」的程度,結合和離異都是隨便的。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更大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不斷提高,男人在生產中所起的作用越來越大,在家庭和社會中的地位越來越高。從女媧神話和嫦娥神話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婦女地位的江河日下,看到婦女如何從女神(主宰)變成女人(從屬)。這樣,男人們改變了原來由母系血緣來確定世系和財產繼承的社會習慣。於是,人類婚姻發生了一個根本性的變化—從族外婚時男嫁女方的「從妻居」,變成了男娶女方的「從夫居」,對偶制家庭被專偶制父權家庭所替代,實現了按父系確定世系和財產繼承的制度。一夫一妻的專偶制婚姻誕生了。
一夫一妻制是伴隨私有制的出現而產生的婚姻制度,是一個偉大的歷史進步。它產生並奠定了幾千年來綿延不絕的各種婚姻習俗,使得我們的婚姻變得五彩繽紛。夫一妻制家庭產生前,男子從妻居,女子是家長,男子是過客。到了一夫妻制時期,丈夫成了家長,妻子從夫居,處於從屬地位。我們從「坐家」「產翁制「審新娘」等婚俗中,可以看到這個演變過程普米族婚俗有「三回九轉」之說,意思是男女之間要結許多次婚,才會成為正式夫妻。新娘結婚後,要回娘家居住,少則兩三年,多則十餘年。布朗族青年要舉行兩次婚禮,第一次婚禮在女方家舉行,婚後新娘仍住娘家。三年以後,在男方家舉行第二次婚禮,才能正式娶過妻子。「產翁制」,又稱「男子坐褥」「男子坐月」。孩子本來是母親生下的,但父親為了把子女爭到自己名下,便在妻子分娩後,裝作生育的模樣在床上坐褥,接受親友祝賀。傳說中的大禹便是他父親鯀生下的。我國壯、傣、苗、仡佬等民族中,歷史上都曾盛行產翁制婚俗。史籍對此不乏記載。「郎慈菌……其俗更異,產生必夫守房,不逾門戶,彌月乃出。產婦則出入耕作,措飲食以供夫及乳兒外,日無暇晷。產翁制標志著婦女斗爭的失敗,妻子完全處於從屬地位了。四川左所地區的普米族,有種「審新娘」的婚俗。新娘過門第三天,男家殺豬宰羊,大宴賓客,審新娘活動開始。老太婆們連哄帶嚇,施展各自本領,引導新娘講出自己以前和哪些男人拉扯過或發生過性關系。如果新娘「不幹凈」,將會被趕走;如果態度不老實,要受刑罰如果說「產翁制「習俗標志著母權制的失敗,那麼「審新娘」則完全是父權制對母權制所民間析求多子的蛙形剪紙採取的高壓措施。從此,女人成了男人的私人財產。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指出:古典的一夫一妻製取代對偶婚制,固然是「一個偉大的歷史的進步」,但它絕不意味著「男女之間的和好」。反倒宣告了「女性被男性奴役」,「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歷史意義的失敗」。
『貳』 男人心裡話:夫妻是如何漸行漸遠
男性心裡話夫妻是如何漸行漸遠的?
你知道嗎?6次核心需求的拒絕,就會毀掉一段關系!聽上去很不可思議,可這恰恰是很多夫妻,正在經歷,正在重復,甚至自己都還沒有意識到的事情。這篇文,從結果帶你倒著往回看,大部分夫妻每天都在重復著什麼樣都拒絕,如果你從來沒有考慮過,下面的內容一定要仔細看,及時給自己的關系止損。
01.只看到自己,丟了對方前些天遇到一位妻子,她老公一直頻繁出軌,在她發現之後,老公反而說「我只是犯了男人都會犯的錯」,然後依然出軌,拒絕改變。單看這件事情,這個男人真的很過分,似乎關系不能要了,可是回到整體上,回到整段婚姻的發展上,這樣的結果己經是固定好的。因為在整段關系裡,每個人都是在和自己過日子。
02.首先男人拒絕改變,依然在出軌的理由是:老婆拒絕親密。老婆不願意和他有什麼親密的舉動和肢體結束,也拒絕了性行為,一面對他就滿臉嫌棄,他覺得自己的需求得不到滿足,好不容易有一個出口,為什麼要結束。那老婆又為什麼拒絕親密呢?
因為她覺得自己每天在家辛辛苦苦,但是男人回到家之後,就知道看手機,玩游戲,倒杯水都得指使自己,妻子就覺得他也不關心我,不體貼我,也不願意替我分擔。這個時候,老婆本身需要被在意,被關心,被愛的需求被拒絕了,於是在面對男人的時候,也擺出了好像「不在意,不關心,不愛」的態度,用這樣方式來懲罰男人,希望他意識到自己的需要。可是再往後退一步看,男人真的在拒絕老婆嗎?
03.其實男人的拒絕,是因為,在他的認知里,一直都是「男主外,女主內」,家裡這些事情是女人該做的,自己只要努力賺錢,把錢拿回家就行,他沒有其他的經驗拍模和生活模式。於是當他有這樣想法的時候,會本能的尋找自己休息的空間,覺得剩下的事情是不需要自己,也不屬於自己的,也就在不經意間「拒絕」了女方「需要陪伴,參與孩子的教育,幫忙做家務」的需要。
最後關系變成了,兩個人都沉浸在自己的視角里,不斷感受自己需求被拒絕的受傷,也不斷用拒絕的方式保護自己,不回應對方的需求,希望對方可以趁早意識到問題,趁早改變。可往往誰都意識不到問題,關系也在一次次惡性循環越來越糟糕。
04.需求的回應才是問題的關鍵可是對他們的關系來說,想要解決出軌的事情,最需要先做的不是控制男人要做什麼,而是你倆的關系怎麼處理。因為男人的行為己經是兩個人很多次循環之後的一個結果,在結果上做功夫,只會手忙腳亂,不斷在應對各種不一樣的果子,直到把自己的熱情和精力都消耗光,無可奈何的帶著一身傷離開。
所以,如果你真的想嘗試,或者想打破這樣的模式,改變這樣的結果,要做的是:調整對於彼此需求的回鏈帶應。這是兩個人都需要面對和學習的課題:對於女人來說:很多女人妻子在表達上總會有一個小毛病:心口不一。明明自已心裡很委屈,可是卻總是表現是嫌棄,生氣;明明自己是希望對方關心和靠近,可表現出來的是抗拒,推開。
05.但越是這樣,越是沒辦法真的讓男人看懂你想要的是什麼,只會覺得你在「無理取鬧」,也沒辦法正視這件事情對你的重要性和意義,那就更不要指望他做出調整了,因為他壓根就沒看懂。所以,對於很多女人來說,最需要做的一件事情是:學會表達和引導。
比方說,在你看到他玩游戲,可是自己又很累的時候,就需要學會和對方表達你的需求,學會引導他看到在這個家裡,你很需要他的支持和依靠,也很希望理解他的辛苦和疲憊,而不只是用拒絕親密的方式,給對方添堵,拉開距離。這個時候,情緒的表達和需求的表達是在給他機會,看到不一樣的生活和更真實的你,同時也會激發這個男人對你的心疼和體諒。
06.對於男人來說:「男人要主外,賺錢養家」確實是很多傳統男性的婚姻棚賀蘆模式所以老婆很多陪伴,關系,在意的需求,他就沒有看到,相當於兩個人的生活,你還是在過自己的日子,沒把對方的想法放進生活里。那後面老婆就一定會覺得心裡難受,懟回來,找別的事情來反擊,傳遞自己的情緒,最後讓你也難受。
所以與其讓自己這樣難受,為什麼不在一開始試著多加一點東西進來,打破原來的哪種固有模式呢?其實你需要做的只有一件事:學會提問。確實很多時候,女人的認知和想要的東西,對男人來說是陌生的,這樣的模式和沒經歷也讓關系產生了很多偏差,而打破這種偏差的方式就是:問。嘗試去問女人「你需要什麼?」。
07.當然,詢問之後,不是說只有做和不做兩個選項,還有一個選項叫「商量」,我有看到你的需要,我是不是能做到,能做到是因為什麼,不能做到是因為什麼,我的困難是什麼…光當一個男人開始這樣作出調整,也就是在正面面對妻子的需求,這個時候,老婆的態度也越容易是會軟下來,是可以一致的表達。
其實在關系所有的相處里,每個人身上都有1-2次機會,可以打破循環,解決這種問題,就要看你會不會把握住機會,用對方法。如果過去你的關系裡,從來沒有考慮過這些問題,希望你從看到這篇內容開始,回看一下自己的婚姻,你們的關系裡,經歷了幾次拒絕,走到了哪個階段,自己需要做什麼。
『叄』 男人不求婚就結婚的想法是怎樣形成的呢
在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接受這種觀念,即在沒有求婚的情況下直接結婚。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
1. 女權主義的興起:隨著女權主義的發展,女性在社會、經濟和文化領域的地位逐漸提高。這使得越來越多的女性相信,她們有能力在婚姻中實現自主和平等。因此,她們可能不再那麼重視求婚這一傳統儀式。
2. 對浪漫的不同看法:許多人認為,婚姻和浪漫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有些人可能覺得,婚姻是基於相互信任、支持和共同價值觀的長期承諾,而浪漫只是一種情感表達。因此,他們可能覺得求婚並不是婚姻的必要組成部分。
3. 節省時間和精力:在忙碌的現代生活中,很多人希望能夠節省時間和精力。對於一些情侶來說,他們可能覺得求婚過程會消耗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而這些時間和精力可以用於籌備婚禮或其他重要事項。
4. 傳統儀式的改變:隨著社會的發展,很多傳統儀式和觀念都在發生變化。例如,越來越多的人喚敗李開始選擇無宗教婚禮,這也意味著他們可能不再重視求婚這一傳統儀式。
5. 個人選擇:每個人對婚姻和求和遲婚的看法都是不同的。有些人可能枯廳覺得,求婚是一種象徵性的儀式,但有些人可能覺得這並不重要。最終,這取決於個人的價值觀和期望。
總之,接受男方不求婚就結婚的現象可能是由多種原因導致的,包括女權主義的發展、對浪漫的不同看法、節省時間和精力、傳統儀式的改變以及個人選擇等。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這並不意味著每個人都會接受這種做法,也不意味著這種做法一定適合所有人。最重要的是,雙方在婚姻中保持平等、信任和尊重。
『肆』 結婚的法定條件是什麼
問題一:結婚的法定條件和程序是什麼? 結婚的法定條件有以下幾個:
1、男女雙方必須完全自願。不允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者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我國《婚姻法》規定的婚姻自由的原則的具體體現,是男女形成婚姻關系的首要條件。
2、男女雙方必須達到法定結婚年齡。法定結婚年齡以周歲計算,而不以虛歲計算。女方不得早於20歲,男方不得早於22歲。國家鼓勵晚婚。
3、男女雙方必須是均無配偶的結合。我國實行一夫一妻婚姻制度,要求任何人都只能有一個配偶,不能同時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配偶。任何一方有配偶再結婚就是違背了一夫做氏肢一妻的法律原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男女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男女雙方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的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的家庭成員,男方也可以成為女方的家庭成員。
5、不得違反禁止結婚的規定。為了保障人類的健康核皮發展,《婚姻法》第6條明確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患麻風病未經治癒或者患有其他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人結婚。直系血親就是有直接血緣關系的關屬,即出生自己和自己生出的上下血親親屬。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從祖父母、外祖父母同源而出的直系血親以外純世的三代人。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與己身出於同一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旁系血親,包括兄弟姊妹(不包括並無血緣聯系的異父異母兄弟姊妹),伯、叔與侄女,姑與侄、舅與甥女,堂兄弟姊妹和表兄弟姊妹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許結婚,不僅有我國傳統的倫理道德觀念的問題,而且經過科學證明,近親結婚不利於子孫後代的成長。因此,法律上禁止結婚。麻風病是一種惡性傳染病,嚴重危害人的生命健康,而且具有遺傳特點,很容易把病毒傳染給下一代,因此,法律也不允許這類人結婚。其他醫學上認為不宜結婚的疾病,如有嚴重精神病的人, *** 等,也不能結婚。
結婚的程序就是要履行登記手續,登記是男女婚姻關系成立的必要條件。
《婚姻法》第7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第9條規定,「當事人結婚的,必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琺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這就是說,男女雙方的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都可以受理當事人的結婚登記申請,但不能到非本人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登記;而且必須是本人親自去辦登記手續,而不能讓他人代替。從結婚者本人來說,登記結婚是重要的法律行為,一經登記,即確立的夫妻關系,與人身權不可分離,因此,為保證男女雙方的合法權益,法律要求必須是本人親自去辦理登記,他人代替領取結婚證無效。
問題二:結婚應具備什麼法定條件? 結婚的必備條件: 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的必備條件有三條,即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必須到達法定婚齡,必須符合一夫一妻制。
(一)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我國婚姻法第4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一規定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制度中的具體體現,它充分表明婚姻當事人根據自己的意願享有完全自主地締結婚姻的權利,這對建立以愛情為基礎的婚姻是必不可缺的先決條件。 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其含義為:
(1)要求當事人雙方自願,而不是單方情願;是本人自願,而不是他人的意願;是當事人完全自願,而不是半自願或勉強同意。
(2)做出完全自願意思表示的人必須具有結婚的行為能力並且無其他婚姻障礙,否則按無效婚姻處理。當事人因受脅迫、詐欺所作的虛假的同意的意思表示,或因重大誤解所作的錯誤的同意的意思表示,如認錯婚姻對象等均不產生法律效力。美國判例也認為,同意的表示出於戲言或非真意,婚姻不得成立。當事人不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作結婚表示。
(二)必須到達法定婚齡
1、法定婚齡的概念 法定婚齡也稱適婚年齡,是指法律規定的最低結婚年齡。從古今中外立法例來看,法律對結婚最高年齡不予限制。但極個別法律,如沙俄民法有男女年逾80歲不得結婚的規定。
2、結婚年齡的立法依據及歷史沿革 結婚必須到達法定婚齡,對結婚者年齡下限的強制性規定兒乎是世界各國立法的通例。未達法定婚齡禁止結婚,這一規定對保護當事人個人切身利益和有效地維護國家、社會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法定婚齡的確定取決於兩種因素:一種是自然因素;即人的生理、心理發育成熟程度,以及人所處的地理、氣候等自然環境條件。另一種是社會因素,即政治、經濟、文化和人口發展的要求。任何國家、任何階級的立法者在確定婚齡時都不能無視婚姻家庭這兩種屬性的作用。在這兩種因素中,社會因素起著更為重要的作用。由於不同制度、不同地區的社會因素和自然因素各有婚齡之規定。 當前各國的法定婚齡,如以18歲為基準線,大體可分為三個段:
第一,高法定婚齡段,即男20歲、女18歲左右。
第二,普通法定婚齡段,即男女各18歲左右。或一方須達18歲。
第三、低法定婚齡段,即男女均在16歲以下,這部分國家法定婚齡的規定受教會法影響較深。 近幾年來,隨著婚姻觀念的變化,各國實際結婚年齡有愈來愈高的趨向。英國的法定婚齡原來為男14歲,女12歲,1929年高速為男女各16歲,1969年又高速為男女各18歲。據法國統計局最近發表的統計資料稱,1992年法國共有27。14萬人結婚,平均結婚年齡為27。5歲。 此外,還有許多國家設有一種膽特殊婚齡制度,即當事人如有重大原因、正當理由、或特殊情況等,可向享有特許權的地方權力機關、行政機關、或國王、總統、法官、檢查官及父母、祖父母等申請批准或特許在法定婚齡之下結婚的制度。如女方在法定婚齡前已懷孕,經當事人申請,即可批准其結婚。 為了破除我國封建社會的早婚陋習,1931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條例》及1934年《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都規定:結婚的年齡,男子須滿20歲,女子須滿18歲。1950年婚姻法第4條規定:男20歲,女18歲,即可結婚。
3、我國現行的法定婚齡 1980年婚姻法第七條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22周歲,女不得早於20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適用這一規定時,應注意如下幾個方面問題:
第一,我國幅員遼闊,地域廣大,各地區青年男女的發育成......>>
問題三: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是什麼? 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的必要條件和禁止條件共五條:
(1)、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2)、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
(4)、禁止結婚的血親關系。
(5)、禁止結婚的疾病
問題四:我國關於結婚的法定條件都有哪些 1不是親屬關系
2男性年滿22周歲,女性年滿30周歲
3沒有法律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一男一女
5雙方沒有配偶
問題五:法定的結婚條件有哪些 1、結婚的必備條件有:
(1)男女雙方完全自願。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 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這是婚姻自由原則在結婚問題上的具體 表現。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的要求是指:男女雙方自願,而不是一廂情願;男女本人自願,而不是必經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雙方完全自願,而不是勉強同意。
(2)達到法定婚齡。法定婚齡是指法律 規定的允許結婚的最低年齡。新婚姻法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與當代外國的立法比較, 我國的法定婚齡是較高的,這是由我國現階段國情所決定的。男女 雙方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後,有決定自己是否結婚和何時結婚的權利,由此可見,與我國古代強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較,我國現行的婚 姻法實行的是倡導晚婚的允婚制。
(3)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則。根據一夫一妻制原則,申請結婚的雙方當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 或者喪偶、離婚者。違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結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2、結婚的禁止條件。新婚姻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 的,禁止結婚:
(1)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2)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問題六:《婚姻法》關於結婚的法定條件是如何規定的? 5分 《婚姻法》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
(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問題七:我國《婚姻法》規定的結婚必備條件和禁止條件分別是什麼? 必備條件:
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禁止條件:
未到法定婚齡的;
受脅迫,不是自願結婚的;已經有配偶的;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問題八: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的條件包括哪些內容 男性年滿22周歲,女性年滿二十周歲,雙方自願,就可以成為夫妻。帶齊自己的身份證戶口本到當地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登記就行了。
問題九:我國婚姻法規定的法定結婚條件有哪些 必備條件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禁止條件:未到法定婚齡的;受脅迫,不是自願結婚的;已經有配偶的;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伍』 男人是如何接受婚姻的
戀人時刻只有甜蜜和浪漫,而婚姻則更多是責任和平淡,這個轉化的過程,是需要雙方有充足思想准備的。其實只要兩個人肯一起面對,婚姻生活平淡中的幸福並不輸給熱戀時的浪漫。
每個人對婚姻的態度都是不同的,隨便找個人湊合過日子的,找個女人幫自己生孩子的,找個過夜不收錢的,這些所謂的「婚姻」就不在討論范圍了,這里和大家討論的,是高質量的婚姻。在我看來,婚姻的狀態有很多種,但是讓人舒服的婚姻,一定都是有愛的。所以,如果想擁有幸福的婚姻,一定要相信愛情。
有人說,愛情是有保質期的。我說,有保質期的不叫愛情。那叫激情,激情夾雜的東西太多,性慾,感動,內疚,憧憬,有太多太多的雜質,這樣的情感確實難以持久。何況,激情往往是精心呵護起來的,一旦丟失了精心呵護的動力,褪色太快。
愛情是雙方面的,先說說男人對女人的。和一個自己不愛的女人過一輩子,絕對是折磨。男人的生理天性決定了對女人的選擇很大因素是外貌。但是婚姻是反人類天性的。所以當男人選擇了婚姻,就註定要克服自己的生理天性。
男人的生理天性,說白了就是希望保質保量的遺傳自己的基因,比如盡可能的和更多女人發生關系,盡可能的選擇更漂亮,基因更優秀的女人親密。而婚姻,恰恰相反,男人只能選擇一個女人。更可怕的是,男人的生理天性決定了男人老和同一個女人親密,是會膩的。所以,沒有愛的婚姻是危險的。因為沒有克服生理慾望的信念。
『陸』 男人是如何看待婚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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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歲
工作,生活都逐步穩定下來。沒有了太多的經濟顧慮,生活也更加的從容。
人生的歷練,可能會打造出兩種不一樣的生活狀態。
一種是覺得平平淡淡才是真。他們會更重視家庭生活,時常會陪伴在老婆,孩子的身邊。
另一種,在有了一定的經濟基礎之後,他們就會重新去找尋年輕時的感覺。那種戀愛的感覺,讓他們痴迷,使得他們放棄家庭,投入情人的懷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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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 成功男人是如何選擇自己的婚姻的
成功男人必定擁有智商、財富。
他在外面打拚已經心力交瘁,所以他不需要一個隨時准備和他辯論的女學者,他最需要的是來自女人感性的熏陶。
因此,成功男人不會需要太精明的女人。當然他們也不會要那種胸大無腦的女人,他們需要的是一個隨時在他背後支持他、鼓勵他,在他失意的時候安慰他,通情達理的女人。
現在很多男人崇尚「拜金主義」,成功男人不會選擇一心向「錢」看的女人,他們需要一個女人只欣賞他們的人,無論優點或者缺點,包容他們,贊美他們。太現實的女人不會獲得成功男人的青睞。
所以,通常單純善良的女人會令成功男人傾心。
『捌』 男性恐婚心理是怎麼產生的要怎麼改善呢
在當今社會,害怕婚姻不僅僅是女人的專利,現在很多男人也害怕婚姻,害怕婚姻帶來的各種約束。那麼,為什麼男人會害怕婚姻呢?如何看待男人對婚姻的恐懼?一起看看吧!
2.學會順其自然
其實每個人的最終歸屬都是婚姻。所以當你的朋友有恐婚心理的時候,你應該告訴他要學會順其自然。當然,如果他內心真的不想結婚,那就沒必要勉強;如果他的親戚朋友都在不斷催婚,就不要理會了。這個時候,他必須學會讓自己保持冷靜和單身。
『玖』 男性角度解析:夫妻間是如何漸行漸遠的
男性角度解析:夫妻間是如何漸行漸遠的?
1、聽過很多人的故事,故事的開頭往往都是婚姻幸福,家庭美滿,卻總在某個中間階段出現狀況他們的故事大概是這樣的。剛結婚的時候,男方對老婆特別好,老婆覺得自己特別幸福,老公也特別愛自己。在這樣的關系狀態中,兩個人有些磕磕絆絆也在所難免的。
比如,老婆和老公抱怨說:「我們公司的制度太變態了,遲到一分鍾扣十塊錢,誰還沒個急事啊,這要是有個什麼事耽誤個幾分鍾,整個一天都白幹了啊、"男方聽完後說:「一個公司很重要的就是對人員的管理,這種制度它肯定得有啊,沒關系,我們早起一點,塌慎祥不遲到就好了。
老婆就覺得老公根本就沒有站在自己這邊,忍不住抱怨說:「我不知道早起嗎?還要你說?它必須有怎麼了,有就可以沒人情味,扣這么多了嗎?"看老婆情緒有點不對,老公就嘟囔了幾句:「我就是給你提個建議,再說了我又沒說錯,扣得多怎麼了,那是人家的規矩。
這句話之後,老婆就有點著急了:「你話里話外都向著外人,我還是不是你老婆?」男方不想和她吵,就乾脆不說話了。老婆氣消了,也會想,我是不是有點過分了,就會主動哄哄男方,緩和一下關系,這件事情就算過去了。
再過一段時間,還是會有一些這樣的小沖突,男方開始大部分時間都在沉默,聽著對方抱怨,聽得煩了就乾脆跑去另一個屋子裡睡,等老婆氣消了,兩個人又「重歸於好」。兩個人好的時候,誰都覺得很幸福,可隨著兩個人吵架的次數越來越多,男人變得越來越不耐煩了,覺得老婆每次都找事,反反復復總是這樣,自己實在是不知道該怎樣跟她相處了。
老婆察覺到了他的變化,會說「我覺得你現在不在乎我了」,每次-聽到這些,男方就會覺得對方在挑刺,便也開始挑剔她「你事怎麼那麼多..兩個人又開始了新一輪的爭吵,互相指責對方。後來,每次提起都要吵一架,老婆也就不再提了,男方也不主動和老婆說話,晚回家不再提前打,不再給她帶蛋糕,不陪她過節日,就連看到她都覺得好像是一種負擔。
這時候關系中的兩個人,都有些對這段關系S心了,對能夠改善關系不再抱有期望,覺得溝通沒有辦法解決他們的問題,對對方也不再抱有期待。很多關系越來越糟糕,都經歷了以上相似的過程,今天我想從男方的角度帶大家看一看,他從「不說話」到「開始挑刺」到「不管不顧」都經歷了什麼?這些行為背後的意圖又是些什麼?
2、一個人的行為往往會有這樣兩種意圖:要麼是想保護自己,要麼是想保護關系。
尤其是放到婚姻里去看,不管是分析自己還是分析對方,基本上只有這兩個維度。對於這個男方「不說話」「挑刺」「不管不顧」團搏的行為,他的意圖更多的是為了保護自己,但這些方法不僅沒有保護到自己,反而傷害了關系,讓自己在關系中更受傷,我們一起來看一看,這些行為背後的意圖是什麼?
第1種:不說話。
像開始的爭吵,聽到老婆對某件事的不滿,男方提出自己的建議原本是好意,卻被老婆誤會沒有站在自己這邊,而自己的解釋換來的是對方直接將矛頭對准了自己,從對事件的討論,變成了妻子對自己這個人的指責。這樣的溝通模式總是重復,那既然這樣,我乾脆就不說話,我不解釋了,你就不會再指責我了吧。
但用這樣的方式來處理關系,就像是在你們中間裝上了一扇門,將自己和對方隔開了,不論對方如何用力的敲打這扇門,你都不予理會。因為自己解釋以後,對方的反應讓自己更受傷了,自己又沒有更好的辦法去應對,所以只能用「沉默」保護自己。可在面對你的沉默時,對方甚至都意識不到你是在保護自己。
不光這樣,老婆還會在腦海中構想出一個自己的解讀:我都生氣成這個樣子了,你還不管不顧的,一句話都不說,你是不是不在乎我了,是不是不愛我了?這樣的解讀讓老婆又對你產生了更大的不滿。
男方更受傷了,覺得「我說也不行,不說也不行,你到底想讓我怎麼樣才滿意」,但在對方眼裡,他躲進自己的房間孝明裡,對方聽不到他在悄聲說著:「我受傷了」、「我很委屈」「我不想被指責」,只能更用力的敲打著那扇門。
第2種:挑對方的刺。
當男方的殼被對方敲碎,他不得不把自己坦露出來,可對方的挑剔和抱怨就像是一根根地針,不停地扎在他身上。被扎和喊痛的次數多了,帶著心裡這些不滿,在面對對方的抱怨時,你不再想單方面地照顧關系,包容對方,一味地讓自己妥協,他也開始想讓對方嘗嘗這種被指責,被抱怨的滋味,想讓她在感受到這種痛苦時,能夠理解你當初是什麼樣的感受。
你們在彼此的身上留下了傷口,都希望著對方可以看到自己的傷口,可以照顧自己的感受,但在這種沖突的狀態下,你們關注的都是自己有多受傷,對方傷我有多深,這時候的你們更像是敵人,沒有辦法給對方療傷。所以這種保護自己的方式就又失敗了,因為你保護自己的時候,傷害了自己也傷害了她。
第3種:不管不顧。
在面對對方變本加厲地追問時,丈夫感到越來越痛苦,越來越想逃離。他不再主動打面,不再主動送門,甚至不再主動說話,收回在對方身上的情感,希望用這樣的方式告訴對方「我已經失去耐心了,對你的感情也快被耗沒了」。可用這種方式來提醒對方時,等於丈夫是在拿著一把刀砍向對方,砍向你們的關系,覺得只要切斷關系,我就不會受傷了。
他這種保護自己的方式,等於一步一步把兩個人的關系推遠了,他很痛苦,想讓對方理解自己,可對方也受了傷,她能做的也只有自己止血、包紮傷口,很難背負著那麼嚴重的傷口去照顧對方的感受。這時候關系中的兩個人都不再對關系抱有希望,都在舔舐著自己的傷口,把對對方的情感逐漸抽離回來,這個時候的婚姻就像是一個空殼,隨時面臨著解體。
3、很多夫妻就像兩只小刺蝟一樣,一方在感覺到受傷時,就把自己縮成一團,露出滿背的刺,覺得對方看到自己縮起來就可以知道自己受傷了。
但對方看到的只有滿身的刺,兩個人互相刺痛著對方,關系也越來越遠。很多人會覺得,如果我要保護自己,就兼顧不了關系,我除了不斷妥協不斷後退,就是拿起刀和對方對抗,所以,我要麼傷害自己,要麼傷害關系。事實上,保護自己和不傷害關系這兩者是可以共存的,而共存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溝通。
你需要讓對方了解自己的意圖是什麼,而不是讓她自己構想、猜測自己行為背後的含義,而對方了解到你的意圖,了解到:你是受傷的,是需要我的,而不是要傷害我時,她的危機感也會降下來,也就可以把兵器放下來,不用以同樣的方式打你,你們關系中的火葯味也會降下來。你們相處的方式也可以慢慢變得平和。
當你們不需要處於一個緊綳的狀態時,就可以更好地看到對方的傷口和需求了,也能更好的照顧到對方的感受了。處理沖突的正確姿勢是,我們在受到指責想要保護自己時,可以提醒對方,你這樣做我是受傷的,同時也可以去了解對方需要的是什麼,而不是積累很多不滿之後互相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