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古代婚姻的形成及其演變過程有哪些階段
勞動產生最初的性禁忌,在從事繁重而艱巨的勞動前,禁止參加勞動的男性與女性接觸。這種性禁忌後來演變成婚姻和家庭道德。
婚姻是一定社會所確認的男女兩性結合的具體形式以及由此確立的夫妻關系。婚姻是家庭的基礎。
家庭是以婚姻為基礎、以血緣為紐帶的社會生活組織形式。家庭是社會的細胞。
婚姻和家庭經歷了一系列的演變過程。
第一種形式是同輩群婚和血緣家庭。禁止不同輩份的人發生兩性關系。
第二種形式是族間群婚和普那路亞家庭。同胞兄弟姐妹之間禁止性行為,一個群體的兄弟(或姐妹)和另一群體的姐妹(或兄弟)互為夫妻,叫做普那路亞(夏威夷語「親密夥伴」)。
第三種形式是男性走婚和對偶家庭。男女之間在較長的時間內有較為穩定的性夥伴。以女方為家庭中心,丈夫晚上到妻子家中幽會。我國雲南納西族的「阿柱(朋友)」之間的性關系屬於這種婚姻和家庭形式。
第四種形式是宗法婚姻和一夫多妻家庭。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女子只能從一而終。
第五種形式是自主婚姻和一夫一妻家庭。夫妻雙方相互忠實,反對婚外性行為。
B. 人類婚姻制度的演變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婚姻,泛指男女之間的結合、一方到另一方家落戶成親的意思,是一種人際間取得親屬關系的社會結合或法律約束。根據觀念和文化的不同,結婚,通常以一種親密或性的表現形式被承認,這種結合通常以婚禮的方式來對外宣告其正式成立。結婚的具體原因很多,比如法律、社會、情感、經濟、精神和信州握嘩仰的需要。通常,婚姻是組成家庭的基礎和根據,是家庭成立的標志。婚姻雙方家長互稱「親家」或「姻親」。
現代婚姻普遍認同是一男冊行一女、一夫一妻的形式,同時已有不少地區認同同性婚姻。但在部分地區過去的文化歷史及許多古老部落中亦存在其他的婚姻形式,現今某些地區或宗教的法律亦承認一夫多妻、一妻多夫婚姻。
世界上多數國家與地區採用婚姻登記制,在滿足其他條件下不限制結婚皮歲次數。
目前,世界上婚齡最長的夫婦已經結婚80年[1]。
C. 《李銀河說愛情①》| 婚姻形態的演變
1、婚姻及婚姻制度的起源
我們從最開始的群婚,到走婚,又經過了漫長的一夫多妻制時期,才終於進入了平權的一夫一妻制階段。
男女平權之後,我國就開始提倡戀愛自由、結婚自由、離婚自由了,建立起了兩性平等的制度,古代的那些綱常倫理、三從四德已不再適應如今的社會了。可見,兩性關系是一路奔著平等去的,這種趨勢是不可逆的。
近些年,西方的婚戀觀產生了新的趨勢。很多國家的獨居人口逐步上升,剩下的婚戀模式有如下幾種情況:一種是同居;一種是周末夫妻;還有合約婚姻和傳統婚姻。還有,多邊戀作為一種新型有趣的親密關系而存在。
除了社會現象的改變外,西方還有一些理論上的變化,例如酷兒理論。酷兒(Queer)指代所有越出常規的人或事物。該理論為所有越出常規的性行為和性傾向正名。
這些看似非常態的社會現象,在他們傳統搭猛文化中都是難以想像的。而對於思維方式迥異的中國人,更是難以接受,我們會習慣性把家庭價值放在首位。這就是中國的唯橋文化跟西方有一個特別大的不同,我們是家庭本位的,而他們是個人本位的。
2、中國近代婚姻
回顧歷史長河,父母對子女的婚姻掌權的四種模式:第一種就是父母決定,不徵求子女意見,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包辦婚姻;第二種是父母意見為主,徵求子女同意;第三種是以子女意見為主,徵求父母同意;第四種較為開放,子女自行決定,不徵求父母意見。
中國近代婚姻除了自主權發生了改變之外,「離婚」在20世紀也經歷了3次熱潮。第一次是20世紀30年代,很多知識分子以「逃婚」的方式拒絕包辦婚姻;第二次是20世紀50年代,許多進城的幹部和農村妻子離婚指枝猛;第三次是1980年改革開放,新修改的《婚姻法》放寬了尺度,就導致了一個離婚的小高潮。
中國近代婚姻制度演變的背後推手無疑是《婚姻法》的五次修訂。
1950年的《婚姻法》是新中國建立後頒布的第一部法律。這個婚姻法的重點之一就是「禁止重婚納妾」,並提出「禁止干涉寡婦婚姻自由」。它的重心是對舊制度的批判,傳遞全新的觀念,即反對包辦婚姻、買賣婚姻,主張結婚自由、離婚自由,主張男女平等。
1980年的《婚姻法》中有兩點值得注意,一個是規定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就可以判決離婚。另一個是確定了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
到了2001年,《婚姻法》中有三個重要改變:1、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2、強調保護女性,增加了禁止家庭暴力的條款;3、夫妻應當相互忠實的原則,強調夫妻要遵守忠誠承諾。
引起公眾爭議的2011年《婚姻法》的一個新的司法解釋,就是房屋歸屬權問題。新司法規定,婚前購買的房子屬於購買者本人,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2017年更新的關於彩禮的司法解釋,其中規定,在某些情況下,例如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等,當事人可以要求返還彩禮。
「彩禮潛規則」在如今中小城市特別是農村普遍存在,與變相的買賣婚姻可能只存在一線之隔。買賣婚姻和非買賣婚姻的定性標准就在於這部分錢是給小兩口的還是給女方父母的。如果給小兩口日後生活的,那麼性質上就不是買賣婚姻。彩禮是一種習俗,而習俗是不能通過修改一個法律發生改變的,它只能跟著社會前進的腳步慢慢發生變化。
有人說《婚姻法》後面幾次的修改,在保護婦女的方面好像不是特別有利,似乎讓男性佔了更多便宜。然而,《婚姻法》的修訂是基於男女平等,即雙職工、雙收入這樣一種基本的國情進行具體修訂的。這樣修法的效果則是鼓勵女性參加工作,有自己獨立的收入,而不是把婚姻當作安身立命的途徑,像買長期飯票一樣。女性應該改變自己的擇偶觀,去選擇那些尊重婦女人格的男人。
現如今的中國人,尤其是生活在城市化、現代化程度比較高的環境里的人們已經有了更多的選擇。人們的自由度正逐漸擴大,你可以選擇等待愛情,轟轟烈烈談一場戀愛,然後結婚;或者在你沒有等到愛情時,也可以選擇獨身。
3、單身浪潮
數據顯示,2018年一季度全國結婚301.7萬對,離婚170萬,離結率高達56.3%,數字相當驚人。結婚率走低有多種原因,被迫單身的人,很大比例是受限於經濟實力,在大城市裡結婚買房買車給家庭和個人都造成不小的壓力,而「沒房沒車」的年輕人也不願意結婚。
選擇主動單身的很特別的一種模式稱為「薩特-波伏娃模式」。這種不婚不是因為經濟原因。而是他們有一個理念:親密關系絕對不摻雜責任、約束和強制,而讓情感可以自由流動。基於這樣的想法,他們選擇了終身只是同居而不結婚的生活方式。有過研究的人會注意到,他們的關系中是存在第三者的,並且雙方都有過情人,可能還不止一個。
這無疑突顯了東西方的觀念差異。對於自由地交友、相愛,有性有愛,然後自然平和地分手,並不必要為此負責任的觀念,在中國還是比較前衛的。畢竟社會文化和社會心理的改變是相當困難的,人們還是很難接受這樣的生活方式。不過,隨著單身成為一種潮流、結婚率下降、離婚率上升在社會中逐漸傳播開,人們也會對這種現象的評價越來越中性。
到2018年,中國獨居人口已有約2億,佔16%。年輕人不想結婚的原因多樣,兩個比較典型的:一是離婚成本太高,無論是物質方面還是精神方面;二是不想生育。給單身族或不婚族4方面的建議:
首先,可以不結婚,但要經歷愛情、友情和親情。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而把「戀愛」本身當成目的。其次,經濟獨立,要有自己的事業。要做一個單身族,必須安排好自己的養老金,設計好自己的養老模式,自己才真正沒有後顧之憂。再者,發展個人興趣。只要你不僅經濟上沒有問題,精神上也不覺得孤獨,獨身的生活完全可以達到一個很完美的狀態。最後,做好應對社會壓力的心理准備。中國目前仍然處於從家庭本位向個人本位過渡的階段,這種家本位的習俗和觀念對單身者的壓力還是很大的。從這四方面評估自己的狀態,不斷充實自己,找到最適合的生活形態。
為什麼現如今的婚姻制度面臨如此嚴峻的挑戰,原因有幾點:1、婚姻制度要求極高的忠誠度與人類本身具有高感情流動性相悖。現如今,都市生活讓人們出現外遇、出軌的機會上升,人們也會本能地產生喜新厭舊、審美疲勞的厭倦情緒。2、人類的預期壽命大大延長,這點輔助證明了人們難以忍受婚姻中幾十年的一塵不變。3、現代社會的男女平等。在過去的男權社會里,男主外女主內,婚姻是女人保證生存的唯一途徑;而現在女人的經濟獨立使得自主權增大,女人可以選擇結婚或者單身。4、離婚成本太高。5、性的目的改變。傳統生育觀認為性活動唯一正當理由是生育;而如今性活動的絕大多數是為了快樂。
那麼婚姻制度是否會消亡嗎?答案是:不會消亡,而是會走向多元化。
目前這種一對一的婚姻形式會存在,適合於發生了激情之愛,且心無旁騖,想要與彼此廝守終生的兩個人。而對於開放式婚姻、同居而不結婚、單身、合同制婚姻也會存在,不必背負傳統的眼光和壓力,不必焦慮,勇敢選擇適合自己的生活方式。
D. 婚姻的起源與演變
婚姻的起源
早期的人類社會,即原始社會,與動物的群居沒有本質上的分別,不存在固定的夫妻關系,更毋庸提婚姻關系。雌雄之間的交配,完全是隨意性和隨機性,只是自然生存法則的一部分。雄性之間對雌性的爭奪,是自然間優勝劣汰的另一種表現形式,即更強壯的雄性,才可能有機會將自己的基因繁衍延續生存下去。這一階段雌雄之間的關系,只具有自然屬性,沒有社會屬性。
隨著人類的進一步進化和社會生產力的進步,以游獵為生的人類群體,開始形成以部落為主要形式的社會組織。各個部落之間,因為各種資源的爭奪,經常會有爭斗,勝利的一方,常常將失敗一方的女性,掠奪為戰爭的勝利品。搶劫得來的女人,就成為了勝利一方男性的私有「財產」,成為了有主之「物」,男人就會時時守護,不允許其他男人侵犯。這一階段的男女之交,才具有了固定性和專屬性,慢慢發展,就形成了相對固定的男女關系,這就是夫妻關系的雛形。
隨著經濟社會的更進一步的發展和進步,隨著社會財富的逐步豐沛和社會文明程度的提升,男性與女性之間的關系,社會屬性的需求逐步取代自然屬性的需求。一是為防止近親之間的繁衍後代,提升後代因素質量的需求;二是為減少男性之間為爭奪異性,而普遍發生爭斗和沖突的流血事件以及戰爭,維護社會組織的穩定和和諧的需求;三是為維護最基礎的社會單元即家庭的相對穩定,從而維持社會組織的相對穩定的需求。基於以上三種需求,維系固定夫妻關系的制度應運而生,這就是婚姻制度。通過婚姻制度,來約束男女婚配的對象,以及婚配之後男女的歸屬性,以此來杜絕男性為爭奪女性而產生的各種爭斗以及各種不穩定的社會因素。所以,婚姻制度的本質,是維系相對固定的男女關系,有序而不亂夫妻關系的重要原則。在古代,淫與亂,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據《詩—雄雌序疏》中的說法,「淫」不為大惡,「亂」則是鳥獸行,曰禽獸行,在誅絕之科也。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本質
封建社會的婚姻,崇尚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和門當戶對。男女婚姻,當事人的男女雙方,不能自主,結婚前連面都見不上,完全是聽憑父母做主。父母考察好了之後,再請媒婆上門提親。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中,父母首要考慮是門當戶對,主要還是對方的經濟實力,能不能付得起聘禮,能不能有助於婆家的家業,之後才會考慮婆家風門庭。帝皇之家,兒女的婚姻,考慮的是政治聯姻,是否有助於自家的江山永固;諸侯將相之家,兒女的婚姻,考慮的是對方的家族實力,是否有助於乘勢借力;平常人家,兒女的婚姻,考慮的也是經濟實力和未來可能的政治前途。
至於男女雙方的性格是否合拍,容貌是否相悅,將來生活是否和諧,則基本不在考慮之列。秦末的陳平,儀表堂堂、溫潤如玉,是個標準的美男子、大帥哥,而且學識非凡,才華橫溢,卻僅僅是因為家裡貧窮,拿不出聘禮錢,所以老大年紀了仍然找不到老婆,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E. 婚姻的婚姻發展史
300萬年前
人猿時期。我們的祖先剛剛學會佝僂著直立行走, 他們的膝蓋還無法捋直。不同種群中雌雄人猿實行完全混亂的「婚姻」形態(其實他們尚無「婚姻」概念,一切還只為了物種的生存和繁衍):多夫制、多妻制、專一配偶制……
300萬年前-200萬年前
石器時代早期。蒙昧中的人類除了狩獵和逃命之外,在部落內部還盛行毫無節制的性關系——每個女子屬於每個男子,同樣每個男子也屬於每個女子。這就是群婚制。孩子們只知道母親,對「父親」卻一無所知。女人在當時對男人從來就不會要求承諾或要求他們負責任。
100多萬年前
舊石器時代中晚期。人體的自然分工逐漸使我們的先祖意識到,老夫少妻和老妻少夫不利於優生優育。從事狩獵、採集活動的中青年人與從事家務勞動和孩兒照管的老人之間產生了極其明顯的精力差別。性生活便出現了以輩份劃分的界線。人類進入了長達近100萬年的「血緣家族」時代——班輩婚或輩行婚。
班輩婚是人類歷史上的第一個社會組織形式,它是人類與獸群的區別,我們作為社會性動物的漫長文明歷程由此起步。
1萬年前
石器時代晚期,新人階段後期。人類正准備用「禁止亂倫」終結最後的蒙昧。那時,近親間性交的混亂導致了嬰兒成活率低、畸形兒和低能兒過多的恐怖現象。原始人對男女關系有了更嚴格的界定。母權的逐步確立,引起了婚姻形式的改變。不同部族間通婚了。種族外婚制,使我們的品種越來越優良,生產力飛速提高。
5000—6000年前
人類開始形成對偶婚制。一夫一妻的模式以「搶婚」方式開始。在歐洲大陸的部落里,當一個青年男子在朋友們的幫助下劫得或拐得一個姑娘的時候,這個姑娘便被認為是那個青年男子的妻子。反之,要是被劫的女子背夫潛逃,被另一男子捕獲,她就成為後者的妻子,前者就喪失了他的夫權。男女關系,第一次形成了排他性群婚消亡了。
雖然早在1萬年前,全球人口就上升到了500萬以上,可是相對於那時的人們來說,交通不便使擇偶的范圍十分狹窄,近親婚配的概率大約是50%。
4000年前
統治了人類社會5萬年的母權制被徹底推翻,男人為了抓牢這次「偉大」的勝利露出了可怕的真面目。從此,丈夫在家中掌握了權柄,而妻子則被貶低、被奴役,變成生孩子延續種族的工具了。
公元前3000年
以神的名義,世界上第一個妓女在巴比倫王國出現。數千年後,這個角色仍在威脅著家庭和婚姻。
公元前1750年
在漢摩拉比王當政時,一條奇怪的邏輯大行其道——女孩必得先當回婊子才能成為女人。每一個女孩在成為女人之前,必須去神殿里將她的身體交給一個陌生男人。她坐著,直到有一個男人將銀幣投在她的裙上,然後與她同卧,否則她是不準回家的。這種制度在閃族各支(巴比倫、菲尼基、敘利亞等)最為流行,由地中海島移居於巴爾干半島的希臘民族、希伯萊人、羅馬、埃及、印度等地也奉行此規。
公元前5世紀
蘇格拉底因他的哲學思想和潑婦老婆聞名於世,因此「娶到一個好妻子,你可以得到幸福;娶到一個壞妻子,你會成為哲學家。」婚姻開始變成一個「問題」而困繞我們。
公元前323年
古埃及的妻子們對她們的丈夫擁有很大的權利,比如,如果丈夫希望娶第二個妻子,他必須向第一個妻子支付一筆罰金。金錢與婚姻關系扯上了關系。
公元前1世紀
羅馬立法認定獨裁者愷撒可以與任何他認定的女子交合為合法。他選中的女人很多,包括與他同列羅馬「三雄」的龐貝與克拉蘇的妻子。當愷撒見到埃及艷後克婁巴特拉時,立刻被這個妖精迷倒,幫她奪取了王位。兩人通過愷撒制定的一夫多妻制而成為合法夫妻,並生下一子。特權保護男人可以多妻的時代到來了。 在這個充滿奢華與享樂的時代,基督徒們大力宣揚道德並且鼓勵夫妻們在上帝的面前神聖地結合——教堂成了西方世界結婚儀式的主場。
公元3-4世紀
婆羅門教士Vatsyayana,被認為是一位終生禁慾的苦行僧,寫出了印度最色情的作品之一——《愛經》。同時代的修士喬維安(Jovian)因為宣稱婚姻高於獨身,在公元385年以散布褻瀆神明的異端邪說為由被逐出基督教教會。然而,11年以後,敢於將快感視為生育行為之自然組成部分的聖奧古斯丁卻被選為希波教區的主教。快感與婚姻的多重交戰引得我們樂此不疲。
公元5世紀
宗教統治婚姻。在羅馬帝國,幾乎所有的婚禮都必須有神職人員的祝福;結婚成為教堂中的聖禮。等到進入下一個世紀,東羅馬帝國皇帝查士丁尼將通姦定為死罪,離婚也成為幾乎不可能的事。
公元6世紀
印度的佛教徒和印度教徒試圖使人類的身體與神靈相通。通過性交儀式,人類的結合也成了神聖的宗教行為。在英格蘭,血親之間的婚姻被宣布為不合法。
公元600年到公元1000年
這段時間被稱為中世紀的黑暗年代,男人在婚姻中對女子的壓迫慘烈到了讓人惡心的地步。中世紀的男人還發明了各種輔助辦法檢測處女,沒有通過體檢的女人將受到嚴酷懲罰,鑒別處女的方法十分荒誕。匈牙利人為新娘驗明正身的方法就是讓她赤腳踏上一塊菩提樹制的小圓板,他們相信失貞的女子如果踏上這塊板就會馬上發生災難。還有不少歐洲人則迷戀於數字的計算,在新婚性交前和性交後,對女子的頸圍進行測量,並認為如果是處女,那麼她次日的頸圍必較前夜的粗。中世紀被捉住的有姦情的女子將被綁於高處,以火燒其臀部;也有人把這種女人赤裸著縛在馬上遊街示眾。但男人是否處男卻不必接受考驗。
1086年
在歐洲,丈夫如出門遠行,常給妻子戴上鐵制的貞操帶,據考證這是從十字軍東征時開始的。那時一個德國皇帝叫鐵匠給皇後做了一副貞操帶,像一個鐵籠子鎖在小腹上。
公元前770年
歐洲中世紀的教廷規定:從那時起,寡婦不能睡床鋪,只能睡在地上,且每天只能吃一餐不能有肉、蜂蜜、酒和鹽,不能穿紅戴綠、化妝。周朝建立。針對女人的貞潔制度開始建立。自周朝以後,女人殉節畸形地變異成美德。
中國殉節女人一覽表:
時代 周 秦漢 魏晉 隋唐 宋 元 明 清
殉節人數 7 19 35 29 122 383 8688 2841
此表的規律是,「吃人」自宋代開始胃口大開,於明代達到高潮。
公元8世紀-10世紀
歐洲的中世紀,享用新娘成了統治者的特權。農民娶新娘,新娘的第一夜必須供領主享用。初夜權的原始招待者是僧侶、祭司。人們對處女血心懷恐懼,所以要求找人幫自己「通關」。僧侶、祭司、地主等貴人,具有「神力」;而親朋好友和新娘性交,則屬勇於「捐軀」;至於由僕人、賤民來「開苞」,是這些人命不值錢,倒霉也沒關系。除此以外,新郎還必須付給領主 「結婚稅」,否則,婚姻就不能得到公證人的承認,也不能獲得領主的許可。這種惡習直到19世紀末才廢除。
11世紀初
宮廷女官紫氏部寫出了《源氏物語》。這是最早的也是最偉大的愛情小說之一,描述了日本雅緻而淫盪的宮廷婚姻生活。
中世紀阿拉伯後宮集中了大量美女,橫跨歐亞非3大陸的歐伯思王朝第5代回教主海歐雷沙德,其後宮有400名寵妾;到了第18代君主寵妾人數已發展到3400名。
11世紀
中國的哲學家們開始將古老的陰陽符號解釋為互補的而非對立的——就像女人和男人,由此形成的不可分的圓稱為「太極圖」。中國人也從道與德的層面為婚姻找到了一套理論,女人要賢良,不妒並允許丈夫三妻四妾,在家從夫、夫死從子,守寡能為她們贏得貞節牌坊。
11世紀末-13世紀
11世紀末以後,西歐的吟遊詩人創作了大量贊美騎士愛情的詩歌,並遊走於各個宮廷,到處煽風點火。女人第一次拿過了男人的皮鞭,她們成為婚姻與情愛游戲的主角。
12世紀
埃萊亞諾先後當上法王路易七世和英王亨利二世的王後,在其所生的5子3女中,有2個兒子做了英國國王,3個女兒嫁給了其他歐洲君主,她因此被稱為「歐洲的祖母」。
「歐洲的祖母」把典雅愛情引進了法蘭西和英格蘭的宮殿。埃萊亞諾及其女兒們甚至還創辦了「愛的法庭」,裁決什麼樣的行為是「正當的」愛情。確定了典雅愛情的31條原則。羅曼蒂克故事風靡一時,當時任何進入法國巴黎的外省騎士都可以輕易得到一本花都貴婦的花名冊,詳細記載著她們的地址、性格、愛好和容貌,供鄉下青年選擇。愛情成為貴族女人的一種時尚。女人教會了男人如何「文明地尊重女人」的習慣。丈夫的情婦和妻子的情夫都被對方容忍和尊敬。
13世紀
殉教聖徒馬克西默提出:為忠於上帝,僅僅是禁慾還不夠,必須根絕性慾。隨後就有不少教徒揮刀自宮。另一些走得更遠,他們認為自宮不算真本事,應該向性慾直接開戰。他們找來一些美女,住在一起,甚至裸體相擁,努力學習柳下惠,努力從精神上陽痿。據說他們成功了。婚姻,在他們看來是可恥的。
1252年
20歲的波希米亞國王奧托卡二世娶了年近50奧地利的瑪格麗特國王,一旦吞並了奧地利後,他就解除了婚約。除了財產、領地,沒有人期待婚姻能給彼此帶來什麼。由於非長子不能繼承財產,那些失意的青年開始追逐有地產的女繼承人。有錢的寡婦成了香餑餑。年輕小伙們娶了有地產的老寡婦,一旦老寡婦死去,小夥子(已經變成糟老頭了)就可以娶年輕嬌嫩的花姑娘;而老傢伙一死,姑娘早變大媽,她還可以嫁給一個小夥子了,發揚第二春。這真是一個古怪的婚姻食物褳。
1477年
英格蘭的瑪吉麗·布魯斯寫下了有記載的最早的一張情人卡,希望未來的丈夫能夠使她成為「人世間最幸福的主婦」並且不計較她貧乏的嫁妝。而多年以來,缺乏嫁妝使很多女性不得不進修道院當修女。
1492年
基督教把婚姻視為「下賤的狀態」「淫慾的手段」,認為「婚姻是人類的軟肋」。
16世紀
在美國提出「享受性生活的快樂」之前400年,印度就有了「Ananga Ranga」。它教會丈夫和妻子們通過32種性交姿勢保持婚姻的生機和快樂。與此同時,在德國,早期的清教徒提倡婚內性行為。宗教改革家馬丁·路德認為,性慾是人的本性,是難以壓制的。因此,他說服一批修女離開修道院,並且幫助她們尋找丈夫。
16世紀初葉
亨利八世製造了有史以來最大的麻煩。他本來是個虔誠的天主教徒,為了能有個兒子繼承王位,他決定跟凱薩琳王後離婚,但被羅馬教庭拒絕了。亨利八世乾脆跟教庭決裂,宣布自立山頭,創立一個可以離婚的宗教。
新教在無形中提高了女性的地位。由於新教的主張,早在16世紀20年代,英國的女性就獲得了離婚的自由;而為了使女性免受過度辛勞,避孕和節制生育也成為新教流行的社會中受到尊重的做法。
亨利八世除了「締造」現代美國外(他所驅逐的那些死活不肯離婚的頑固分子們乘「五月花」號到新大陸成立了美國——今天世界上離婚率最高的國家),他還是現代社會的第一個離婚者。他的離婚是真正從宗教意義上的徹底割離。永遠不可離婚這個不可動搖的神話破滅了。
1553年
血腥瑪麗即位。亨利八世用盡一生心血,想要個兒子繼承王位,他如願以償,但那個羸弱的男孩只做了6年皇帝就死了。被亨利八世殺掉的第一位王後的女兒瑪麗接管了王權,作為現代社會上第一樁離婚案的受害者,她展開了可怕的報復:恢復天主教的統治和中世紀的一切做法,對新教徒展開了殘酷鎮壓,短短3年,她就在倫敦等地燒死300多人。至今仍有大量關系破裂的夫妻以「不傷害孩子」為由不離婚。
1625年
清教徒作者威廉·古奇建議妻子們稱呼伴侶為「夫君」,而絕對不要稱他們為「甜心、蜜糖、親愛的、寶貝兒、我的最愛、小鴨子、小胖豬」之類。
公元17世紀
英王查理二世的御醫發明了保險套。它的原材料是小羊的盲腸。這在當時是一件轟動全球的大事。該御醫就憑這項發明獲得了爵位,英國也從中賺取大量外匯。這個薄薄的小東西,給了女性享受性的最根本保障,私生子大規模減少。
1725年
齊亞科莫·卡薩諾瓦——天生的大眾情人,降生在威尼斯。在他的游記中,記錄了他的上百個情婦(大部分是已婚婦女),其中能夠叫上名字的就有116個。兩個世紀後,「大眾情人」和「夢中情人」是分開的不受譴責的已婚男女精神出軌對象。
1750年
隨著未婚先孕情況的不斷增加,新英格蘭的一些市鎮試圖禁止「同宿」的習慣,即只要雙方都穿著衣服或者中間有隔板相隔,相戀的一對男女就可以睡在一起。到世紀末,女權主義者瑪麗·沃斯通克拉夫特在《為女性的權利辯護》一書中,第一次對限制性婚姻進行了有力的抨擊。
18世紀末期
女人在婚前已經能夠自立,往往延宕婚事,直到自己籌足嫁妝為止。歐洲勞工階層的訂婚通常經年累月,在這段時期,40%的勞工情侶選擇婚前同居,甚至未婚先孕——這在上層階級是無法想像的。盡管教會嚴厲禁止,但這一現象不可遏止地成為社會的普遍現象。
1848年
《共產黨宣言》誕生,文章中提到:資本主義制度,讓婚姻中的男女揭下了溫情脈脈的面紗。事實上,相當多的人會贊同芝加哥學派代表人物貝克爾另一類似斷言:上帝目光所及,皆可交易。
1879年12月
《玩偶之家》在哥本哈根皇家劇院首演。該劇引發了一場震盪半個世紀的論戰。論戰到激烈時,漫畫家甚至以「新女性」妻子與「慘遭蹂躪」的丈夫為題材大加諷刺。雖然易卜生已經習慣於遭到惡評,但是這次抗議的聲音遍及整個歐洲,他大吃一驚。時至今日,娜拉已經成為女性覺醒的代名詞,無論她出走還是留下都反映了女性試圖從玩偶轉為人類社會「正式公民」的掙扎。歐洲各國紛紛對女性的立法使娜拉們居然有權利背著丈夫向銀行貸款,這在1869年以前,簡直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1857年
拿破崙三世政府對福樓拜與《包法利夫人》一書的發行人提起公訴,指控他們蓄意侮辱道德。但是在被告律師的滔滔雄辯下、再加上輿論大眾對包法利夫人的同情,最終拿破崙三世敗訴。「潘金蓮」取得了輝煌的勝利。
1888年8月
蒙娜·凱爾德在《西敏評論》上發表了一篇關於婚姻革命的小文,結果引爆了悶罐中的英國。短短不到兩個月,報社收到27000封來信。從此,連最頑固保守的英國小說家也終於放棄了以結婚為小說的「快樂結局」。性與婚姻的陰暗面的揭露成為當時小說流行的元素。
1870年
全球第一次離婚浪潮襲來。在離婚伴隨著無處不在的迪斯科音樂被炒得沸沸揚揚之前100年,女權運動已經喚起女人追求自立、擺脫不幸婚姻的願望。1870年到1900年間,美國的離婚率增長了6倍。
1895年4月30日
同性戀者奧斯卡·王爾德在針對其「猥褻行為」進行的審判中說:「對於這種愛的名字,本世紀無人敢於提及。然而它是一名年長男子對於一名年輕男子所產生的極其偉大的感情,就像大衛和喬納森,就像柏拉圖哲學理論的基礎,就像你從米開朗琪羅和莎士比亞的作品中所發現的精神。它是深刻的精神之愛,既純潔又完美。」
19世紀中期
英國維多利亞女王即位。維多利亞時代充斥著中產階級的道貌岸然。廣告中出現的女式內衣都是折疊起來的,為的是不讓人看到內褲的襠部。在做愛過程中,妻子們應該盡量表現得被動。即使感覺到慾望的存在也是大忌。甚至到今天,她的餘威尚存。在她的年代,即使是雞胸脯都不能直呼其名,只能以白肉呼之。後來丘吉爾就被一個嚴肅的貴族女人糾正了他有失檢點的口誤。丘吉爾為了彌補過失,就給那個女人送了朵玫瑰,恭敬地說:「請把花別在你的『白肉』上。」不過,性仍然通過色情文學逐步滲入公眾生活,比如威廉·海恩斯下流而直白的小說。性開放使婚姻變得越來越難捉摸。
1903年
中國無錫一位姓宣的女性由她的哥哥作主,許配給當地一位姓裘的舉人。女郎當時在上海一所女子學堂當教師,臨近舉行婚禮時哥哥才通知她。女郎不願,與哥哥爭執無效,便直接寫信給那位舉人:「婚配之事,我國舊例必有父母之命,歐律則聽本人意見。前者行聘之事,乃家兄一人之意,某至今方始知,萬難為憑。若必欲踐約,某當死入裘氏之墓,不能生進裘氏之門。」她語氣堅定,道理充足,裘舉人也通情達理,雙方便解除了婚約。這在當時報紙上引起大討論,時人稱之為中國「女權主義之發端。」
1927年12月1日
蔣介石與宋美齡在上海崑山路景林堂宋宅舉行基督教徒的結婚儀式,接著又到豪華的大華飯店舉行中國最傳統味道的婚禮。有人統計,蔣、宋在上海結婚,花費達數百萬元。上海三家英文報紙的報道是:這是中國人的一個顯赫的結婚儀式。上海一家報紙的標題是:「中美合作」(蔣中正和宋美齡)則點明了這場婚姻的實質。宋氏三姐妹將國事變做家事,3個女子左右了中國半個世紀的政局,她們用婚姻改造了中國的命運。
1931年10月
溥儀和文綉達成了法院外協議離婚。離婚理由為兩人結婚9年竟從未有過性生活。此事成為當時爆炸性新聞,報紙用的標題凈是「妃子革命」、「破天荒——皇妃跟皇帝打離婚」等,而「離婚的5個條件」中的最後一條:「經雙方協商,文綉離婚後不準再嫁人」。
1944年
錢鍾書開始寫作《圍城》,作品中的主要人物,都過得非常狼狽,婚姻漸漸變成鬧劇。「圍城」成為婚姻的經典寓意:外面的人想進去,裡面的人想出來。
1950年8月8日
周恩來與鄧穎超結婚25周年紀念合影。這對夫妻的愛情被看成是中國傳統美德的完美體現。
1953年
《花花公子》隆重登場,鼓動男人們「享受女性必須提供的快樂,而不必涉及感情」,當然也包括了婚姻。
1960年代
英國出現了「交換性伴侶」,美國則出版了《花花公子》,為女人提供的陰莖形狀的塑料震動器也在大城市的葯店櫥窗被擺放在顯要位置上。性成為一種抗議的武器,嬉皮士、造反派們紛紛喊出了「要做愛,不要作戰」的口號。性主題絕決地突破了婚姻。
1965年
婚戀交友節目《The Dating Game》成為黃金時段的熱門節目。1967年,美國最高法院宣布廢除所有禁止種族間通婚的法律。
中國「文革」期間出現了中國第二次離婚高潮,離婚人數高達180多萬對。中國其餘兩次「離婚潮」分別是在20世紀50年代和90年代初。
1970年代
在以色列和美國出現了群居公社,男女發生關系生了孩子,但這個孩子不知道是哪個男人的,他們就選舉出一個委員會來撫養這個孩子。可惜烏托邦性試驗的結果表明:血緣的認同對兒童成長最重要的。人口的再生長和文明的延續,都需要一夫一妻制。
1980年代中期到1990年代
世界第二次離婚浪潮。離婚率在美國就上升到了50%,用這個數字來預測,今天結婚的人將有一半退出婚姻。
1996年
中國台灣著名電視欄目《非常男女》開播。現場速配成功500多對,其最終締結連理的不到40對。兩年後,上海《相約星期六》開播,出場嘉賓300多人,談婚論嫁者沒有一對;1998年7月湖南衛視《玫瑰之約》正式播出至今,男女嘉賓300多人,真正相約牽手的也就10幾對。
1996年
《Town &Country》雜志推出了世界上第一個以婚禮為主題的網站。
1998年 5月
記者安頓的《絕對隱私——當代中國人情感口述實錄》出版,成為暢銷書。中國人掀起了婚姻反思潮。
自21世紀以來,一種新的婚姻出現,即為同性之間的婚姻,這體現了時代的進步。
已有多國通過同性婚姻法,列舉如下
荷蘭(2000年,荷蘭通過同性婚姻法案,成為全球首個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這份法案翌年生效)
比利時(2003年)
加拿大、西班牙(2005年)
南非(2006年,南非是目前唯一將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非洲國家)
葡萄牙、阿根廷、冰島(2010年)
丹麥(2012年)
巴西、英國英格蘭、法國、紐西蘭、烏拉圭(2013年)
英國蘇格蘭、盧森堡(2014年)
芬蘭、斯洛維尼亞、愛爾蘭、墨西哥、美國(2015年)
F. 婚姻制度的演變
法律分析:1、原始群婚。原始群婚是人類早期祖先進行的一種兩性偶合關系;
2、血緣婚姻。隨著人類歷史發展的進步,原始人群逐漸分化,形成了不同的集團部落;
3、亞血緣婚。亞血緣婚又稱為伙婚,此種婚姻與血緣婚姻的最大區別就是血緣婚姻只是禁止父輩和直屬下輩之間進行通婚,而伙婚除此之外,還禁止同輩兄弟姊妹之間產生婚姻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G. 人類婚姻制度的演變經歷了哪幾個階段
1、群婚制
群婚制它是人類社會最早的婚姻家庭形態,其本質特徵在於兩性關系受到一定范圍的血緣關系的限制或排斥。按照摩爾根在《古代社會》中提出的婚姻家庭進化模式,群婚制可以劃分為血緣群婚制和亞血緣群婚制度兩個階段。
2、偶婚制
偶婚制是一男一女成對配偶的婚姻制度。這種婚姻制度的特點是:一個男子在許多妻子中有一個主妻,一個女子在許多丈夫中有一個主夫。就是說,在成對的配偶中有一個或長或短的時間內相對穩定的同居關系,
每個男子或女子有了一個較為穩定的或主要的配偶,並不排除男女雙方與自己的主妻或主夫以外的人發生性關系,而且夫妻關系極不穩定。
3、一夫一妻制
一夫一妻制(monogamy)亦稱「單偶婚」、「個體婚」是文明世界的體現。一男一女結為夫妻的婚姻形式。
(7)如何獲得婚姻形態演變的信息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第十一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H. 人類的婚姻制度是如何演變至今的
現代社會的婚姻是一夫一妻制,但如果追溯到人類歷史的早期,會發現當時的人有著和現在截然不同的婚姻生活方式。實際上,人類的婚姻制度是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隨著生產力的變化而逐漸演變的。
婚姻制度的發展和演變,當然也伴隨著人類對愛情和婚姻逐漸深入的認識。
婚姻起初主要為了維系生存,更好地對抗強大的外界環境,隨著人類的力量越來越強大,婚姻的功能也在漸漸發生變化。
現在,我們更多的將婚姻看成是兩情相悅的自然結婚,是對美好愛情的忠誠守護。
I. 原始社會時期婚姻形態的演變
一、群婚
群婚又稱雜亂婚,是原始時代的第一個婚姻形式。這種婚姻形式以沒有固定配偶為特點。人類尚未擺脫動物的野性,當時也沒有道德倫理的相關概念,人類為了繁衍,不分年齡和輩分,更沒有親屬的概念。《列子湯問》中曾說這個時代是「男女雜游」,就是說這種混亂的婚姻形式。
二、血緣婚
血緣婚又稱族內婚,是原始時代第一個產生婚姻制度的婚姻形式。這種婚姻形式是以同一個集團中,同輩之間可以產生婚姻關系,排除不同輩分親屬之間的婚姻為特點。褲耐局但是這種婚姻關系有個典型式樣,就是同輩之間的男女互為共夫或者共妻。
一旦有女子懷孕產畝纖子,不知道這個孩子的父親是誰,只知道孩子的母親是誰,母親也知道哪個是自己生產的孩子。這就形成了後面發展成母系氏族一個很大的原因。
由於血緣婚所生產的子女多為畸形,對人體素質造成的危害,威脅到了人類的發展,人類開始在氏族群中實行某些禁忌,進而發展成為亞血族婚。
三、亞血族婚
又稱族外婚,或者夥伴婚。這種婚姻形式開始排斥同胞兄弟姐妹間的婚姻關系,最終禁止旁系兄弟姐妹,即同胞兄弟姐妹的子女、孫子和曾孫之間的婚姻關系。
這樣,本氏族的兄弟或姐妹就必須在通婚的對方氏族中尋找伴侶,但是仍舊是共夫和共妻的形式,生產的子女依舊是「不知其父,只知其母」。
這種婚姻形式下,男子死後,要葬在自己出生的氏族墓地,不能和女方姐妹同墓合葬,其所生的子女歸女方所有,死後同母親合葬,不能同父親合葬。這也是古書中所說的「感天而孕」的情況,因為那時候的人類還不能理解生殖與性行為的關系,而歸為上天的神力創造的原因。
四、對胡讓偶婚
對偶婚是介於亞血族婚向一夫一妻制過渡的一個婚姻形式。即異姓同輩男女在或長或短的時期內實行一男一女對偶同居關系,以女子為中心,男子只有在女子家中過夜的權利。是一種兩相情願、不受約束而稍有固定的婚姻形式。
男女各自的伴侶可以想換就換,不受約束,所以子女仍舊是「知母不知父」的狀態。早在群婚制時期,對偶婚現象就時有發生,很長時間內,兩種婚姻形態是並存的。
在對偶婚盛行時期,也有一名男子與多名女子,或者一名女子與多名男子的牢固結合。現今很多少數民族的風俗中仍有對偶婚形式的體現。
五、贅婚
贅婚即男嫁女娶,俗稱「倒插門」。是男嫁女娶,從女居的婚姻形式。在對偶婚時期,男子到女子家過夜,有時參加女家勞動,有時參加自己家勞動,但是所生子女歸屬女方。到了一夫一妻制時期,則是女子嫁到男家並在男家勞動,所生子女也屬於男方。
由於當時生產水平有所提高,為了彌補女子「從夫居」的損失,有能力的家庭會拿出一定的彩禮給女家作為贖金,建立女嫁男娶的婚姻形式;
但是一些生活有困難的家庭缺少錢財,唯一的辦法就是讓自己的子弟到女家從事一定期限的無償勞動,以實現換到妻子的婚姻關系,這就是古書說的「家貧無有聘財,以身為質」。
男子給女家勞動的時間有長有短,長則幾年,短則幾月。此間,男子要接受女家的監督,並經受各種艱苦的考驗,以證明自己有養家糊口的能力,才被允許結婚或入贅,這算是一種考驗,故又稱「考驗婚」。
J. 婚姻進化史 起源與演變
人在進化的時候,無論是生活的方式還是婚姻方式都在隨著人的進化而改變,不同的社會方式,所產生的婚姻形態都是不同,可以說婚姻的演變史是多種多樣的,那麼未來的婚姻模式又會是怎麼樣的呢?
要想搞清楚這個問題我們首先需要知道婚姻的起源。
一、母系社會-----起源
為什麼婚姻是最開始起源於母系社會的呢?
這是按母系計算,世襲血統關系的社會組織。
主要是原始農業和家畜飼養的出現,男子主要從事外出事漁獵活動,女子從事採集活動。而漁獵的難度是非常的大的,並且不是每天都可以獵到動物,但是,採集活動只要是環境不發生大的改變,那麼,女性的採集每天基本上都可以保持滿載而歸的,所以採集活動比漁獵活動的獲得的食物來源要更加穩定,更具歷史考古學家的統計,原始社會中80%的食物都是由女性採集共給食物來源。
也就是說在生產經濟生活中取得了主導和支配的地位,就稱之為「母系社會」。
母系社會的婚姻形態是,「走婚」。
走婚是母系社會中重要組成的部分。
走是一種夜合晨離的一種關系,也可以理解為一夜情。走婚的特點就是,男女雙方沒有婚姻關系,只有在晚上男方會到女方家居住,白天各自忙各自的生活和勞動。一到晚上,男子會用獨特的暗號敲開女子的房門。走婚的男女,維系關系的要素是感情,一旦發生感情轉淡或者性格不合,可以隨時切斷關系,因此感情的自由度是最高的,在走婚的方面女子占據主導權,女方一旦不再為男子開門,走婚關系就宣告結束。
「走婚」是繁殖的途徑,也是男女情感連接的主要方式,這種方式本質是臨時組合---隨時可以合---隨時可以分,的自由式形式。
二、父系社會
這是按父系繼承的血統關系的社會組織。
父系的社會組織的出現,主要來自與原始的異常大的自然災害和環境突變造成的。原始社會的歷史中曾經反應出,有數年的時間因為環境的改變,造成了土地乾旱冬日暴雪,食物供應嫉妒困難,我們的祖先的餓到只可以在樹底下刨種子來維持生命。
種子的發現,也代表著農業與飼養業的出現,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男子在生產部門中突出地位的出現,男子開始占據主導的地位,男子為了保證自己血統的純正性就開始支配女性來保證自己的血統。
父系社會最突出的模式是,「一夫多妻制」。
由過去以母系部落集體生活存在的群居組織,逐漸演化成以家庭為單位的父系社會。
父系社會逐漸誕生了「私有制」這是人類進化的一個重要標准,也是各種戰亂和爭斗的根本原因。
婚姻的本質就算繼承財產和傳宗接代,對於男子而言傳給誰?必須是自己的親生骨肉。
怎麼確定這個孩子是我的?
那麼最好的辦法就是嚴格控制女子的貞潔----確保女性是自己生育後代的唯一性對象----這種方式簡單粗暴卻簡單有效。
這就確保了財產繼承給了自己的後代。
婚姻是一種社會契約,契約的雙方就是夫妻,但這份契約的本質並非是夫妻雙方,而是男性與其他男性之間劃分女性「所有權」的契約。
這樣的婚姻關系是不平等的,女性從來沒有被當成個體來對待,她自能算是丈夫傳宗接代的私有財產。
這個時期的婚姻制度本質上是產權制度。
由此得出,婚姻是社會發展的產物,和「愛情」沒有必然的聯系。
三、封建社會
這種婚姻方式演變到極致,尤其是從漢朝開始,儒家文化占據主導地位,「貞操觀」和「三從四德」是一直束縛女性的價值觀。
女性在封建社會體系下,沒有任何生產力,只能依附男子而獲得生存,此時女性幾乎沒有作為人的尊嚴。
幾千年的封建社會,很多的觀念都是根深蒂固的,即便是到了近代,無數人都還在受到封建思想的毒害和影響。即便是到了今天在很多的偏遠山村,女性屬於一個從屬物,沒有任何的尊嚴和地位,這樣的婚姻的本質是一場交易。
四、現代社會的一夫一妻制度
現代的一夫一妻制的出現主要是有二個原因。20世紀60-80年代
一是生產力的大幅提高,女性不用依附於男性就可以活動生存。
二是男女比列是失衡,因為強烈的男孩偏好,特別是農村地區,追求生男孩的觀念一直存在,再加上現代的科技條件發達,使得生男孩變得容易,所導致的男女比列失衡。
所以說婚姻制度的演變是離不開傳宗接代和生存,一旦現有的生存環境發生了改變,那麼婚姻的方式也會隨著發生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