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跪求美國婚姻法條文
一、婚姻締結之法定條件
1、資格條件:美國大多數州都規定,在美國注冊結婚,不論男女,雙方均應滿18周歲;已滿16周歲但不滿18周歲的人結婚,必須獲得其父母或法官的同意。
2、注冊條件:
在美國,婚姻的締結大致有兩種形式,結婚須進行注冊登記和舉行結婚儀式。《美國統一結婚離婚法》(Uniform Marriage and Divorce Act)規定,獲得批准、舉行儀式並進行登記的男女之間的婚姻在本州有效。
而大部分州的法律還要求婚姻雙方當事人必須在牧師等神職人員、法官或政府官員主持下舉行婚禮。
二、無效婚姻在美國,所謂無效婚姻(Annulment),通常是指當事人缺乏結婚的法定能力和意願,或者是存在其它嚴重的婚姻障礙。美國大多數州的法律都規定,無效婚姻為自始不存在的婚姻,即男女雙方當事人之間不產生任何夫妻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一般來說,無效婚姻大致存在以下幾種情況:
1、婚姻雙方當事人在法律禁止結婚的限制范圍內。如雙方當事人亂倫或存在法律禁止結婚的血緣關系等。
2、當事人一方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締結婚姻時,如果當事人一方不滿18歲,那麼很可能會導致婚姻無效。
3、因重婚所締結的婚姻為無效婚姻。需要注意的是,重婚不僅會導致婚姻無效,而且責任方可能還須承擔刑事責任。
4、虛假婚姻為無效婚姻。所謂虛假婚姻是指為某種意圖或目的而結婚,這種情況在移民領域非常普遍。
另外,在下列情況下,受害一方當事人可要求法院宣告其婚姻無效:
1、當事人性無能,而對方當事人在締結婚姻時不知道該狀況,那麼其可請求法院宣告該婚姻無效。
2、當事人一方因受迫或欺詐而同意結婚,其也可請求法院宣告該婚姻無效。
三、離婚在美國,當事人雙方婚姻關系的解除必須經過法庭判決。
1、管轄法院:
在美國,離婚訴訟應向夫妻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而美國絕大多數州都規定,當事人必須在本州居住滿一定期限後,才會具備在該州提起離婚的訴權。不過各州對於該居住期限的要求並不一致,短的有6周,而長的也有6個月。
2、離婚程序:
在美國,離婚訴訟程序分為兩種,即簡易離婚程序(Summary Dissolution Procere)和普通離婚程序(Regular Dissolution Procere)。簡易離婚程序雖然比較簡捷方便,但各州卻設定了一定的適用條件,同時也對當事人的權利作了一定的限制性規定。
在離婚程序中,為協助當事人盡早達成一致協議,特別是關於子女監護與探視問題的解決,大多數州的法院還設置有調解程序。為保護當事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美國各州均設定有禁止令制度。
當事人可在離婚訴訟過程中要求法院發布禁止令,如禁止對方配偶騷擾、妨礙其生活安寧,禁止任何一方在未經對方同意或法院允許的情況下任意轉移、抵押、或隱匿夫妻共同財產等。
3、離婚理由
美國存在過錯離婚與無過錯離婚兩種原則,目前,美國各州均適用無過錯離婚原則,即確定離婚的標准為婚姻關系完全破裂。而對於無過錯離婚,僅有少數州仍在適用,其理由大致為:遺棄、虐待、通姦等。
四、分居制度美國大多數州都規定有分居制度,即當事人在主觀上有離婚意願的前提下,不在一起共同居住生活超過一定時間也可離婚的制度。但對於具體的分居時間,美國各州規定不一,一般都是1到3年。而有些州,在夫妻雙方分居超過180天之後,便可向法院申請離婚。
(1)國外婚姻財產制度文獻有哪些擴展閱讀:
美國人的婚姻分為宗教、世俗和習慣法婚姻(即不經正式儀式而結合的婚姻)三類。宗教婚姻是傳統式的,即通過在教堂中由牧師主持宗教儀式的婚禮而結合的婚姻。這在美國是一種比較普遍的形式。世俗婚姻即婚禮不採取宗教儀式。
而由地方官或其他人主持領取結婚證書。世俗婚姻在美國新英格蘭地區的緬因、佛蒙特、新罕布希爾、馬薩諸塞、羅得島和康涅狄格6個州得到公認。年英國奧利弗。克倫威爾民事婚姻法令中曾譴責教會對婚姻的干涉,規定必須由地方官主持結婚典禮,並要辦理結婚證書和設立檔案。
以後,移民到北美大陸的清教徒沿襲了這一習慣。在很長一段時間里,宗教儀式的婚姻都被視為非法。後來新英格蘭地區承認了宗教婚姻,實行宗教和世俗婚姻兩種作法並存,並一直沿續到今天。美國有21個州認可習慣法婚姻,男女雙方同意結合後,夫妻同居,就自然形成了合法婚姻。
而無需領取結婚證書和舉行儀式。習慣法婚姻在美國早期實屬必要,因為當時人們很難就近找到地方官吏或牧師。目前亞利桑那、伊利諾斯、密蘇里和紐約4個州已宣布這種婚姻無法律效力。另有8個州通過了對習慣法婚姻進行控制的法令。
結婚的法律要求:
美國對結婚的法律要求由各州自行規定。多數州規定法定結婚年齡男子為21歲,女子為18歲。有的州規定,如雙方未滿成年人年齡,須經父母同意方可結婚;有的州則不然,規定男子不滿18歲、女子不滿16歲者,即使父母同意也不能結婚。
但愛達荷、密西西比、新澤西和華盛頓等州則允許年滿14歲的男孩、年滿12歲的女孩結婚。法律規定,只有具備一定資格的人才能主持婚禮。在有些州,牧師必須領取了正式結婚證書才有主婚資格。美國各州婚姻法的規定雖不統一,但有一個總的原則。
即在一個州得到法律承認的婚姻在其他任何州均可被認為合法。因此不少美國青年為躲避所在州對自己婚姻的束縛而到其他州去結婚。為了防止輕率的成婚,許多州開始推行從申請結婚之日到發結婚證之間實行等侯期的辦法。1955年就已有43個州明確了有關等侯期的規定。
結婚的禁律:
在美國,親屬之間的婚姻早已被制止,但仍有8個州沒有徹底禁止近親結婚。羅得島州甚至允許叔叔與侄女、舅舅與外甥女通婚。近些年來,美國婚姻法有較大修改,強調身體健康狀況良好者才能結婚。29個州要求進行婚前檢查,並規定有性病者不得結婚。7個州禁止患有遺傳病的人結婚。
17個州禁止癲癇病患者結婚;3個州規定:低能人結婚必須出示絕育手術證明。美國約有30個州禁止不同種族之間的婚姻。例如南部有些州禁止白種人與黑種人通婚;東部、北部和中部各州則對異種族通婚不加限制。美國的婚姻法頗受羅馬、日耳曼和基督教婚姻方式的影響。
② 婚姻法比較可參考文獻
主要你沒有體現出來 婚姻法比較 是與國飢帆外還是與國內的些比較?
美國婚姻法與中國婚姻法比較
一、婚姻締結實質要件的異同。
(一)美國法律規定的條件。
1、資格條件。美國多數州規定,在美注冊結婚,不論男女年齡應均滿18周歲;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結婚,還要獲得其父母或法官同意。
2、注冊條件。在美國,結婚須注冊登記以及舉行結婚儀式。《美國統一結婚離婚法》第201條規定,獲得批准、缺肢纖舉行儀式並進行登記的男女之間的婚姻在本州有效。絕大多數州的法律也要求結婚的男女須在牧師等神職人員、法官或政府官員面前依法舉行婚禮。《統一結婚離婚法》第206條規定,法院和經過授權的政府官員都可以主持結婚儀式,也可以按宗教儀式舉行結婚儀式。與中國法律不同,在美國,不同的州結婚證書是有有效期限的,這一點與美國類似。即結婚證書的有效期限從30天到60天不等。在這一期限內,男女雙方必須舉行婚禮,否則須重新辦理結婚登記。另外,申請登記注冊的男女雙方須等候3-5天的等待期,最終由法院或政府簽發。
(二)中國法律規定的條件。
1、資格條件。中國《婚姻法》規定,在中國登記結婚的年齡,男方不得少於22周歲,女方不得少於20周歲,比美國規定要晚一些,提倡婚姻自由,合法婚姻的結合不受干涉。在禁止結婚條件方面,禁止患有惡性傳染病特別是有可能傳染給下一帶疾病攜帶者結婚,並禁止直系血親以及三代以內傍系血親結合。
2、注冊條件。婚姻關系的成立,必須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否則不是合法夫妻關系。一經登記,即確立夫妻關系,不必經過公告期。
二、無效婚姻的異同。
(一)美國法律規定無效婚姻的情況。
美國法律指的無效婚姻是指當事人缺乏結婚的法律能力和意願,或者是存在其他嚴重的婚姻障礙。根據美國多數州的法律,婚姻無效不產生任何法律效力,男女雙方不產生任何夫妻的權利義務,目前,婚姻無效的情況主要有以下幾類:
1、婚姻締結雙方是在法律禁止結婚的限制內。根據大多數州的法律,任何男子不得與其直系血親以及一定范圍的傍系血親的親屬結合,否則是無效婚姻。比如,馬薩諸塞州法律規定:任何男性都不能與他的母親、祖母、女兒、孫女、姐妹、繼母、祖繼母、孫媳、岳母、岳祖母以及妻子的女兒、妻子的孫女、兄弟的女兒、姐妹的女兒、父親的姐妹、母親的姐妹通婚。
2、未達到法定婚齡的結合為無效婚姻。如果舉行婚禮時,一方不滿十八周歲,很可能會導致婚姻的無效。未達法定結婚年齡的男女須登記注冊,一般需經過父母或法官批准。
3、重婚的婚姻為無效婚姻。目前除非洲和個別穆斯林國家外,世界絕大多數國家不承認重婚的婚姻效力。目前,在美國絕大多數州都規定,重婚是無效婚姻。且同中國法律一樣,重婚一般導致刑事責任。
4、虛假婚姻為無效婚姻。虛假婚姻一般指為了某種意圖或某種目的而結婚。這種情況多數發生在移民領域。即美國之外的公民欲通過與美國公民結婚而移民美國本土。為解決這一問題,目前,美國移民法案已規定,美國之外的公民欲基於婚姻而取得綠卡,須在美國居住二年以上。
(二)中國法律規定無效婚姻的情況。
根據中國《婚姻法》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伏仿尚未治癒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三、可撤銷婚姻的異同。
(一)美國法律關於可撤銷婚姻的情況。
1、精神和身體的不健全。精神不健全,主要指當事人在結婚時,根據當事人當時的精神狀態,不能夠理解結婚的性質以及不能夠理解結婚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指精神病患者、重度智力低下患者。而身體的不健全,主要指當事人性無能,而他方在締結婚姻關系時,不知道對方的此種症態。
2、脅迫婚姻。即締結婚姻關系是由於另一方脅迫而不得不表示同意結婚的。比如,當事人一方以暴力手段迫使對方與自己結婚,或者第三方以威脅、利誘等方式迫使當事人結婚的。
(二)中國法律關於可撤銷婚姻的情況。
根據中國《婚姻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因此,中國可撤銷婚姻的情況限於受脅迫一種,性無能及拒絕性生活不能成為婚姻可撤銷的法定理由,但可以成為認定夫妻感情是否確以破裂的參考依據。
四、離婚的條件及程序的異同
(一)美國法律規定離婚的條件和程序。
在美國,離婚必須通過法庭進行,不能像中國一樣從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即使雙方合意一致離婚,也要法庭裁判。而提出離婚的理由有過錯和無過錯之分,目前美國所有的州都適用無過錯離婚原則,確定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這一點,與中國相同。
1、管轄法院;離婚應當在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目前,絕大多數州均規定,當事人需在本州居住一定期限後,方可有提起離婚的訴權。各州對提起離婚訴訟必須在本州居住時限的長短規定不一,最長的為期一年,如華盛頓州、新澤西州、紐約州;最短的沒有期限,如南達科他州。而一般的州規定在6個月左右,如密西西比州、夏威夷州;較短的規定從60天到6周到90天不等,如愛達荷州規定為6周、伊利諾斯州為90天等。
2、離婚程序:同中國法律規定一樣,起訴離婚的原告須要交納訴訟費用。在離婚訴訟過程中,可以要求法院發布禁令,禁止夫妻任何一方轉移、抵押、隱匿共同財產,禁止一方騷擾、妨害另一方或任何子女的安寧。如果遇有傷害人身或感情的危險,法院可以責令一方從共同住宅中暫時遷出。有的州還規定,在離婚訴訟中,應當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與中國法院幾乎所有的案件都適用調解程序不同,美國法院一般只有在無過錯離婚的案例中,才適用調解程序。對於涉及子女監護和探視問題,一般均要進行調解。
3、過錯理由:主要有三種,即通姦、虐待、遺棄。通姦是最常見的過錯離婚的理由。與中國司法審判實踐一樣,美國通姦證據的取得也是非常困難的。但與中國法院處理案件不同,有些美國州法院的法官在處理離婚案件確定過錯時,往往會採用推定的方式,確定當事人一方是否有婚外性行為,比如,有配偶與其他異性在賓館一起開房的證據、異性男女同居一室的證據。如果有這些間接證據而沒有直接性關系發生的證據,法官也可以通過一般常人思維行為方式的推理,確定發生過性關系,除非被懷疑者能舉出反證。
4、分居制度:美國大部分州都規定了分居制度。即當事人在主觀上有離婚的願望前提下,不在一起共同居住超過一段時間就可以離婚的制度。美國各個州規定分居的時間長短不一,最短有六個月,最長有五年。一般大多數州規定在1~3年左右。根據《統一結婚離婚法》,當事人分居超過180天即可向法院申請離婚。
(二)中國法律規定的離婚條件及程序。
中國法律規定的解除婚姻關系的途徑有兩種:協議登記離婚與單方訴訟離婚。對於離婚合意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到一方戶口所有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必親自到法院辦理。第二種途徑,是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而一方堅持離婚的當事人之間,可以通過一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法院查明,如果當事人有婚姻法四十六條規定的情況之一的,即: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除了上述幾種情況,中國法院第一次判決,基本不會同意當事人的離婚請求。除非已證實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但當事人在一審判決書生效六個月後再次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的可能性的概率就會大大增加。由此可見,與美國婚姻家庭法相比,中國離婚程序顯得簡潔而具有原則性和靈活性的結合。
五、離婚時共同的分割
(一) 美國法院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原則
1、廣泛實施婚前財產協議。美國所有的州均允許夫妻雙方在離婚前就財產處理自行達成協議並簽署相關協議書。協議內容包括共同財產如何分配、債務債權的承擔。離婚協議須經法院審查批准後方能生效。
2、離婚時作為共同財產分割的范圍及分配原則。根據1983年美國《統一婚姻財產法》,結婚後雙方獲得的所有財產均為共同財產,雙方對共同財產均享有不可分割的一半利益。下列財產除外:
(1)由贈與所得的財產或第三人死亡時留給夫妻一方而非雙方的財產;
(2)由其個人財產交換所得的財產;
(3)根據判決、婚姻財產協議或其他書面協議確定為個人財產的財產;
(4)個人財產的自然增值;
(5)對個人財產損害的賠償;
(6)對個人人身傷害的賠償。
(二)中國法律離婚共同財產分割的原則
根據《婚姻法》第39條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共同財產一般一人一半,這一點,與美國相關法律規定的原則一致。但是,與美國法律不同的是,遺產繼承和贈與中國法律首先推定為共同財產,除非該遺產取得了贈與取得明確為當事人一方所有。
六、離婚後對配偶的扶養。
(一)美國法律離婚後對配偶扶養的規定
離婚後對配偶的扶養,是指除共同財產的分割以外,離婚後一方對他方的扶助和資助,主要是指給付金錢或財物。包括男方對女方的支付,同時也指女方對男方的支付。
1、 離婚後獲取原配偶支付扶養費的條件:
根據美國《統一結婚離婚法》第308條,在離婚或法定分居的訴訟中,或在扶養費訴訟中,只要發現當事人一方離婚後,財產擁有情況不足以維持其合理的生活需要,並且因撫養子女原因不能工作或即使工作也不能達到上述需要就可以判令有能力支付的另一方履行扶養義務。當然,判令另一方支付扶養費用,要參考以下因素:
(1)被扶養人財產擁有的現狀;
(2) 被扶養人的經濟收入能力的現狀;
(3) 被扶養人尋找合適職業所需要的教育或培訓必要的時間;
(4) 原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生活水平;
(5) 婚姻關系持續的時間;
(6) 被扶養人的年齡、身體情況和精神狀況;
(7) 扶養義務人的負擔能力。
2、扶養費的數額:獲得扶養費的數額當然要根據具體的因素考慮。一般而言,獲得扶養費的數額要考慮被扶養一方經濟的需要、是否有工作、擁有財產的數額、義務一方的經濟條件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生活水平等。有些州對扶養費規定了最低限,如德克薩斯州家庭法明確規定,配偶扶養費每月不少於2500美元,或是義務方平均月收入的20%。絕大多數州的判例,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當事人扶養費的取得標准。
(二)中國法律離婚後對配偶扶養權的規定。
一方對另一方的經濟給付,根據中國《婚姻法》有兩種,其一,是經濟補償,依據是《婚姻法》第四十條。該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其二是經濟幫助,依據是《婚姻法》第四十二條。該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商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這一規定雖然是經濟幫助,但與「扶養」概念顯然不同,可見,中國婚姻法並未對離婚後給予配偶撫養作出規定,這一點,顯然容易形成弱者特別是女方的不利地位。
六、離婚後,對子女撫養費的支付。
(一)美國法律對離婚後子女撫養費支付的相關規定
1、支付撫養費不能由當事人雙方約定。
在中國法院不反對當事人雙方自行約定孩子撫養費的數額,甚至不會認為父母一方約定另一方不支付撫養費的無效性。與中國法院的作法不同,美國法律不允許父母在離婚時,自行約定撫養費的數額,否則,法院會認定該約定可能侵犯子女的權益而無效。根據《統一結婚離婚法》,確定孩子的撫養費,要考慮以下因素:
(1) 子女的經濟來源;
(2) 父母的經濟條件;
(3) 離婚前子女的生活水平;
(4) 子女的撫養及教育所需的資金;
(5) 沒有監護權父母一方的經濟能力。
2、支持撫養費與收入有一定比例。
其一,百分比撫養費模式 這種模式下,只對有撫養義務人一方應支付的撫養費數額進行確定,不考慮監護方的實際收入情況。如某州的規定:
其二,經濟收入分享模式,這是以父母雙方收入之和,確定子女撫養費的總體數額,且確定了父或母支付數額的模式。
(二)中國法律對子女撫養費的相關規定。
中國《婚姻法》三十六條,規定了離婚後父母仍需承擔子女撫養的義務,並且,根據相關法律,對子女離婚後產生的民事責任依然有連帶賠償的責任。而根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子女撫養費的判決標准,根據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生活水平,參考當事人工資20%到30%的比例支付。中國法院基本上不會在判決書中確定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所應支付的撫養費的數額,而只規定無直接撫養權一方所應支付的撫養費數額。
③ 夫妻財產制的國外情況
夫妻財產制又稱婚姻財產制,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從廣義角度講,它是關於夫妻婚前財產和婚後所得財產的歸屬、管理、使用、收益、處分,以及債務的清償,婚姻解除時財產的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從狹義角度講,它僅指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關夫妻財產所有權的制度。各國立法關於夫妻財產制的問題較復雜。就夫妻財產制的立法形式而言,有法定財產制和約定財產制兩種。法定財產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後均未就夫妻財產關系作出約定,或約定無效時,依法律規定而直接適用的夫妻財產制。如羅馬尼亞、波蘭、保加利亞、匈牙利等國承認這一制度,把它作為唯一的夫妻財產制。約孫啟吵定財產制是指夫妻雙方以約定的方式,選擇決定夫妻財產制形式的法律制度。當事人可以約定夫妻的全部或一旁敗部分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也可約定為夫妻個人財產。則侍約定財產必須訂立書面契約,如法國、日本、德國、瑞士等國均允許訂立財產契約。而且約定具有較高的法律效力,只有在無約定或約定無效時,才適用法定財產制。
④ 急求關於離婚財產分割制度的相關外文文獻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本著男女平等,保胡睜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褲陵歲汪掘無過錯方的原則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⑤ 求一篇關於婚姻法的相關的外文文獻及翻譯,回答後加懸賞!3000字左右
安順電大
Anshun TV University
2010
2010
秋法學本科畢業論文
The graation thesis of autumn law
鮑鑫
Bao Xin
4
4
效婚姻是指建立婚姻關系的雙方當事人違反婚姻法的有關規定,
The effect marriage means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marriag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in violation of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marriage law,
不履行法定的結婚登記
Do not fulfill the statutory marriage registration
程序而建立的婚姻關系,這種婚姻關系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無效婚姻。如重婚、有禁止結
This marriage relationship is not legally protected invalid marriage.. Such as bigamy, are prohibited.
婚的支屬關系、婚前患有醫學上以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未到法定婚齡
The marriage relationship, a marriage with medical thought diseases should not marry, marriage has not been cured, not to the legal age of marriage
等。無效婚姻自始無效,當事人灶伏汪不具有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財產,由當
Etc.. Invalid marriage since the beginning is invalid, the parties do not have the right and obligation between husband and wife, the income of the cohabitation period of the property, by
事人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由隱仔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
In consultation, the people's court shall,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inciple of taking care of the no party to the party, shall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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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期間所生子
During this period
女按婚生子女的規定執行。
According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implementation of female children born in wedlock.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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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家庭暴力行為是指由家庭成員在家庭環境內進行的暴力行為。家庭
Domestic violence. Domestic violence is defined by the family members within the family environment for violence. Family
暴力是離婚制度前提因素的一個,
Violence is a prerequisite for divorce system.,
也是當今社會普遍存在的現象,
It is also a common phenomenon in today's society,
現代的家庭暴力成因
The causes of modern family violence
不僅延續著古代男權制度廳手的封建思想,
Not only the feudal ideology of the ancient patriarchal system,
而且融入了現今社會形勢的復雜壓力。
And the complex pressure of the social situation..
全國婦聯
The National Women's Federation
去年的調查表明,在我國
Last year's survey showed that in our country
2.7
2.7
億個家庭中有大約
There are billions of families
30%
30%
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按這個
There are different levels of domestic violence, according to this
比例計算,全國目前至少有八千一百萬家庭中存在暴力問題,而這其中,有
The proportion of the country currently has at least eighty-one million families in the presence of violence, and this one, there are
95%
95%
以上都
All of the above
是丈夫對妻子的暴力。據調查,近年來,我國關於家庭暴力的來信來訪在逐年遞增。抑
Is the husband's violence against his wife. According to the survey, in recent years, the letter of domestic violence to visit in the year by year. Suppression
制家庭暴力的滋長迫在眉睫――婚姻法中明確規定夫妻在家庭生活中享有平等的地位,
The growth of the domestic violence is imminent -- the marriage law clearly stipulates that the couple have equal status in family life,
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隨著我國立法制度的不斷完善,在新的《婚姻法》中關於家庭
The abuse among family members is forbidden, along with the perfection of our country's legislation system, and the family in the new marriage law
暴力作了許多修改與補充,為受害一方的權利,提供法律保障,也更加符合社會發展的
Violence has been amended and added to the right of the injured party, and it is also more in line with social development.
趨勢。
Trend.
三
Three
、協議離婚制度
Agreement divorce system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
According to the provisions of marriage law,
離婚是指配偶生存期間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手段.
Divorce is the legal means of marriage to the spouse's surviving period.
它需法定條
It needs a legal article
件和程序才能產生終止婚姻的法律後果。
The legal consequence of the termination of the marriage can be proced by the procere..
協議離婚是指取得結婚證的夫妻經協商一致達
Divorce means the marriage certificate of the couple through consultation reached
成離婚協議,
Divorce settlement agreement,
並經婚姻登記解除婚則關系的法律行為。
The legal act of the marriage registration is the marriage relationship..
協議離婚制度則是有協議離婚的
The divorce system was divorced.
條件、辦理機關、具體程序、相應的法律責任等一系列法律規范的總和。協議離婚是我
The sum of the legal norms of the conditions, the handling organs, the specific proceres and the corresponding legal liabilities. Divorce is me.
國離婚制度重要組成部分,
Important part of the divorce system in China,
但由於目前協議離婚制度的法律規定過於原則,
However, e to the current agreement of the divorce system of the law is too principle,
內容較簡陋,
Content is relatively simple,
因而存在的缺陷較多。
So there are many defects..
這里僅就目前協議離婚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如何進一步完善提出幾
Here only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how to further improve the existing divorce system
點建議,以供參考。
Point to the suggestion for reference.
(
(
一
A
)
)
、當前協議離婚制度存在的問題
The problem of the divorce system in current agreement
1
1
、離婚程序使惡意離婚者有機可乘。
The divorce proceres, malicious divorce can take advantage of.
現今社會存在這樣一種現象,一些人為了一些目的,鑽法律的空子,搞假離婚或進
Nowadays there is such a phenomenon, some people for some purpose, skirted the law, engage in false divorce or
行惡意離婚,其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借離婚逃債、逃避計劃生育。為什麼這些當事人會得
For malicious divorce, the divorce is the most outstanding performance by avoiding the debt, evade the family planning. Why did the parties get it
逞呢
Be it
?
?
最重要的原因就協議離婚制度規定當事人只要自願,即可離婚,而對是否確屬自
The most important reason for the divorce system is the agreement of the parties as long as the parties can divorce, and whether it is
願缺乏審查評判的標准。
May the lack of a review of the criteria of the review.
雖然,
Although,
離婚協議書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
Divorce agreement, to a certain extent, the parties voluntarily divorced meaning,
但並非就能證明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
But it is not a voluntary divorce to prove that the parties are.
由於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沒有規定登記機關具體的
Since the marriage registration and Administration Ordinance does not provide for registration of the registration authority
審查內容和程序,導致惡意離婚、假離婚者屢屢得逞,憑離婚協議對抗債權人,對抗人
Review the contents and proceres, resulting in malicious divorce, divorce repeatedly succeed, with divorce agreement against the creditors, the fight against people
民法院的審判和執行,甚至有的離婚者則堂而皇之地與他人結婚、或「合理」
The trial and execution of civil law school, and even some divorce is stately with others married, or "reasonable"
、
,
「合法」
"Legal"
地生育,長此以往,還有什麼法律的嚴肅性,社會的文明正義可言
What if things go on like this, fertility, the solemnity of the law, social justice, civilization
?
?
2
2
、離婚協議缺乏強制執行力。
The lack of compulsory execution of the divorce agreement.
夫妻雙方離婚,就要涉及到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分擔等一系列問題,男女雙
The couple divorced, we must cover the issue of child custody, property division, debt sharing and a series of issues, men and women double
方協議離婚,按照協議離婚制度的有關規定,必須就上述兩方面問題進行全面約定,否
Party agreement divorc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of the divorce system, the above two aspects must be a comprehensive agreement, no
則,
Then,
婚姻登記機關將不予受理離婚申請。
Marriage registration authorities will not accept divorce applications.
但當事人達成的離婚協議書在獲准離婚後又不
But the parties reached the divorce agreement after the divorce is not allowed
具有強制執行力,
Has the compulsory execution force,
當一方或雙方自願履行義務,
When one or both parties voluntarily fulfill obligations,
對方無權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
The other party has no right to apply for marriage registration or the people's court
強制執行,
Compulsory execution,
只能依照婚姻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重新起訴,
Prosecution can only be re prosecu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e Marriage Ordinance seventeenth,
這種訴訟在某種意義上說
In a sense, the suit said
為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Legal protection for the legitimate interests of the parties,
但重新起訴無疑費時費力,
But re prosecution undoubtedly time-consuming and laborious,
與協議離婚制度簡便、
And the protocol is simple and simple,
易行、高效的原則相悖。此外,債務人利用協議離婚來逃避債務。
Contrary to the principle of easy and efficient. In addition, the debtor uses the agreement to divorce to escape the debt.
安順電大
Anshun TV University
2010
2010
秋法學本科畢業論文
The graation thesis of autumn law
鮑鑫
Bao Xin
5
5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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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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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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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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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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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
不
No.
便
Then
操
Fuck
作
For
。
.
為保障協議離婚的真實性、合法性,防止假結婚、惡意離婚,現行的婚姻登記管理
To protect the authenticity and legitimacy of the agreement, to prevent false marriage, malicious divorce, the current marriage registration management
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
Regulation twenty-fifth provision:
「申請婚姻登記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婚姻登記的,婚姻登記機
"Apply for marriage registration of marriage registration for the parties resort to deceit, marriage registration
關應當撤銷婚姻登記,對結婚、復婚的當
Customs shall revoke the registration of marriage, married, remarried when
⑥ 法國夫妻有哪些財產體制
第一種體制是婚姻財產分開制(séparation de biens)。即無論動產和不動產,配偶各自管理自己的財產。一切以產權證為依據,如果產權證上未註明,一方即便融資也不得主張權利。在離婚時,擁有財產的一方可要求另一方離開其擁有的房產或支付住房費(最高法院第一民庭2007年1月23日的判例)。去世配偶與前妻或前夫所生的子女可要求繼承共同賬戶上屬於其生父或生母的財產。當債權人索償時,只能對欠債者執行扣押。配偶分手時,以配偶的身份幫助對方經營此事,未獲得報酬的一方可要求賠償。賠償額按企業原價值和現價值之差計算。
第二種體制是財產共有制(communauté universelle)。在此體制下,無論婚前還是婚後財產均為配偶雙方共有。此種體制的合同規定,雙方不能收回原先財產。但可通過遺囑取消對方繼承自己財產的權利。雙方對所有債務承擔連帶責任,也可將某項資產排除出共有財產范圍,將其贈送給對方。在該體制下,向對方轉移所有資產無需支付遺產稅。例如,契約註明全部資產轉移給未亡人(attribution intégrale au survivant)。該體制不會造成財產糾紛,因為所有財產均為共有,雙方不得提出異議。
第三種體制是婚液唯洞後財產共有制(communauté réite aux acquêts)。此種體制無需簽訂婚前合同。除個人繼承或受贈,個人殘疾保險等其他具有個人性質的財產之外,配偶雙方在婚內購置的財產為共有,雙方平等管理財產。家庭的負債由雙方償還。但配偶一方未簽字的由對方償還。法定婚姻體制是在配偶雙方在婚前未簽財產合同的一種體制。雙方在婚後購買的財產,無論是誰付款,均為共有財產,婚前財產和婚山游後受贈或繼承的財產為各方的自有財產。該體制的有利之處是較為適合年輕夫妻,他們結婚時的財產不多,因此無需花費幾百歐元辦理財產合同公證。在一方配偶去世後,未亡人可獲得對方的一半財產並可免交遺產稅。在離婚時,清算財產方式簡單,因為所有婚內共有財產均按各自50%分配。該體制的不利之處是配偶一方的債權人可扣押婚內的共有財產。一方配偶仍可自己擁有自己的財產,條件是在購買房產契約上註明資金來源。由於這樣做不太鬧枯方便,所以可使雙方家庭因擔心所贈子女的財產變成共有而放棄贈送。此外,離婚的分配機制不能完全反映雙方為取得財產所作的貢獻,雙方可能為此發生糾紛。
⑦ 瑞典婚姻法的內容,誰知道告訴我一下,謝謝
瑞典婚姻法與斯堪的納維亞半島的民法體系大致相同。而且這些法律的原則變動不會太大。
在瑞典、挪威法律中,關於婚姻和繼承的規定的一個重要特點是,在配偶一方先死亡時,本文三、四部分所敘述的財產分割原則沒有立即實行的必要。生存配偶有權保持共同財產的所有權是一個基本原則。
在瑞典沒有規定在配偶亡故後保持共同財產的所有權。1987年提出的原則像在丹麥和挪威的法律那樣在很大范圍內有同樣的作用,並使生存配偶處於同樣有利的地位。
如果有婚生子女,寡婦或者鰓夫可以自由保持死者的財產不被分割。在父母雙方都亡故之前,子女就沒有權利得到他們應繼承的財產。
一九九五年,瑞典通過《夥伴關系法》,意指同性伴侶可依此法令登記結婚,同性伴侶擁有與異性配偶幾乎完全相同的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持有財產,也可共享孩子監護權。二〇〇九年,瑞典更進一步頒布新的婚姻法,並將同性婚姻納入婚姻法中,取代舊有的《夥伴關系法》,其中,法律保障了同性婚姻者可試管受精的權利並擁有自己的孩子。
瑞典同居關系的比例僅次於結婚,同居和結婚看起來意義相差不大,都是共享孩子監護權、共同持有房子和房子內的所有東西。
同居法和婚姻法的差別,可以《龍紋身的女孩》三部曲的作者史迪格·拉森女友為例,她與拉森同居超過三十年,二〇〇四年,拉森過世後沒留下任何法律效力的遺囑,因此他所有書籍的版權、財產都與他同居超過三十年的女友無關,全部由直系親屬繼承。這就是同居法和婚姻法最大的區別,同居法只包括兩人共同居住的房子和屋內所有的物品;婚姻法則包括了雙方的所有財產(存款、股票、房產、汽車等),也包括負債。
如果伴侶同居後才購屋,不管頭期款或貸款是誰繳的,這屋子自被購買那刻起就屬於共同持有。分手後,房子內的所有物件也都必須均分。但是,若屋子是一方在同居前就購買,屋子即屬於私人財產,不論另一半是否曾負擔貸款,分手時都不需要均分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