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夫妻財產公證去哪裡辦
法律分析:夫妻結婚財產公證到公證處去辦理。程序如下:1、個人的身份證明。如身份證、戶口薄,已婚的還要帶上結婚證。2、與約定內容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3、雙方已經草擬好的協議書。4、准備好上述材料後,雙方必須親自到公證處提出公證申請,填寫公證的申請表格。5、公證申請被接待公證員受理後,公證員就財產協議的內容、審查財產的權利證明、查問當事人的訂約是否受到欺騙或誤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 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一)合同;(二)繼承;(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四)財產分割;(五)招標投標、拍賣;(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證據;(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