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具結書是什麼
具結:指對自己的行為願意承擔法律責任的表示。
具結書與寫保證書具有相同的作用。
② 什麼是具結書
具結書指對自己的行為願意承擔法律責任的表示,具結與寫保證書具有相同的作用。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被取保候審、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該法規定情結較輕的,應責令其具結悔過。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本格式是公安機關使用的責令具結悔過通知書。
(2)婚姻具結書有什麼作用擴展閱讀:
在作出責令具結悔過決定時,應當製作具結悔過通知書,用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期間內具結悔過,並將悔過書送交公安機關,製作具結悔過通知書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要填寫清楚具結悔過人的姓名、法律依據、具結悔過的時間等內容。
2、對具結悔過的原因要求逐項寫清楚,並且要明確具結悔過人的悔過書中應當包括的基本內容。
3、具結悔過通知書應當及時送達具結悔過人。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寫的悔過書,公安機關應當存入有關卷宗以備查。
③ 本人婚姻狀況具結書找哪個單位蓋章
看你的用途,一般是找待道計生辦或民政局。
一般待道都可以辦理,具體的具結書是什麼用途的很重要。
④ 結婚證的意義
毛主席告訴我們:「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那麼什麼是結婚呢?結婚,法律上稱為婚姻成立。是指男女雙方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確立夫妻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權利、義務及其他責任。這里小編就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手續,結婚證的相關熱點解答為准新人們一一呈現。
還在猶豫什麼?為了不淪為流氓,趕緊結婚去吧......
結婚證是一種法律文書,只有領取結婚證夫妻的權力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在辦理生育證、異地落戶或者孩子入戶、入托、孩子入學、買保險、按揭買房、出境旅遊、移民留學、貨款、房屋買賣、繼承遺產、創辦公司、夫妻外地住宿、租房、離婚、夫妻間的財產分割、孩子監護、債權債務等,都需要出示結婚證。
如今的80後,90後個性張揚,對於適婚年紀的他們很多人都會問:「結婚證有什麼用呢?它有什麼意義?為什麼非要有它才行呢?」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說說結婚證的意義,讓大家了解結婚證在愛情,婚姻,生活中的意義!
在法治社會的今天,結婚證的作用越來越重要。新的《婚姻登記條例》對婚姻有一個明確的時間界定,即1994年2月1日之前結婚未領證的國家法律承認事實婚姻,在夫妻財產分割時享有平等的權力,但要補領結婚證,辦證必備條件見清浦區政府網站《婚姻登記須知》。1994年2月2日(含2月2日)之後結婚未領證的為非法同居關系,在同居關系破裂時,財產分割如二人協商不一致,法律上不予支持,只認定領證以後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為夫妻共有財產。
1.結為夫婦的標志,名正言順,受到社會的廣泛承認。具體表現:
a. 住一起沒人說閑話;
(自己兩人清靜,父母也跟著清靜,省心);
b. 可以存夫妻自己的錢了
c. 可以生小孩
(未婚生子,總歸不大好)
d. 遵紀守法的表現,有利於夫婦雙方良好的個人形象
2. 受到法律保護。具體表現
a. 小孩上戶口,幼兒園,上學都少很多麻煩;
b. 外出旅遊時住宿登記的時候要用。
(另外有備無患,不然趕上警察抓賣淫嫖娼就慘了);
c. 一方出軌,另一方可以占據主動;
d. 一方出意外時,另一方可以得到賠付;
e. 便於離婚時的財產分割
(省得有人存僥幸心理,以至最後不得不打官司);
3. 有利於婚姻的長久,穩定。具體表現
a. 是雙方的愛情見證,美好回憶;
b. 是對雙方的承諾,可以提醒責任心;
c. 婚姻一時不穩,也不會馬上分開
(離婚需要分財產,辦手續,知會家人朋友一聲,以前好像還需要先分居一段時間。總之,做完這一切的時間,足夠兩人深思熟慮了。);
d. 保護女方權益。有利於婆媳關系。
(未婚同居的媳婦往往被婆家輕視,有時還會連累娘家。這也是一個婆媳矛盾根源)
⑤ 姻緣符有什麼作用
姻緣符的作用一般來說有兩種:
代表著人們對愛情的嚮往與渴望,希望能遇見自己喜歡的人,或者喜歡自己的人,或者希望自己喜歡的人喜歡自己,最後步入婚姻的殿堂。
對於已經結婚的人而言,則是一種期望和祝福在裡面,希望婚姻美滿幸福。
資料補充:
姻緣符是起源於古時的巫祝。
佛教求簽,道教求緣。姻緣符其實是道教早期的特色之一。
起源於古時的巫祝。道家的咒語在東漢時期較為盛行,並且也符有密切的關系,畫符時要念咒語,用符時也有咒語,作一切法都有一定的咒語。咒語成為施法者精誠達意,發自肺腑的聲音,才能保證一切法術的奏效。
⑥ 結婚證書的作用是什麼
結婚證,是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簽發的證明婚姻關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書。
正本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其式樣由民政部統一制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一印製,縣、市轄區或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加蓋印章,結婚證書須貼男女雙方照片,並加蓋婚姻登記專用鋼印。若結婚證丟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請補辦。
中國建國後,婚書已變為體積小巧的結婚證。1950年的結婚證只有兩個巴掌大的薄紙片,上面除結婚人的姓名、籍貫、簽名、年齡,以及證婚人的簽名外,沒有任何絢麗的圖案。
(6)婚姻具結書有什麼作用擴展閱讀
辦理所需材料: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范》
第九條 當事人結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
在實行婚前健康檢查的地方,申請結婚登記的當事人,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機構進行婚前健康檢查,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交婚前健康檢查證明。
⑦ 什麼是具結書「具結」是什麼意思
具結書指對自己的行為願意承擔法律責任的表示。具結與寫保證書具有相同的作用。
具結是刑法中的非刑罰處理方法之一,即責令免於刑事處罰的犯罪分子用書面方式,保證悔改。
法條原文: 第五十九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或者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人,對人民法院的協助調查決定、協助執行通知書,無故推拖、拒絕或者妨礙調查、執行的;
(二)偽造、隱藏、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三)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或者威脅、阻止證人作證的;
(四)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的;
(五)以欺騙、脅迫等非法手段使原告撤訴的;
(六)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人民法院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或者以哄鬧、沖擊法庭等方法擾亂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
(七)對人民法院審判人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訴訟參與人、協助調查和執行的人員恐嚇、侮辱、誹謗、誣陷、毆打、圍攻或者打擊報復的。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被取保候審、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該法規定情結較輕的,應責令其具結悔過。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本格式是公安機關使用的責令具結悔過通知書。
責令具結悔過通知書是指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違反其應當遵守的法律規定時,公安機關可以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而使用的法律文書。
在作出責令具結悔過決定時,應當製作具結悔過通知書,用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規定期間內具結悔過,並將悔過書送交公安機關。
製作具結悔過通知書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要填寫清楚具結悔過人的姓名、法律依據、具結悔過的時間等內容。
(2)對具結悔過的原因要求逐項寫清楚,並且要明確具結悔過人的悔過書中應當包括的基本內容。
(3)具結悔過通知書應當及時送達具結悔過人。對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寫的悔過書,公安機關應當存入有關卷宗以備查。
⑧ 具結書是什麼意思
具結書指對自己的行為願意承擔法律責任的表示,具結與寫保證書具有相同的作用。
辭海中的具結的含義就是舊時對官署提出表示負責的文字,實際上就是一種書面聲明,保證對某些事情負責。比如出庭的時候,保證自己不做偽證,我們國家五十年代的證人出庭就用過具結書,現在普遍用的是保證書了。
所以具結書也有書面保證的意思,與保證書幾乎相同。但它的本質不是保證,而是負責,而且帶有傳統書面語的稱謂又顯得更正式。
相關信息:
具結書這個詞實際上是借用傳統中華法系的語言體系嫁接在現代司法環境之中。舊有的嚴肅文雅形式注入了現代法治的內涵。
因此,具結書即是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書面聲明,也是檢察機關機關照此指控的書面聲明,兩方在量刑問題上還可以商量,但是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對書面承諾負責,這也是具結的本意。
之所以增加了律師見證的要求。目的是在缺少審判程序的情況下,最大限度的確保犯罪嫌疑人的真實性和自願性。從而保證認罪認罰的公正性。也為認罪認罰案件審判程序的精簡,提供了基礎。也就是把活都看到前頭,法官審理就簡化下來。
⑨ 古代的婚書是什麼樣的,在古人的婚姻中起到了什麼樣的作用
從古至今,男女婚姻都是中國人首屈一指的“終身大事”,婚姻對於每個人而言,是人生角色的一次重大轉變,它也意味著一個人真正的成熟。中國人結婚又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這樣的傳統婚姻中,一紙婚書也成為了古代婚姻禮儀的不可或缺重要部件。男女雙方在締結婚姻的同時,薄薄的婚書是不可或缺的結婚證明材料,它代表著這段婚姻的成立,更反應了古代婚姻之禮,人們通過婚書也能夠了解古代的婚姻現狀,以及婚姻文化、觀念、制度很多方面的內容。
民國訂婚書其實在形式上並無太大變革,但是其內容與舊式訂婚書相比,有許多不同之處。比如在民國訂婚書中,不再一味地遵循父母的媒妁之言,男女雙方在這一時期擁有了主婚權,因此民國婚書中就出現了“今以雙方意志相投、性情相契、堪與偕老”這樣體現雙方意志的詞語;除此之外,民國時期的婚書,還弱化了傳統禮儀中的“六禮”,以及生辰八字等這些再帶有封建迷信色彩的內容。經過這一轉變,足以看出民國時期的婚姻是建立在男女雙方感情的基礎上,不再是建立在家族、禮制的限制之中,此後也為中國婚書開啟了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