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想離婚又離不了的婚姻怎麼辦
離婚的方式只有兩種,一種是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另一種是去法院訴訟離婚,其中去民政局協議離婚只適用於雙方已經就一切事宜達成共識,而選擇離婚的情況,去法院訴訟離婚則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財產分割、子女撫養有爭議的情況。一方不同離婚怎麼辦?答案就很明了了,一方不同意能離婚,離婚方式採用訴訟離婚的形式,要求離婚。我國法律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一方不同意離婚的件時,首先應當進行調解;
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比如已婚男子與其他女子同居生活,女方訴至法院要求離婚,男方經過法院調解教育仍不悔改的;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如男方毆打女方,或者是因女方傷殘,而男方遺棄女方等情況;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要有證明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其他原因如因工作調動分居,這樣法院才會准予離婚;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對於以上列舉的情形,法院都要求提起訴訟一方提供相關的證據,如家庭暴力的證據、婚外情的證據、感情不和分居的李州證據等等,以證余擾模明確有其事,通過證據說明兩人感情已無和好可能。在實踐中,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首先是要進行調解,第一次訴訟一般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後當事人才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在第二次判離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強了。但是法律也規定了一些男方不能訴訟離婚的情況,如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而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列
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各條法律規范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這里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財產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豎緩)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㈡ 想離婚離不掉怎麼辦
想離婚離不掉的,請求離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通過訴訟的方式離婚。法律規定如果婚姻中一方有腔仔重婚或與他人同居、實施家暴或虐待槐腔、遺棄家庭成員、有賭博或吸毒等惡習、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等行為的,如果經調解無效,雙方感情確實已破裂的,應當准予離婚。訴訟離婚的前提是雙方感情已破裂,如果雙方仍有感情,則法院不一定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鉛圓衫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㈢ 如果婚姻處於離不了,又過不好妨這樣做
如果婚姻處於離不了,又過不好妨這樣做。
1、接受現實、主動降低期望值
婚姻對一個人都很重要,可這個世界上,婚姻幸福的人又有多少呢?其實真正幸福一輩子又沒有痛苦的婚姻,真的是少之又少。而過不好,又離不了,才是大多數婚姻的常態。
「我很想離婚,但是我怕我擔做褲心。可是,不離婚我又受不了」的狀態,是很多婚姻不幸之人的糾結。一段婚姻走到最後,最痛苦的想離離不了,想過又過不好。
2、結伴而行
很多人選擇結婚時,把婚姻想的太美好。不僅想有人能陪自己對抗世上最深刻的孤獨,也期望有人可以跟自己一起面對生活的苦與痛分擔自己的壓力。
帶著這樣想法開始婚姻生活的女人,一旦伴侶在日常生活中有絲毫做得讓她不滿意的地方,她就會開始後悔,繼而慢慢失望。但是,婚姻不是避風港,而是兩葉孤舟在大海中神判相遇。
結伴而行,以此揚帆起航共闖大風大浪。兩個人在一起過日子,除了風花雪月的浪漫,更多的是雞毛蒜皮的日常瑣事要面對和處理。
3、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除此之外,很多女人婚前都把自己的另一半想像成是王子或騎士,認為對方是完美的,無所不能的。但是,婚後你會發現,原來王子也有啤酒肚,騎士的頭發也會禿,而且他們都有不愛干凈,或者是邋遢不講理的時候。
只有認清這一事實,並接受伴侶不是完美人設的實際摘掉自己強加給婚姻的濾鏡。主動降低自己對愛人或婚姻的期待值,這樣才能從容應對婚姻出現的問題。
你要知道的:真實的婚姻從來不是完美無瑕的,而是兩個不完美的人互相包容和成全。就像《聖經》中說的一句話: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4、轉移情感寄託、提升自己
有位名人曾說過你越是在意什麼,什麼就越會折磨你。壞的婚姻就像一塊沼澤地,你越是掙扎,就越深陷其游胡改中。
當你把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夫妻間的矛盾上,這些矛盾就占據了你的生活,控制了你的頭腦,影響你的心情,最後掏空你的身體。
與其讓自己沉溺於眼前的困境無法自拔,不如從這個困境中走出去,尋找新的感情寄託,充實自己。婚姻從來都不是女人的最終歸宿,也無法保障你一生的幸福。
5、自我尋找
畢竟,自己給自己的安全感才能長盛不衰。人生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只有當你自己足夠強大的時候,你在婚姻面前才有更多的話語權和選擇權。
你大可以去學習更多的知識擴展自己的交友圈,培養一兩個興趣愛好,不要一味把自己圍於眼前的一畝二分地。這是很好很長的一生,你的夢想應該是星辰大海,而非柴米油鹽。
幸福的婚姻千篇一律,不幸的婚姻各有各的不幸。無論是婚姻還是生活,人生就是一個需要不斷選擇的過程。不管怎麼選,最終都免不了有些許遺憾。
6、結語
當面臨「離不了」又「過不好」這種兩難境地時,有的人選擇繼續,湊合著過,有的人選擇放棄,因為不想將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思量與顧慮。不管怎麼選,只要不後悔不委屈自己就行。也不管別人怎麼說,生活是過給自己的。
外界的聲音,只是一個參考。願每一個在婚姻生活中過得不如意的你,都能活出自己,做自己,給自己幸福。
㈣ 想離婚又離不了的婚姻怎麼辦
想離婚又離不了的情況,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提起的訴訟是需要提供相關的證據來證明夫妻雙方的感情已經破裂,並且沒有緩和的可能,法院就會判予離婚的請求。但是我國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會先進行夫妻雙方的調解工作,如若感情確定已經破裂的,並且調解無果的,會准予離婚。
如果一方不願意離婚的話,向院遞交離婚申請書,申請訴訟離婚。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將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作為我國離婚制度中判決離婚的法定理由,這也是人民法院處理離婚糾紛決定是否准予離婚的基本原則。如果是協議離婚,雙方協商後,憑雙方的離婚協議書、結婚證、身份證到原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領取離婚證。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那麼應當通過訴訟離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監禁一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訴離婚。一審一般時六個月,二審時三個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半年之後可以重新起訴,第二次起訴法院一般情況下應當判離。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㈤ 過不好離不掉的婚姻該怎麼辦
可以審時度勢,冷靜下來仔細分析一下你們的感情,還可以嘗試分開一段時間,也可以去學習一下別人的家庭是怎樣相處的,或者可以讓自己充實起來,別想太多,具體方法如下:
1、審時度勢,冷靜下來分析愛情。
要學會冷靜思考,別沖動,隨口就說「我們離婚吧」。要知道,一次兩次「說離婚」,對方覺得是開玩笑,鬧著玩,但是一次次說,就當真了,就反過來說「離婚就離婚,誰怕誰」。該如何收拾殘局,就為難了。
你應該忍一忍,看清楚愛情,也許你會發現,吵吵鬧鬧是因為「彼此在乎對方」,愛得太緊 了,並不是矛盾太深。
2、分開一段時間。
人與人相處太近,是一種災難。因為走近了,不僅看到優點,還看到缺點。因此保持適度的距離,是愛情保鮮的秘訣。試一試,兩個人分開一段時間,不聯系,如果各自過得更好了,那離婚也許有必要了;如果覺得不習慣,還有了思念,那就說明,真的不能離婚,還是繼續過吧。
3、做好安排。
如果你想離婚了,就假設已經離婚了,一個人帶著 孩子過,看是不是很幸福。或者你讓對方帶著孩子離開一段時間,是不是覺得「無所謂」。如果你放不下孩子,對方也放不下孩子,那就別離婚了。好好撫養孩子成長,也許過幾年,孩子大了,家庭多了笑聲,就不想離婚了。
4、調查學習,多角度「比較」。
你想要離婚了,感覺婚姻過不好了,就去看看別人的家庭,當一個「調查員」,從身邊的朋友的婚姻調查開始,你可以設計一些調查問卷。看看別人的回答,是不是也有不幸福的因素,那麼別人是如何處理這些「不幸福的因素」。
你還要學會和別人的家庭比較。從經濟、住所、工作、感情聯系、不良習慣等方面比較,權衡一下,就知道自己的婚姻,哪裡有問題,以後努力的方向在哪裡。
5、讓自己充實起來。
婚姻過不好,也許是「想太多」。你總是不滿足婚姻,盯著婚姻的「瑕疵」。你應該調整生活的角度了,把婚姻的事情,放一放,去好好工作,每天忙忙碌碌,沒有時間想亂七八糟的感情,也許,你會感覺人生忽然輕鬆了,賺錢也多了。
㈥ 離婚離不掉怎麼辦
一、離婚離不掉怎麼辦
1、離婚離不掉可以到法院起訴離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法院會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起訴離婚需要什麼材料
1、書面離婚起訴狀,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口頭起訴;
2、證明夫妻婚姻情況的證明,如結婚證;
3、本人的身份證、戶口薄,以及孩子的出生證明、戶口簿;
4、其他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㈦ 想離婚又離不了的婚姻怎麼辦
如果你們夫妻雙方是協議離婚的話,你們雙方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其中離婚協議中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婚姻登記機關收到你們的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你們其中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你們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你們夫妻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機關查明你們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如果你們夫妻雙方是訴訟離婚的話,你們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如果可以證明你們夫妻雙方的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你們雙方就可以離婚了。但為了保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如果在妻子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丈夫是不得請求離婚。但如果這時候妻子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丈夫的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最後,感情是來之不易的,畢竟你們是有感情的。才會結婚,那麼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難那也是正常的現象。正所謂夫妻床頭吵架床尾和,根本沒有隔夜仇。如果不去解決這類的問題,一味的只是離婚逃避,那麼一輩子也不可能都會後悔。希望你們在離婚的時候,可以考慮清楚各方面的因素,最後再做出決定。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條_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㈧ 離婚一直離不掉怎麼辦,想離婚又離不掉!我該怎麼辦
提起離婚一直離不掉怎麼辦,大家都知道,有人問想離婚又離不掉!我該怎麼辦?另外,還有人想問離婚離不掉該怎麼辦,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男的提出離婚,確不露面了,一直拖著,是不想離,還是不到離婚時間,下面就一起來看看想離婚又離不掉!我該怎麼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試問:離婚以後真的會比你現在的生活更好嗎?
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只要你們之間不是那種無法解決的矛盾你就不應該動不動想著要離婚。相信沒有一個人會在結婚前就想到自己可能會離婚。
婚姻中的爭吵、冷戰、分居、出軌等等一系列的問題不斷出現,你告訴自己真的真的要離婚的時候,想到自己的子女、父母的時候,你那顆堅定的心開始動搖了,開始不停地糾結於離婚還是不離婚的問題,只會讓自己更加痛苦。糾結的階段,想清楚,離婚是你的選擇嗎?離婚後真的會比現在過得好嗎?離婚離不掉想死的心都有了。
既然想離婚,既然彼此達不成協議,那就起訴唄。離婚面對極端的人威脅怎麼辦。
如果起訴離婚,那麼財產和孩子就不是他說了算或者你說了算的。
離婚能分割的,只是夫妻共同財產,不明白你說的他沒有什麼存款是什麼意思?結婚後存款是共同的。既然你們沒有存款,那麼就沒有可分割的。房子是結婚前買的,那麼是誰買的?房本的名字是誰的?如果是男方買的,那麼屬於婚前財產,是沒有你的份額的。
如果你有工作,你的工作足以養活自己和孩子,那麼你可以申請孩子的監護權。離婚離不掉的煩惱。
離婚的話,如果不是他有重大過失,你除了可以分割到夫妻共同財產外是得不到補償的。
如果你沒有工作,你很難得到孩子的監護權。
婚姻法老纖橘:離婚離不掉過也過不好怎麼辦。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離婚了還斷不幹凈怎麼辦。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提出離婚訴訟。要離婚對方不離怎麼辦。
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應准予離婚。離婚沒有理由能離掉嗎。
離婚中途和好過還能離掉嗎。
其實離不離婚主要看兩個人的婚姻走到哪種地步了,能不離婚還是不離婚。個人覺得無論是世界上任何人或者是事務都是原配比較好。原配了解你所有的喜好和喜怒哀樂以及你生活中的點點滴滴的生活習慣。時間久了雖然你們之間缺少了,但是你們會把你們之間的愛情轉換為親情。比如說就像我們常用的門鑰匙,如果你不小心丟掉了,你需要去再配一把。但是即使你在配備一把也不一定如原來的還用。所以能不離婚還是不要離婚的好。
如果你們之間有小寶寶,那麼你就得多考慮考慮了,一旦離婚就會對孩子造成傷害。無論以後孩子判給南方或者女方,在右後的日子裡孩子沒有爸爸或者陪伴,很容易導致孩子的性格改變,同時孩子也會感覺缺少父愛和母愛。
其實兩個人在一起組成一個家庭是非常的不容易,的需要雙方一起努力經營才能維護這個家庭。一個家庭的組成不僅僅是靠兩個人還牽扯雙方兩個的家庭,如果你們當中一個人在婚姻當中做出了選擇不僅僅是這個家庭的破滅還會給父母造成很大的傷害。
如果你們之間的感情確實到了離婚的地步,那就沒有什麼可顧慮的了。就比如說你們兩個人婚姻早已名存實亡了,而且你們當中有一個已經背叛了這個家庭了,這樣的婚姻也沒有任何意義了,也不要考慮什麼外界因素了,即便你一時忍辱下來了,男選擇了回到這個豎配家庭,難道你們之間沒有隔閡沒有一道門檻嗎,還能將這樣的婚姻繼續下去嗎?還不如快刀斬亂麻直接離婚侍團,長痛不如短痛。堅持離婚能離掉嗎。
以上就是與想離婚又離不掉!我該怎麼辦?相關內容,是關於想離婚又離不掉!我該怎麼辦?的分享。看完離婚一直離不掉怎麼辦後,希望這對大家有所幫助!
㈨ 離婚離不掉怎麼辦
可以起訴離婚。離婚上訴流程如下:1、准備起草起訴狀;2、准備其訴訟所需要的證據;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先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應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發送起訴狀的副本;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發送其開庭傳票;7、法院開庭;8、法院依請求做出判決且宣讀其判決書。
一、離婚流程為:
1、審查:對當事人雙方提交的身份證。戶口簿和離婚證等證件和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看身份證是否是本人的,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符合等問題。
2、登記:工作人員會詢問當事人雙方是否自願離婚,並繳納九元作為離婚登記費用,當事人雙方填寫柳婚聲明書,兩人在離婚聲明書和協議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並按手印,隨後工作人員列印離婚證。
3、申請:當事人帶著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到原先登記結婚的婚姻登記處提交離婚證補辦申請。婚姻登記處會調出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對當事人的婚姻狀況進行核查,核查屬實後,婚姻登記處為當事人補辦離婚證。
二、離婚需要以下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身份證和戶口簿;
2、離婚協議書;
3、當事人雙方的結婚證;
4、當事人的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5、申請離婚登記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㈩ 離不了婚怎麼辦
1、對方不同意離婚,那麼雙方就不能辦理協議離婚手續,當事人只培棗氏能通過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由人民法院根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來判決是否離婚。2、如果是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配散離婚的話,那說明夫妻感情沒有破裂,那就等分居一年之後再提起訴訟。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岩緩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