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轉載]女人該如何應對不合理的新婚姻法
其實,按理說,新婚姻法關於房產歸屬於買房者是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了花錢買房的一方,而且沒有性別之分。但是,問題的關鍵在於,在中國,現實生活中,大部分買房者均是男人。而女人嫁過去之後,不但要和男人一樣出去打拚賺錢貼補家用,回到家裡還要洗衣做飯,生兒育女、照顧孩子,還得時不時地去孝順一下公婆,還得應酬和周旋於領導與同事之間,並且,在工作待遇方面,多數女人都是深受歧視的。比如很多用人單位明文規定不要已婚及有孩子婦女,在年齡上也有令人沮喪的年齡界限。而保姆、清潔工等低廉而且沒有安全和利益保障的工作崗位上,卻處處可見中老年婦女的身影。
更要命的是,一夫一妻制度以及如今社會的浮躁之風的盛行,導致了小三、二奶的層出不窮。而之前的婚姻法還有一條,就是若有對方出軌證據即可狀告以期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或者是對方凈身出戶。盡管現今社會女人出軌的也很多,但婚外同居者畢竟還是男人居多,所以說,這之前的婚姻法,還多多少少保護了女性在面對老公出軌之後的利益。可如今,新婚姻法不但規定,大部分未買房的女性,已經連養老之地都可能隨時失去,也就是說,女人在今天的婚姻生活中,毫無任何安全感和利益保障。那麼,一個女人要自己賺錢買房住,自己賺錢買花戴,你們男人的尊嚴何在?你們男人存在的意義,難道就只剩下提供精子而言?既然如此,身為女人,不管有房無房,我們都應該學會團結起來,共同應多不合理的新婚姻法。只是,看到有一部分女人還嘲諷那些沒錢買房、斥責新婚姻法的女性,真是讓我感到肉疼,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女人又何必如此刻薄女人?那麼,在連法規也無法保障大部分女性婚姻中的利益和保障時,我們又該如何應對不合理的新婚姻法呢?
首先,該戀愛戀愛,該結婚結婚。但是,要守住自己的基本原則,比如,結婚時的彩禮必不可少,而且這部分彩禮要完全屬於女方,不能用於購置結婚等物品。比如結婚前堅決不與他同居、不和他共同使用雙方的薪水,更不能聽他的一起出錢貸款做生意和買房。這年頭很多男人在志得意滿之後,拋棄糟粕之妻的悲劇還少嗎?為了避免落個人財兩空的結局,請只用愛情跟他卿卿我我,堅決不能動用自己的小金庫。要記住,但凡花女人錢的男人,終究會辜負你甚至會害你一輩子無法翻身過上好日子。這是千古遺訓,不得不遵守。
其次,結婚之前,一定要花點錢去公證處公證財產和婚前協議,或許你沒什麼私人財產,那就寫個婚前協議去做公證,這是咱自己給自己找個保障,你懂不?千萬別跟我說什麼你愛他,不計較這些,更不要說他愛你他不會對不起,他會對你負責的,他會一心一意善待你的。這年頭,相信男人的話不如相信世界上有鬼來得更可靠。更何況,世事變幻莫測,人翻臉比翻書都快,你豈敢保證他對你是一輩子的好?而婚前協議里必須聲明,既然房子沒你的份兒,那麼婚後你的薪水就沒必要用來貼補家用,更不是用來養家糊口的。這筆錢,要給自己存私房錢以備養老。什麼承諾,什麼愛你一輩子不會改變,就算他說這些話時是真心的,但當不了房子住,當不了飯吃,更不能用來養老。
第三,結婚之初就要養成家務兩個人一起做、雙方父母一起去照顧去孝順的習慣,別慣著他。不是說男女平等嗎?不是你的房子都沒了我那一份嗎?那除了借用你的精子、懷孕生孩子是我一個人的事情,其他所有跟家庭有關的事情,都要兩個人一起做。這才叫公平,這才是男女平等的真正意義。
第四,曾經一句「男兒當自強」,如今得改成「女人當自強」了。既然沒辦法改變現狀,我們要做的就是強大自己,自己賺的錢不要給男人花,結婚時要清醒一些而不是太過沖動不去計較男人的彩禮。既然法律規定房子誰買就歸誰,既然萬一婚外同居咱也得不到一點補償,那咱就先斬後奏,把自己的原則底線都說出來,讓男人明白,咱現在用不著靠男人了,咱就有權利爭取更多平等和利益。如果說男人不喜歡女人要彩禮,那就把房產證上填上咱的名字。
最後,也是最徹底的辦法,那就是不結婚。如果全民女子都抵抗婚姻,男人自然就沒辦法如此趾高氣昂了。不過,全民女子都不結婚似乎不大可能,因為自古以來好像都是,女人喜歡為難女人,苛刻女人,甚至以打敗某些女人為榮。所以,咱要是願意,咱自己不結婚就行了。這樣最自由,可以隨時隨地做自己喜歡的事情,比如上網玩玩酷我音樂盒,製作一些酷我個性相冊。或者背個背包想去哪裡就去哪裡玩上十天半個月,要不就在休假期間整天窩在屋子裡不用洗臉不用做家務不用換衣服。
2. 如何保障自己的婚姻權益
當你發現老公出軌了,首先要冷靜下來,學會保障自己在婚姻的權益,通過法律程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存取一些證據可以證明對方出軌。
丈夫出軌如何保障權益
1、 丈夫出軌想要保障自己的權益,這個時候一定要積極的營造一種溫暖的家庭氛圍,讓老公下班之時就想著回家。男人一旦銀伏鍵感覺到了家的溫馨即,即使在恆遙遠的距離他也會想著回家。
2、 老公在生活當中一定的的交際圈,當這些活動出現之時一定要積極的去配合老公。否則就會給第三者機會,第三者也要去就會和丈夫一起參加這些活動。
3、 生活當中丈夫一定也會有一些消費與支出這個,這個時候一定要把這一些消費的用途掌握清楚。看看老公把錢都花在了哪些方面
4、 當發現老公有出軌的行為,一定要保障經濟大權掌握在自己的手裡,最好把一些資產轉移在自己的名下或者是孩子的名下。
老公出軌如何保護自己
在和他提出離婚的時候要冷靜,萬萬不可以一副兩敗俱傷的態度去傷害婚姻,不要用極端手段去懲罰老公或者第三者,選擇和平分手吧!瀟灑地離開,成全他和她見不得光的愛情,你就是那個最偉大的人。如果你對此抱有無所謂的態度,建議你捍衛自己的婚姻。被婚姻束縛了太多年,伴侶之間的愛情早已慢慢消失轉換成了親情,也許就因為愛情消退了,所以男人才去尋找激情,尋找愛的感覺。而你早已麻木,對此並沒有緊張的情緒,那還是再努力一次,捍衛一下自己的婚姻吧!也許你把這件事情拿出來義正嚴辭地指責他讓他和你翻臉了,那你就主動離開;但如果你把這件事情拿出來責怪他他和你認錯了,並且還做了保證,那就原諒他。你說出來,再順其自然地選擇離開或留下,這可能是對所有人最好的結局。男人的私慾真的很可怕,一個是對妻子的愛情,一個是對第三者的激情,把兩個人的愛情變成了三個人。老公出軌怎麼辦?拿出你的手摸摸自己的心,它會告訴你,你該走還是該留。
查男人出軌的最好方法
1、
想要調查男人出軌這個時候最好定位對方的手機,現在很多手機都可以定位,當對方沒有回家,並且告訴你他在什麼地方,之後這個時候你可以定位開開,他確實是不是在那個地方。
2、 現在很多人都會用網上支付的方法消費。可以調查老公的消費記錄,如果他的消費記錄你並不知道這些去向或者是沒有花在你的身上,這個時候有可能就花在了小三身上。
3、 如果一個男人花費在你身上的時間越來越少,甚至生活當中會忽視你的存在。當你決定一件事情是時或者是問對方一些事情時,他總是敷衍你,那麼說明他一定是有出軌的行為。
老公婚內出軌的正確處理方式如下:
1、若妻子可以與丈夫溝通處理的,可以與丈夫簽訂婚內協議,就丈夫出軌的行為,通過協議來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2、若妻子認為丈夫出軌的行為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選擇與丈夫離婚,離婚有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兩種方式,具體選擇哪種方式,由雙方當事人自行決定。
如何收集出軌證據
出軌證據的收集可以是以下內容:
1、一方簽訂的保證書、悔過書;
2、嫖娼的的話,警方的筆錄;
3、雙發往來的書信、簡訊、微信截圖;
4、照片、錄音錄像等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鋒巧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老公出軌離婚女方應該怎麼爭取權益
老公出軌離婚女方爭取權益的方式:女方要盡量搜集老公構成婚姻過錯行為的證據,到時候提交給法院要求男方給予自己離婚損害賠償。只要女方可以拿出證據證明老公不僅出軌,而且在外出軌對象同居,或者與出軌對象重婚的,那麼女方就可以基於其過錯行為要求離婚損害賠償,並且要求其依法少分或者不分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廳雀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依據習慣些用登記即取婚姻效力想證明點必須證據能證明確實存習慣起訴男告男重婚罪
一、 如果他們同居了,那麼婚姻法有規定,夫妻一方有過失的,過失方要給另一方經濟補償的。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談而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展明也一方的財產。」自己好好研究。
如果你不急,慢慢找證據,在財產封蓋方面還是有優勢的。
二、如果你不願意等,那就直接離。婚姻法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者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部色識建影析示整據例。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
妻共同財產。」
離婚前別忘了談論一下孩子的撫養費。
其實你最好找一個律師,他們各方面經驗都比較豐也步指月富。
看你是否想離婚 想的話就
去找律師做財產公證 他出厚急飛算劃置飯只增勞漸軌在先是要付出代價的
如
果不想離婚 那就要挽回丈夫的心 堅決不能讓情婦生下孩子
好好的談一次吧
一、 如果他們同居了,那麼婚姻法有規定,夫妻一方有過失的,過失方要給另一方經濟補償的。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自己好好研究。
如果你不急,慢慢找證據,在財產封蓋方面還是有優勢的。
二、如果你不願意等,那就直接離。婚姻法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前別忘了談論一下孩子的撫養費。
其實你最好找一個律師,他們各方面經驗都比較豐富。
想法比較現實,親身經歷,吃過虧,不喜勿噴。要看老公的心態,如果他是想離婚,那麼不要鬧,財產能轉的趕緊轉移,然後一定要再請找律師辦理離婚,如果他不想離,只是在外尋求刺激,睜隻眼閉隻眼,現在這種事情太多,但是財產還是能掌握的盡量轉移,以防萬一。
一般來說如果男方出軌,你有事實證據的話,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沒有的話,一般會一個人判一個孩子這樣子。說句實話,你這都是愛得失去原則,失去自我,不珍惜自己的表現,為這樣一個想要兒子的家庭,多次選擇懷了又流,身體垮了不說,中間這樣,男方不能和你過性生活,或者過得不滿足,他自然會出軌,不是為他說話啊,因為男人本性就是這樣,下半身行為的人。你一直處於這樣的狀態,他自然也就找到了出軌的理由和機會了。現在已是如此,也應該對自己的未來好好想想了,離了吧,重新開始,這樣的男人不值得你留戀什麼。如果有證據你丈夫有出軌的行為更好,如果沒有也希望你看淡一點,就當是花青春買個血淋淋的教訓吧!下次,記得對自己好點,不要這樣作踐自己喲!
3. 婚姻法為什麼不保護女性
婚姻法為什麼不保護女性
婚姻法為什麼不保護女性,如今女性在社會的地位被越來越重視,很多的厲害的人物都是女性,女性不要被社會上的壓力壓倒,學會用用合法的方式保證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那麼婚姻法為什麼不保護女性呢?
婚姻法不是不保護女性婚姻法保護的是有正當權益,合理合法,合情合理的部分,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保護。都是正常的。
如果你婚姻當中的女性是一個胡攪蠻纏嗯,傷害人的一方重新發自然不會保護這樣的女性。如果婚姻法當中的女性,是一個循規蹈矩有理只嗯不做違法事情的女性婚姻法自然保護。
新婚姻法不保護女性
一:婚前房屋一人全款
可能最大的爭議問題還是在房屋的分割問題上。新婚姻法中已經明確規定了,婚前房屋如果是一人全款的話,那麼在結婚之後,即使房屋有所增值,在離婚的時候也不應該有分割,而是全權屬於當時全款購買的人。
這樣的說法似乎就存在很大的爭議了。有很多女性表示,這樣的法律就是不保護女性的。而且背後會隱藏著更大的社會危機,比如說,如果婚姻過錯方是男方,而當時房屋又是男方全款購買的,那麼是否在離婚的時候,女性就處於更加弱勢的地位了?
二:婚後一方父母出資
目前在婚姻問題上,還有一個比較明顯的趨勢,就是父母為孩子買房。如果是父母為孩子購買的房產,即使是在結婚之後,也是應該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它不應該被分割。
這樣的法律條文其實更大的層面上還是保護男性的。所以有很多女性質疑道,新婚姻法的出台究竟是為了什麼?為何感覺女性的保障越來越少?其實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樣的說法也是片面的。
比如說女性也可能出資買房,或者是女方父母出資買房,那麼是否從這個方面來說,這樣的婚姻條例有保護了女性呢?所以看待一個問題的時候,還是不能從單一的角度考慮。
可以理解很多人解讀的新婚姻法不保護女性的方面,但是從整體社會情況而言,新婚姻法的出台目的還是為了更有力的保障婚姻雙方兩人的各自權益的。
中國最新婚姻法對女性有什麼保護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時廢止。《民法典》婚姻編對女性的保護如下:
1、婚後一方父母出資。
婚後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離婚時不予分割。
2、同居期間雙方出資。
雙方父母都有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也就是說父母出資購買的,是父母對子女的贈與,另一方無權進行分割。
3、婚後一方出資。
在婚後一人出資購買房產應該先公證婚前個人財產,不然難以界定。如果公證了,那麼離婚時房產按個人財產處理。
4、婚後共同出資。
這屬於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無論戶主是誰,在離婚時應該平分,一般不按份額處理。
5、按照相關規定,
如無特殊說明的情況下,無論在婚前或者婚後,一方繼承所得的房屋為個人財產,離婚不分。
1.犯重婚罪
女性朋友如果說本身已經有了法律承認的婚姻關系,然後又和自己丈夫以外的其他人領了結婚證的情況,那麼就屬於是重婚。在我國,重婚是一種犯罪行為,是不被允許的,而且在離婚的時候也不能獲得財產分配,只能凈身出戶。
2.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同居
女性如果說是在自己的婚姻存續期間和其他的男人同居,那麼這樣的行為也將會影響到離婚時的財產分配,很可能要凈身出戶。
不過這個同居需要滿足三個條件,首先就是有配偶,第二就是不以夫妻名義同居,第三就是持續穩定的共同居住。若這三個條件不能同時滿足,那麼就不能構成標準的同居行為。
3.有家暴行為
大部分的家暴都是男人對女人,但是實際上也有女人對男人家暴的情況。我國的規定的家暴,並不是只指身體上的家暴,還包括語言或者是精神上的家庭暴力。如果說夫妻雙方有這類的情況需要進行嚴格的認定,確定女方有家暴行為,那麼離婚將面臨凈身出戶。
在婚姻當中,如果說女性朋友存在上述的這三種行為,那麼離婚的時候都無法得到財產,只能凈身出戶,同樣這也適用於男性,如果男性有上述的這些行為,離婚的時候也沒辦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不易,大家都應該要好好珍惜,不要輕易的離婚,更不要做對不起婚姻的事情,否則即使離婚也得不到好處。
從保護女性的角度出發,新《婚姻法》作了如下規定,保護婦女的權益:
(1)對男方離婚權的限制性規定同時也加強了對婦女特殊時期的保護,依據該法第34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2)現行《婚姻法》設立了離婚補償制度。我國《婚姻法》新增加了離婚補償制度,第40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財產歸各自所有
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可以向另一方請求補償。本條款的規定,既是公平原則的體現,也是對婦女的保護。
(3)財產保護兼顧公平。現行《婚姻法》在夫妻共同財產處理方面沿用以前的規定,由夫妻雙方協議處理共同財產;協議不成由法院依據照顧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則判決。
此外,《婚姻法》還增加了一條,即離婚時,夫或妻在家庭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這一條款主要體現了我國法律對農村婦女利益的重視。
(4)沿用經濟幫助制度。現行《婚姻法》第42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與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我國,男女的經濟能力存在一定差異,離婚時接受幫助的多為女性。
4. 新婚姻法出台後,結婚後女方該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
按照法律的規定,是一方面要保證公平原則,另一方要保護弱勢群里即保護女方及子女,在限制離婚這個角度以及財產分割的方式、比例上都有明確的法律規定照顧。或者有其他想法的可雙方簽訂婚前協議、婚內財產協議等進行約定,從而保護女方的個人利益。
【法律依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條【男方離婚訴權的限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是,女方提出離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八十八條【離婚經濟補償】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九十條【離婚經濟幫助】離婚時,如果一方生活困難,有負擔能力的另一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夫妻約定財產制】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5. 新婚姻法一方不負責任怎麼辦
法律分析:可以起訴離婚。婚姻的締結與終結應遵守平等自願原則,若一方不負責任,雙方可協商離婚,協商不成的,一方可向法院起訴離婚,符合法定條件的,法院可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系。具體情形可遵從相關法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6. 婚姻出現問題,應該如何保護!
1.盡可能對自己做好穩妥安排,找好退路之後再離婚 偉人說,常勝將軍從不打無准備之仗,優勢和劣勢。保護自己是理所當然。 作為一個柔弱的女人,要獨自處理這樣復雜的問題,最重要的是先要調整好心態,下定決心開始自立 ,要學會單獨思考問題,慢慢想清楚,這個家一旦不存在了,今後如何去把握自己的生活。以淚洗面是無濟於事的,其次,盡量保持現在的婚姻狀態,使之相對穩定,不要整日糾纏在他的錯誤中,給自己充分的時間求幫助,比如給以前的好友發出求教信息,或是通過媒介找工作,勇敢地去面試,有了工作,這是初步勝利,經濟保障會為女人贏得自信,第三,去尋找新的感情。現在,這個男人使你心已死情已滅,但並不說明你不會遇上新的愛情,你盡可以用你沒離婚的老公的錢去買新的衣裙首飾化妝品,把自己打扮得清新可人,充滿迷人魅力。你的老公既然不想和你離婚,樂觀地看,你便處在進可攻退可守的有利地勢。 2.盡可能在離婚時的財產分割中充分保護自己的應得權利 我們不主張婚前財產公證,是因為我們不希望離婚,我們是在為穩定婚姻進行努力,當這種努力宣告失敗,離婚現實地擺在我們面前的時候,我們還是應努力去爭得我們應有的財產、權益。並非未進行婚前財產公證就無財可爭、無權可爭。 一是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應得財產,依照修改後的《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到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離婚時有權獲取、保護自己應有的部分。 (一) 工資、獎金; (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例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若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二是法律規定屬於一方的財產應堅決保護。修改後的《婚姻法》第十八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為和者睜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 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等費用; (三) 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嫌森妻一方的財產; (四) 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應歸一方的財產 依照法律的規定,屬於自己一方所有的財產,除另有協議的外,無論婚前,婚姻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自己都擁有佔有、分配、處置的一切權利。這當中的絕大多數財產我們不需要公證都有證據說明其歸屬,所以大可不必因婚前未進行財產公證而輕易放棄應屬自己的權益。 三是力爭對子女的撫養費用,依照修改後的《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在離婚時若子女歸自己撫養,自己在離婚中又並無過錯,那麼我們必須堅決依法爭取這筆費用,同時應該注喚歲意落實有關離婚執行條款。 四是確保自己接受援助權不受侵害。依照修改後的《婚姻法》第四十條規定: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第四十二條規定: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 五是爭取傷害賠償權。依據修改後的《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 重婚的; (二) 有配偶者與他同居的; (三) 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 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如果是有情的義有責任心的配偶,以上過錯是絕對不可能實施的。凡是離婚的另一方有以上過錯,就說明他(她)根本就是一個無情無義無責任心的人,一個根本不尊重你的情感和尊嚴的人,對這樣的人,我們絕對不可手軟,必須奮起保護自己。我想,法律永遠是站在正義一邊的。
7. 新的婚姻法,女性該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新的婚姻法,對於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的界定更為明晰,這對婚姻是一種保護,但是對於婚後需要生育和照顧子女的女性來講是存在偏頗的。女性要想保障自己的利益,要做到兩個方面。
所以最終女性還是要有獨立經濟能力和人格,這樣才能在家庭生活中,和男性對等,即便是遇到男性不忠誠,也能夠隨時擁有自我崛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