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離婚後戶口本上婚姻狀況寫離異還是未婚
法律分析:離異。戶口簿未婚不影響再婚登記手續的辦理,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戶口簿「婚姻狀況」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婚姻狀況的審查主要依據其本人書面聲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B. 離異填表未婚還是已婚 離婚後婚姻狀況怎麼填
對於填很多資料的時候,大家可能都會對婚姻狀態產生一定的疑惑,作為一個離異的人,但是只有未婚跟已婚的時候應該是填什麼呢?離婚後婚姻狀況應該怎麼填最恰當呢?
一、離異填表未婚還是已婚
一般情況下在填表的時候婚姻狀態欄就兩個選項,第一個是未婚,第二個是已婚,對於離異的很多人來說就不知道如何填寫了,究竟是未婚還是已婚,下面我們就看看詳細的對於未婚已婚的解釋。
首先我們應該知曉的是,你是否是未婚還是已婚,婚否標準是“民政部門登記的婚姻狀態”。也就是說,在你填表時候你的婚姻狀態。
1.填表時已登記結婚的填“已婚”,包括欲離婚而登記注銷的、離婚判決未生效的。
2.其他情況均填“未婚”,如籌備結婚而未登記的、曾經結婚又離婚登記的。
而上訴大家提出的是離異的人應該如何填寫,那麼離異在民政部門登記的婚姻狀態是屬於未婚的范疇,所以這時候你應該填寫未婚。
二、離婚後婚姻狀況怎麼填
正常應該寫"離異",個人認為現在離婚很正常,不過如果單位對這個有偏見,又不會調查的話就寫"未婚"。
當然有的人離婚後又一次再婚,如果你現在屬於是有法律上的另一半的情況下都是已婚,不論你是幾次婚姻,但是如果你現在在法律上沒有合法的婚姻關系的話,就算你身邊有固定的的男朋友也不管你們之間是否有孩子等等其他因素,一律都是未婚。
小結:
對於未婚與已婚的區別,其實就在於你目前的狀態是否在法律上跟另外一個人存在合法的婚姻關系,如果有那麼就是已婚的狀態,如果沒有合法的婚姻關系存在,那麼都屬於未婚。
C. 離婚後,個人簡歷上婚姻狀況應該怎麼寫是寫 未婚呢 還是離異 還是寫別的
寫離異即可。婚育狀況總共有種情形,已婚,未婚,已婚已育,已婚未育,簡歷中的婚育狀況按照自身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即可。
有些職位或是公司的要求,是需要這個人是未婚的或者是已婚的一個狀態。詳細了解到應聘者信息。對於職位,對於公司來講都是有幫助的,如果在短時內時間內准備結婚,也許沒有太多的工作精力放在工作上。所以,人事一般會把應聘者背景都調查的清清楚楚的,這也是很正常的。
(3)離婚證上的婚姻狀況怎麼填擴展閱讀
個人簡歷一般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個人資料: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家庭地址、政治面貌、婚姻狀況,身體狀況,興趣、愛好、性格等等;
(2)學業有關內容:就讀學校、所學專業、學位、外語及計算機掌握程度等等;
(3)實習經歷
(4)本人經歷:入學以來的簡單經歷,主要是擔任社會工作或加入黨團等方面的情況;
(5)所獲榮譽;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幹部、專項獎學金等;
(6)本人特長:如計算機、外語、駕駛、文藝體育等。
D. 離婚後戶口本婚姻狀況怎麼寫
法律分析:如果本人未到公安機關變更戶口簿茄弊上的婚姻狀況,則顯示之前的婚姻狀況;如果提交《離婚證》到公安機關變更了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則顯圓納凳示「離異橘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E. 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婚姻狀況有四種填寫方式,分別如下:
1、未婚,不管任何公民只要你還沒有結婚,即使是訂了婚,或者是未婚有子,但是只要你還沒有進行婚姻登記或者說是沒有領取到結婚證的,婚姻狀況都是未婚;
2、已婚,這種就是指進行了婚姻登記的人,即使沒有辦婚禮儀式,但是法律上已經承認。具體還包括初婚有配偶、再婚有配偶、復婚有配偶;
3、離異,這種是指辦理了離婚登記的人,即使雙方還在一起生活,但是只要辦理了離婚登記,就應該寫離異。而不是未婚;
4、喪偶,這種是指婚姻中的一方因為某種原因死亡的。
《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第二十九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F. 離婚後,個人簡歷上婚姻狀況應該怎麼寫是寫 未婚呢 還是離異 還是寫別的
離婚後,個人簡歷上婚姻狀況應該寫離異。
正常應該寫"離異",現在離婚很正常,不過如果單位對這個有偏見,又不會調查的話就寫"未婚"。當然有的人離婚後又一次再婚,如果屬於是有法律上的另一半的情況下都是已婚,不論是幾次婚姻,但是如果在法律上沒有合法的婚姻關系的話,就算身邊有固定的的男朋友也不管是否有孩子等等其他因素,一律都是未婚。
(6)離婚證上的婚姻狀況怎麼填擴展閱讀:個人和部門可以查詢婚姻登記信息:
1、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當事人不能親自查閱的,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委託他人代為辦理,委託書應當經公證機關公證;
2、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門為確認當事人的婚姻關系,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3、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出具受理案件法院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就能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G. 你的婚姻狀況是什麼,婚姻狀況怎麼填寫
提起你的婚姻狀況是什麼,大家都知道,有人問婚姻狀況怎麼填寫?另外,還有人想問想請問你現在的婚姻狀況是怎樣的?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怎麼查個人婚姻狀況,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婚姻狀況怎麼填寫?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首先,我們要知道婚姻狀況主要有四種狀態,它們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喪偶。其實無論是在校大學生考研究生或者是我們出去應聘工作填寫簡歷,還是我們要跳槽去尋找更好的工作機會,我們在很多時候都是需要用到婚姻狀況的。婚姻狀況1和2。
婚姻狀況我們建議是要以真實情況填寫。比如,如果你還是在校大學生或者是其他的正在工作的公民,只要你還沒有結婚,即使是你在家的時候雖然擺了一場婚宴,按當地的習俗,其實大家都默認你已經與另一半結婚了,但是如果你還是沒有進行婚姻登記的話,我們還是建議你繼續填未婚的。婚姻狀況如何。
事實上,雖然我國婚姻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事實婚姻相關的人員的利益,但是其實簡歷上面的填寫,因為你沒有相關的結婚證等證明,所以你填未婚會比較好。
因此,為了給你的家人一個保障,或者是一份的證明,你們還是應該盡早去結婚證,以期進行婚姻登記。如果你是已經結了婚的話,你就可以填已婚。也有可能是因為你的另一半不幸逝世的話,你也可以填喪偶。如果你因為某種原因而與你的配偶離婚了的話,你也可以填離異。婚姻狀況喪偶可以寫未婚。
每個家庭的狀況都不同的,但是婚姻生活是需要夫妻雙方共同努力經營的,只有平時好好溝通,相互尊重理解、包容支持、關心愛護,才會幸福。
幸福的婚姻多種多樣,但想要營造出美妙的婚姻狀態,這還是很難的,要知道婚姻是夫妻雙方的事情,而想到達到這種狀態,那麼兩個人就必須在靈上契合、物質上有一定的基礎,且雙方父母的家庭也必須才可以。所以,想要營造這種狀態,真的是難如登天。
先說說靈上的契合吧,起碼兩個人要有共同語言,且相互之間要有真感情存在,而且在遇到事情時,能夠互相包容和扶持。都不用談其他的,就這一點,基本上有50%的夫妻是不合格的,當家庭爆發矛盾時,很多人首先考慮的就是切身利益,什麼你不照顧我、你不關心我之類的,從來不會考慮另一半的感受,或者說是自己對另一半的苛求太多,好像與對方在一起是對方高攀一樣,而這還只是一種情況。總之,大多數夫妻根本達不到靈生的契合,既然做不到,又怎麼會在精面融合呢?
有句話叫「貧賤夫妻百事哀」,精神上的愉悅可以讓我們良好的心情,但「巧夫難做無米之炊」,想要營造美妙的婚姻狀態,除了要在精神上共鳴之外,還要有一定的物質基礎才可以。可能很多人會說,只要真心相愛,物質不重要。這話說得對,但我們說的是營造美妙的婚姻狀態,而不是在討論真愛。所以,不管我們如何找借口,擁有良好物質基礎的家庭,比貧困家庭的生活狀態要好很多。所以,經濟條件好的家庭,會更自由一些。
所以,當你遇到了對的人,且能夠在精神層面共鳴和融合,再加上一定的物質基礎之後,你才有可能構建、營造出、美妙的婚姻狀態。當然了,我說的也不是,起碼我見過的這類家庭,都必須滿足這幾樣才可以。
以上就是與婚姻狀況怎麼填寫?相關內容,是關於婚姻狀況怎麼填寫?的分享。看完你的婚姻狀況是什麼後,希望這對大家有所幫助!
H. 婚姻變動怎麼填
以真實情況填寫。
婚姻狀況是要以真實情況填寫。填寫離婚證上登記的離婚日期、結婚證上的復婚日期。
婚姻狀況主要有四種狀態,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喪偶。
I. 離婚了婚姻狀況怎麼寫
首先,我們要知道婚姻狀況主要有四種狀態,它們分別是未婚,已婚,離異,喪偶。其實無論是在校大學生考研究生或者是我們出去應聘工作填寫簡歷,還是我們要跳槽去尋找更好的工作機會,我們在很多時候都是需要用到婚姻狀況的。
婚姻狀況我們建議是要以真實情況填寫。比如,如果你還是在校大學生或者是其他的正在工作的公民,只要你還沒有結婚,即使是你在家的時候雖然擺了一場婚宴,按當地的習俗,其實大家都默認你已經與另一半結婚了,但是如果你還是沒有進行婚姻登記的話,我們還是建議你繼續填未婚的。
事實上,雖然我國婚姻法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事實婚姻相關的人員的利益,但是其實簡歷上面的填寫,因為你沒有相關的結婚證等證明,所以你填未婚會比較好。
因此,為了給你的家人一個保障,或者是一份法律的證明,你們還是應該盡早去辦理結婚證,以期進行婚姻登記。如果你是已經結了婚的話,你就可以填已婚。也有可能是因為你的另一半不幸逝世的話,你也可以填喪偶。 如果你因為某種原因而與你的配偶離婚了的話,你也可以填離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