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婚姻法離婚規定
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婚姻關系是不能自動畝巧解除的。雙方自願離婚的,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發現雙方確屬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妥善處理的,發給離婚證。一方要求陵耐衫離婚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認定為夫妻感情破裂:一、重婚的;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三、有賭博尺腔、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應當提交結婚證和能夠證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
⑵ 新婚姻法扶養義務是怎麼規定的
新婚姻法對撫養義務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條款: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一洞櫻山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頌耐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納中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⑶ 離婚 婚後財產分配 孩子撫養費
夫妻離婚財產怎麼分中盯割
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指離婚時依法將夫妻共同財產劃分為各自的個人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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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婚姻法》第十七條到第十九條念培裂明確了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以列舉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內容。該法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兩種做法。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性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按離婚時的實際價值給另一方相應的補償。
對於女兒的撫養費,你可以根據生活實際情況,並結合對方的承受能力來要求負擔。
「撫養費」,顧名思義,是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所必須的費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內容。《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這樣的規定,是基於夫妻離婚後,子女無論隨父方還是隨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關系不因夫妻離婚而改變。
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給付子女的撫養費的具體數額,可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一九九三年十一月三日發布的《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仔閉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子女的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計算。
撫養費給付的時間:
1、未成年的,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以已自己的勞動收入為維持生活的主要來源的,可給付至十六周歲;
2、在校的,給付至高中畢業。
⑷ 男方是公務員結婚不領證,又悔婚,女方無過錯怎麼辦
一、情況分析
男方是公務員,結婚不領證,又悔婚,女方無過錯。在婚姻法律上,該情況屬於不當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猜廳卜十四條規定,「夫妻可以自行協議離婚」,但是,夫妻雙方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結婚,不經法定程序結婚的,婚姻無效,夫妻雙方不能實現夫妻關系。
二、處理方法
1、根據婚姻法的規定,夫妻雙方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結婚,未經法定結婚程序的結婚,婚姻無效,夫妻雙方不能實現夫妻穗穗關系,故男方悔婚無過錯。
2、此時,男方可以向當地公證處申請法定結婚程序,進行公伏擾證結婚。
3、如果女方不願意再次結婚,那麼男方應該負責賠償女方的財產損失。
4、在處理完上述程序後,雙方離婚,可以根據經濟實力情況協商對付子女撫養費的支付問題。
⑸ 香港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有關的規定有哪些
香港離婚孩子撫養權問題有關的規定有在子女的生活以及教育,如果自己沒有獲得實際上的撫養權,肯定是需要自己的支付費用的,不過在事情的處置上自己需要在具體問題的解決中學會有效的協商,畢竟自己設計的問題不是他人的,而是自己的孩子,自己需要注意方法。⑹ 雙方離婚女方要不要出撫養費
如果夫妻雙方離婚後,女方不要孩子,夫如果沒有特別約定,法律規定,女方是要給撫養費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沒讓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條
夫妻雙方平等享有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權利,共同承擔對未成年子女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8條規定: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第9條規定: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枯手局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薯鬧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婚姻法》作出這樣的規定,是基於夫妻離婚後,子女無論隨父方還是隨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關系不因夫妻離婚而改變。
⑺ 離婚之後撫養費怎麼規定
離婚子女撫養費的法律規定是:
1、撫養費一般按照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2、具體數額一般為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3、離婚子女撫養費的其他法律規定。
離婚後孩子衡正撫養費的相關規定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八條
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直接撫養子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十九條
撫養費的數額,可以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培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以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以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者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配攔岩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當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條
撫養費應當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
⑻ 夫妻離婚後孩子生病了醫葯費怎麼分
關於離婚後孩子的醫葯費負擔,法律上尚無明文規定,但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理解:
1、父母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2、從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來看,離婚後父母雙方都應有義務盡自己的能力保證子女的健康成長。
3、雖然《婚姻法》中對離婚後子女的撫養問題只規定了生活費和型早教育費,但由於近年來醫療費用上漲幅度較大,離婚後無論哪方帶孩子,一旦孩子生了大病,都很難獨自承擔孩子的醫療費。
離婚後子女是否會患病,需要多少醫葯費,往往很難預測,除了在離婚時雙方應給予充分考慮外,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兆塵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因此,離婚後子女的醫葯費原則上應由父母雙方共同承擔。如果父母單位辦有子女醫葯費統籌的,仍應按規定給予報銷或補貼。
(8)婚姻法三十七條是怎麼規定的擴展閱讀: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卜猜雀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⑼ 新婚姻法子女撫養費
1、撫養費的內容:《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一條規定:未纖仔成年子女成長所必須的費用都屬於撫養費的內容(通常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3方面)。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一方撫肆返養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的一部分或全部。 2、給付撫養費的時間:《婚姻法》第二十一規定,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但對於在校大學生,因有獲取勞動收入的毀雹汪能力,一般情況下認為不在規定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