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破壞家庭婚姻罪
第三者破壞家庭一般不會構成刑事犯罪。如果第三者明知對方有配偶,還與其結婚,構成重婚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陪早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圓脊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橘亂滲待和遺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
㈡ 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
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
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兩個人共同走過一段時間不容易,但是出軌這個現象其實現在很普遍,但是針對第三人第三者插足他人家,也是會負責任的,以下分享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
一、破壞他人的婚姻如何處理
1、破壞他人的婚姻,在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說會有什麼懲罰。但是會受到社會的譴責。如果破壞的是軍婚或者是重婚的話,那就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2、從法律角度來說,第三者插足婚姻之後,沒有對沒有一方造成身體或者精神上的傷害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處罰跟法律責任的。但是如果因為插足婚姻而威脅到了一方的生命或者是發生了沖突導致某一方受到傷害嚴重的是需要被拘留和賠償的醫療費用。外,還需要接受相關機構道德上的譴責跟正確引導。
3、如果被他人破壞了婚姻,我建議不要情緒激動辱罵對方或者是發生肢體上的沖突。道德層面上講破壞他人婚姻的人已經比正義的一方矮一層。這個時候如果自己的另一半能夠及時回頭,承認錯誤的話可以給個機會繼續生活,讓第三者去承受社會的輿論與道德的譴責。如果自己的另一半執迷不悟與第三者占同一戰線,那另一方可以要求他凈身出戶。路朝天各走一邊。
二、2022婚姻新政策出軌如何處理
1、2022年婚姻法新規定,如果是婚內出軌,可以選擇離婚並且財產平分,被出軌的一方有權利要求補償。
2、如果是婚內出軌同時還跟第三者重婚或者是同居,那就是屬於犯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判刑,這種情況離婚的話是可以要求出軌的那一方凈身出戶的。
破壞他人婚姻犯法嗎,第三者需要擔負法律責任嗎
目前還沒有讓第三者承擔離婚賠償責任的法律依據。第三者不需要擔負法律責任,但是破壞軍婚和重婚的除外。
根據最高法院於2001年12月24日便及時頒布了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九條規定: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離婚訴訟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在我國《民法典》中沒有明確提出小三破壞別人家庭犯法的規定。只有道德上的譴責。如果小三不是犯重婚罪,擁有兩個結婚證,在法律中是沒有明確規定的'。只是根據中國的民法典規定和傳統習俗,此種行為極為不道德。
第三者需要擔負法律責任嗎
首先,小三破壞別人家庭,如果沒有對破壞的家庭中一方進行人身傷害或其他觸犯法律的行為,法律是不會追究。
其次,第三者插足導致離婚的,婚姻中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對方進行相應的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但要求第三者負法律責任是沒有依據的,也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最後,有配偶這介入他人婚姻,涉嫌重婚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對方是軍人,涉嫌破壞軍婚罪,根據我國《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見,第三者破壞他人婚姻是沒有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只會受到道德的譴責,如果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可以處以刑事處罰。很多時候婚姻的破裂並不是小三的原因,而是自己的配偶缺乏抵禦誘惑的能力,或者對婚姻缺乏責任感。
一、贈予第三者夫婦一共有財產,可以取回
第三者得到的財產是夫妻感情續存期內的一同財產,即使離婚之後還可以償還。因為在婚姻生活期內一方對一同財產沒有一側支配權。(情感困惑加導師/信 ,一對一免費分析)
第三者獲得的財產能要回來了嗎?需看第三者得到的財產是夫婦一同財產或是本人財產。若屬一方的個人財產,則沒有權利追償,另一方無權處理本人財產。
二、兩地分居花費=夫婦一共有財產,可收回
倘若第三者取得了分手費,是夫婦一同財產可以要回的。
依照在我國法律法規:如果有另一半者與別人同居生活,則承諾對同居生活消除同居生活的財產賠償,在要求補償或賠付賠償以後,一方後悔認為退返的,法院不給予適用;而合法婚姻一方以侵害夫婦一同財產支配權為由規定退還財產的,依據詳細情況,人民法院應審理並做出解決。
破壞他人婚姻罪,分手費協議書失效!就算和第三者簽署了分手協議,沒有付款分手費,第三者也沒有權利提起訴訟第三者,由於分手協議是沒用的。與第三者分手費後,又後悔莫及,也沒有權利規定退還,由於這樣的事情訴諸於法院,法庭不可以適用。
第三者雖是以及不道德品質,但法律法規卻不可以懲罰,而被告方第三者往往被關押,也是以「個人隱私曝露為威脅」為由,假如第三者真正得話,第三者便會遭遇十年以上的囚禁。
假如夫婦彼此了解另一方有另一半,則涉嫌犯罪。也就是,針對這些甘願婚外戀的第三者,觸及刑法,遭受刑事處分。
破壞他人婚姻罪,是第三者插足別人離婚的第三者,或是出軌的人壓根不太可能領結婚證,都不對外開放發布,所以說即使外邊弄壞了鞋,也不可有明晰的處罰。只願該法可進一步完善,對毀壞別人家庭和婚後出軌的人給予確立懲罰,讓社會發展里少一些因外遇而遭受家庭損害的事,讓家庭少一點毀壞。
一、女方婚內出軌離婚怎麼處理
1、如果女方出軌達到了相關的嚴重程度,比如說存在重婚或者其他的嚴重情況的,可能會判決准予離婚,在財產問題上,雖然出軌並不作為財產分割比例傾斜的法定理由,但是無過錯方可以依據女方出軌要求女方給予一定的精神損害賠償。
2、法律依據:《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訴訟離婚】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二、因出軌而離婚,可以申請補償嗎
1、婚內一方出軌,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無過錯方可以多分財產,但無過錯方在分割財產時,會得到一些照顧。
2、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
㈢ 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
破壞他人婚姻是否犯法需要依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判斷,具體如下:
1、首先,小三破壞別人家庭,如果沒有對破壞的家庭中一方進行人身傷害或其他觸犯法律的行為,法律是不會追究。其次,第三者插足導致離婚的,婚姻中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對方進行相應的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但要求第三者負法律責任是沒有依據的,也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3、但如果第三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還要與之結婚的,就會構成重婚罪;
3、或者第三者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還與之同居,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會構成破壞軍婚,這就是犯法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強奸罪】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㈣ 破壞婚姻罪怎麼處理
破壞他人婚姻的不會被處罰,一般第三者涉及的都是道德問題,但如果是明知他人有配偶,還要與之結婚的第三者就會構成重婚罪,或者第三者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還與之同居,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就會構成破壞軍婚,這就是犯法的。
一方和婚外異性保持不正當關系的行為違反了社會公序良俗,理應受到道德的譴責,但是對於道德層面的懲罰,我們不過多敘述。從法律層面來說,對於一方和第三者的懲罰可分為以下三類:
1、黨紀行政處分。黨紀行政處分僅適用於特定身份的人,例如出軌方或者第三者在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企等體制內單位上班,公眾對其寄予了較高的道德期望,婚內出軌的行為將受到公眾的嚴厲指責,甚至會受到單位的行政處分;
2、民事責任。在一些第三者行為極其惡劣的情況下,女方還可以向第三者提起侵權之訴。即如果一方曾經給第三者購買過大額財物,配偶提供足夠的證據,可以要求第三者返還該大額財物,使第三者的既得利益受到損失,在此我們也把它定義為處罰;
3、刑事責任。刑事責任主要體現在出軌方及第三者觸犯重婚罪的情況。配偶既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請求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要求出軌方及第三者承擔重婚罪的法律後果。一旦婚外情雙方當事人被認定犯有重婚罪時,可能面臨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㈤ 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第三者
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第三者
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第三者,如今很多人的婚姻都有出現第三者,「第三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保持婚外性關系導致他人合法婚姻關系破裂或瀕臨破裂,那麼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第三者呢?
一、破壞家庭的第三者法律怎麼處罰
如果第三者沒有構成犯罪的法院不會對其進行處罰,但是會對其批評教育,要求其退還大額的財物。
《最高任命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條第(3)項就明確規定:「因「小三」介入而造成的離婚糾紛,首先要分清是非責任,對有過錯一方和「小三」,應給與批評教育,或建議有關組織嚴肅處理。
還有兩種情況是屬於構成犯罪的,、如果達到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程度,那就構成了重婚罪。如果是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構成破壞軍婚罪。
二、軍婚的相關規定
1、我國《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由此可見,破壞軍婚的,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對於構成破壞軍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對破虛桐壞軍人婚姻情節一般的,軍人本人不願聲張的,為避免擴大不良影響,可不作處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為。對於破壞軍人婚姻,造成軍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則應當依法追究責任。
3、對現役軍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處罰,但對隱瞞事實真相,欺騙他人與之結婚的現役軍人的配偶,在不妨礙軍人婚姻關系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處理。
三、婚姻中屬於過錯的情況
1、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有配偶者與差跡坦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州空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如,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等。
因此對於破壞家庭的第三者法院能予以的懲罰一般只有批評教育還有幾歲接受社會的譴責。但是構成重婚罪與破壞軍婚罪的就沒有這么簡單了,法院可以依法對當事人判刑處理。
一、可以告第三者破壞別人家庭么
1、對於沒有什麼相關證據的話,對於上法庭起訴第三者破壞,法院是不會進行審理的,而且如果對於破壞別人家庭的第三者,沒有對別人進行人身傷害,或者是觸犯法律方面的一些行為的話,法律是沒有辦法進行追究的
但是對於第三者插足,導致男女雙方離婚,在婚姻中如果起訴要求離婚,可以要求過錯方給出相應的物質和精神賠償,但是想要讓第三者付法律責任,法院是沒有辦法支持的。
2、對於如果第三者知道,對方有家庭,但是仍然與對方以夫妻的名義進行生活,或者是再次結婚登記,那麼就觸犯了法律中的重婚罪,如果對方是軍人,那麼在法律中就會涉嫌破壞軍婚的罪名,找到證據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會受到相應的刑罰。
二、如何正確的處理破壞婚姻的第三者
1、面對破壞婚姻的第三者,對於家庭中任何一方再受到傷害的時候,都不能保持冷靜的.態度,但是對於這種時候一定要冷靜處理
如果想要離婚,可以趁著這個機會收集一些有利的證據,能夠在離婚的時候給自己獲得利益上的最大化,那如果不想離婚,就需要跟自己的丈夫好好溝通,要理智和冷靜。
2、對於第三者破壞家庭的話,可以先給對方一些警告,讓他知道如果繼續糾纏會出現怎麼樣的後果,對自己以後和將來會有哪些不好的影響,如果有機會聯系他的同事或者是家人可以威脅他,繼續做會將此事告發,正常的第三者來說,她們會害怕。
一、第三者破壞家庭有罪嗎
目前大部分國家的法律中,並沒有將婚姻中的第三者行為歸類於犯罪行為,婚外情中的第三者行為最多隻能歸屬於道德范疇,也就是說,我們只能在道德上譴責婚姻中的第三者。
而且從另一個角度看,不排除一些第三者也有可能是受害者,社會本身就很復雜,當然也包括婚姻。當婚姻出現問題,而後第三者出現時,究其原因,往往是三個人都負有各自的責任,在這種情況下,懲罰誰才是最正確的呢?
如果要法律要懲罰第三者,那問題就出來了,我們該怎樣界定第三者?有相關的法律專家有過解釋:所謂第三者,是指明明知道對方存在婚姻事實,還與其發生(關)系的人。那麼,發生多少次這樣的關系才會成為第三者呢?
心靈上的出軌、背叛又該怎麼算呢?綜上所述,只要婚姻中的婚外情、第三者並無違法行為的出現,法律對此並無界限,所以,單純的想著如何去對付「小三」,還不如切切實實的從我做起,婚姻需要智慧,婚姻需要苦心經營。
二、第三者破壞家庭的法律責任
第三者破壞家庭幸福,威脅到社會的穩定。
(一)第三者行為的性質及情節的輕的話,就會受到社會道德的譴責,不必受到法律的嚴懲。
(二)第三者行為的性質及情節的嚴重的話,第三者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可包括:
1、停止侵害。如有重婚、同居關系的第三者,應解除關系,停止繼續侵害合法配偶權益。
2、賠禮道歉。如第三者的行為,騷擾合法配偶正常工作生活,給其造成精神傷害的,應賠禮道歉。
3、返還財產。如第三者不當接受財物,侵犯了合法配偶夫妻共同財產權益,應當返還財產。
4、賠償損失,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如丈夫不知情撫養妻子與第三者所生孩子,丈夫有權要求第三者給予物質和精神損害賠償。
5、治安行政處罰。如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第三十一條、第四十四條規定,違反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對違法行為人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6、刑事責任。如第三者構成重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關法律規定: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㈥ 破壞他人家庭婚姻觸犯了什麼法律
現在目前刑法上沒有破壞家庭罪這樣的規定,只有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系未經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系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破壞他人家庭的行為有以下幾種:
1、侵犯當事人婚姻自由權利的行為,如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借婚姻索取財物、干涉寡婦再婚、強迫或干涉離婚等。
2、侵犯家庭成員人身權利的行為,如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
3、侵害家庭成員間合法財產權益的行為,如拒不履行贍養、扶養、扶養義務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等。
4、破壞合法的婚姻家庭關系的行為,如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拐騙未成年人脫離家庭、擅自泄露收養秘密等。
5、破壞婚姻家庭管理秩序的行為,如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民英雄同居、弄虛作假騙取結婚證登記出具虛假證件、證明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四條【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㈦ 破壞婚姻家庭罪怎麼判
涉嫌三類罪:第一類,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第二類,重婚罪,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類, 破壞軍婚罪 ,處 三年以下有期徒櫻虛刑 或者拘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的亂雀,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奸論,從重處罰。 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奸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奸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奸婦女、姦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奸的; (五)姦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68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68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68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脊陪燃,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㈧ 破壞婚姻第三者的處罰
破壞婚姻第三者的處罰如下:
1、如果第三者以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消拍此結婚的方式破壞婚姻的,構成重婚罪,會被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重婚罪是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3、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重婚行為破壞了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必須予以刑事處罰。處理方式:
(1)「保證書」、「道歉書」等,出軌事實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保證書等表示悔改,這是對方出軌的關鍵證據;
(2)如果對方嫖娼,通常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筆錄可作為證據;
(3)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後,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
(4)雙方來往的書信、簡訊、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簡訊、電子郵件等均應先做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5)抓獲有超過普通朋友關系的行為舉止,可通過拍照攝像來取得證據拿迅;
(6)捉姦在床,收集這類證據難度很大,可通過拍照攝像來取得證據。
法律依據賀橘:《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㈨ 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
合法的婚姻關系是受我國法律保護的,破壞他人婚姻也是不道德的,有違公序良俗,但目前法律沒有規定對破壞一般人婚姻需進行處罰,但是構成重婚罪的以及破壞軍婚罪的,已經納入刑事犯罪,是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只是在道德層面破壞他人婚姻,如做第三者,那麼該種情況下的破壞他人婚姻的不會被處罰,一般第三者涉及的都是道德問題。但如果是明知他人有配偶,還要與之結婚的第三者就會構成重婚罪,或者第三者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還與之同居,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就會構成破壞軍婚,這就是犯法的。
一、犯罪構成構成重婚罪的條件:
1、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3、客觀要件: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主要包括兩種重婚情形:(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重婚。(2)事實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系)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事實上已構成重婚。
4、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二、救濟手段重婚罪受害人,可以採取以下救濟途徑:1、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或向公安機關提出控告;2、在提起離婚之訴過程中,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三、處罰標准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構成要件破壞軍婚罪的構成條件有:
1. 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 主觀要件: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不知而與之結婚或者同居的,不構成本罪。
3. 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民法典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關系中的現役軍人的婚姻關系。
4. 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民法典的一夫一妻制的規定,與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
二、處罰標准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當事人既構成重婚罪,又構成破壞軍婚罪,通常會按照破壞軍婚罪一罪來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㈩ 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黨員破壞別人婚姻家庭屬於違法黨章規定的生活紀律的行為,根據情節給予紀律處分撤職開除黨籍。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條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第一百三十四條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三十八條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