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戶口本上婚姻狀況空白是什麼意思
代表未婚,戶口本婚姻狀況欄是空白的,也可以登記結婚。只要登記雙方是達到法定年齡單身公民,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沒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就可以自願登記結婚。在戶口本上寫上未婚以及空白,都可以證明其確實未婚。有的省市空白就是未婚。婚姻狀態根據本人的情況,已結婚的填「有配偶」,結婚後配偶死亡的填「喪偶」,結婚後離婚的填「離婚」,離婚後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受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業務的單位是戶籍所在地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務中心或派出所,手續齊全可免費當場辦理。變更婚姻狀況信息時,當事人要攜帶本人戶口簿和身份證的原件。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
第七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第八條 男女雙方補辦結婚登記的,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② 中國政務服務網的結婚證已離婚可以刪除嗎
婚姻登記不能刪除。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婚姻登記檔案必須局渣氏長期保留,不可以梁野隨意刪除。且婚姻登記的種類一共有四種桐散,包括結婚登記類、撤銷婚姻類、離婚登記類和補發婚姻登記證類
③ 戶口本上婚姻狀況空白是什麼意思
代表未婚,戶口本婚姻狀況欄是空白的,也可以登記結婚。只要登記雙方是達到法定年齡單身公民,且不屬於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沒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的,就可以自願登記結婚。
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在戶口本上寫上未婚以及空白,都可以證明其確實未婚。有的省市空白就是未婚。根據本人的情況,已結婚的填「有配偶」,結婚後配偶死亡的填「喪偶」,結婚後離婚的填「離婚」,離婚後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身份證、戶口簿查驗問題:當事人所持戶口簿與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日期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先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履行相關項目變更和必要的證簿換領手續後再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戶口簿婚姻狀況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婚姻狀況的審查主要依據其本人書面聲明。
④ 無效婚姻民政局刪除婚姻記錄嗎
法律分析:不會。無效的婚姻被撤銷後,婚姻登記機關是會有相應記錄的,而這些記錄會被長期保管,婚姻登記檔案一般情況下是不會被消除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三)婚前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四)未到法定婚齡的。
人民法院一般會在撤銷婚姻的時候收繳被依法撤銷的婚姻的雙方當事人的結婚證書,同時,法院也會將生效的判決書寄送到當地民政局也就是當事人登記結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需要當事人再去民政局登記。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並晌橡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
第十六條 婚姻登記機關絕旁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判決書副本後,應當將該判決書副本謹銷收入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⑤ 婚姻登記可以刪除嗎
婚姻登記不能刪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 婚姻登記機關 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未辦理結婚登記 的,應當補辦登記。《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四十四條規定,婚姻登記員每辦完一對結婚登記,應當依照《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對應當存檔的材料進行整理、保存,不得出現原始材料丟失、損毀情況。《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四十四條婚姻登記員每辦完一對結婚登記,應當依照《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對應當存檔的材料進行整理、保存,不得出現原始材料丟失、損毀情況。
⑥ 戶口本上婚姻狀況空白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戶口本上婚姻狀況顯示空白,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是單身的話,能給辦理結婚證。如果是辦理離婚登記時,工作人員一般需要戶口本上登記已經是已婚狀態,若結婚時未更改的,工作人員一般不予辦理離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九條 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三、關於身份證、戶口簿查驗問題 當事人所持戶口簿與身份證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應告知當事人先到戶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門履行相關項目變更和必要的證簿換領手續後再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戶口簿「婚姻狀況」內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婚姻狀況的審查主要依據其本人書面聲明。
⑦ 戶口本 婚姻狀態
法律分析:1、未婚
戶口本上顯示的婚姻狀況是未婚,意思就是這個人還尚未結婚,在法律上是單身狀態,實際上可能是單身,也可能正在戀愛中,只要沒有前往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在戶口本上都是顯示未婚,哪怕已經訂婚或者辦了酒席的新人也是一樣的。
2、已婚
已婚就是指已經在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的新人,那麼在戶口本上就是已婚的婚姻狀況,這是證明兩個人合法婚姻關系的重要標志。
3、離異
戶口本上的婚姻狀況顯示離異的話,意思就是夫妻已經前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了,如果沒有正式辦理離婚手續,只是分居、鬧離婚、吵架冷戰等情況,都是不屬於離異的,一定要正式辦理了手續,做顫叢拿到離婚證,戶口本上才會有離異的狀況顯示。
4、喪偶
喪偶指的是在婚姻存續期間,其中一方因為種種原因喪失生命,而另一方仍然健在的情況,洞腔就可以根據另一方的死亡證明去辦理戶口本婚姻狀況的變更,注意這必須是在婚姻存續期間,純櫻如果是已經離婚了或者還未結婚的時候,一方因故去世,那麼另一方就不算喪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現役軍人和居留在我國境內的外國人、無國籍人,都應履行戶口登記。
⑧ 我離婚了想要再結婚,離婚的人再婚,是不是一定要憑離婚證才能在民政局登記有沒有辦法消除離婚記錄
再婚需要出具離婚證才能辦理再備冊婚登記。離婚證丟失的可申請補領離婚證。
再婚登記需要出具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離婚證,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虧塌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仿空宏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