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擾亂他人婚姻怎麼處理

發布時間:2023-05-11 05:03:41

A. 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有規定夫妻間有相互忠誠的義務以及與他人同居或重婚的屬於婚姻過錯方應當承擔的過錯賠償責任,並沒有特別規定第三者破壞如何處理的問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B. 破壞他人婚姻怎麼判

法律分析:一般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若破壞別人婚姻,進行重婚,以暴力干涉別人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七條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C. 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

一、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
1、破瞎州壞他人婚姻的不會被處罰,一般第三者涉及的都是道德問題,但如果是明知他人有配偶,還要與之結婚的第三者就會構成重婚罪,或者第三者明知是現役軍人的磨兄蔽配偶還與之同居,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就會構成破壞軍婚,這就是犯法的。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第三者需是否要擔負法律責任
1、小三破壞別人家庭,如果沒有對破壞的家庭中一方進行人身傷害或其他觸犯法律的行為,法律是不會追究。
2、第三者插足導致離婚的,婚姻中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對方進行相應的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但要求第三者負法律責任是沒有依據的,也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3、有配偶這介入他人婚姻,涉嫌重婚犯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如果對方是軍人,涉嫌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塵困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由此可見,第三者破壞他人婚姻是沒有相應的法律責任的,只會受到道德的譴責,如果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形,可以處以刑事處罰。

D. 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

一、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

1、破壞他人婚姻的處理,需要根據不同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破壞他人婚姻一般不會有處罰,只會受到道德上的譴責;

(2)如果構成重婚罪則會受到刑事處罰;

(3)如果破壞的是軍婚的,則可能構成破壞軍婚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重婚罪的認定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1、客體要件,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2、客觀要件,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

3、主體要件,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4、主觀要件,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三、重婚罪判定標準是什麼

1、重婚罪是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2、重婚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

3、重婚罪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4、重婚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5、重婚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E. 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

1、小三破壞別人家庭,如果沒有對破壞的家庭中一方進行人身傷害或其他觸犯法律的行為,法律是不會追究。

2、第三者插足導致離婚的,婚姻中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對方進行相應的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但要求第三者負法律責任是沒有依據的,也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3、有配偶這介入他人婚姻,涉嫌重婚犯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如果對方是軍人,涉嫌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據:《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F. 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

合法的婚姻關系是受我國法律保護的,破壞他人婚姻也是不道德的,有違公序良俗,但目前法律沒有規定對破壞一般人婚姻需進行處罰,但是構成重婚罪的以及破壞軍婚罪的,已經納入刑事犯罪,是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只是在道德層面破壞他人婚姻,如做第三者,那麼該種情況下的破壞他人婚姻的不會被處罰,一般第三者涉及的都是道德問題。但如果是明知他人有配偶,還要與之結婚的第三者就會構成重婚罪,或者第三者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還與之同居,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就會構成破壞軍婚,這就是犯法的。

一、犯罪構成

構成重婚罪的條件:

1、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觀要件: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

3、客觀要件: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就構成重婚罪。主要包括兩種重婚情形:(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構成的重婚。(2)事實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與他人以夫妻名義(或關系)共同生活,雖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事實上已構成重婚。

4、客體要件: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二、救濟手段

重婚罪受害人,可以採取以下救濟途徑:1、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訴或向公安機關提出控告;2、在提起離婚之訴過程中,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三、處罰標准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構成要件

破壞軍婚罪的構成條件有:

1. 主體要件: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2. 主觀要件: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不知而與之結婚或者同居的,不構成本罪。

3. 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民法典規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關系中的現役軍人的婚姻關系。

4. 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民法典的一夫一妻制的規定,與現役軍人的配偶結婚或者同居。

二、處罰標准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當事人既構成重婚罪,又構成破壞軍婚罪,通常會按照破壞軍婚罪一罪來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G. 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

破壞他人婚姻是否犯法需要依據具體情況來進行判斷,具體如下:

1、首先,小三破壞別人家庭,如果沒有對破壞的家庭中一方進行人身傷害或其他觸犯法律的行為,法律是不會追究。其次,第三者插足導致離婚的,婚姻中無過錯方可以要求對方進行相應的物質賠償和精神賠償,但要求第三者負法律責任是沒有依據的,也不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3、但如果第三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還要與之結婚的,就會構成重婚罪;

3、或者第三者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還與之同居,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的,會構成破壞軍婚,這就是犯法的行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條

【破壞軍婚罪】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強奸罪】利用職權、從屬關系,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H. 破壞他人婚姻如何處理

【法律分析】:黨員破壞別人婚姻家庭屬於違法黨章規定的生活紀律的行為,根據情節給予紀律處分撤職開除黨籍。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

【法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七條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違反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紀律處理或者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交織的腐敗案件,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問題。

第一百三十四條生活奢靡、貪圖享樂、追求低級趣味,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第一百三十八條有其他嚴重違反社會公德、家庭美德行為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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