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怎麼理解婚姻中的金錢利益
婚姻中處處是金錢關系,票子、房子、車子、孩子都和錢息息相關。女人選擇男人的條件越來越苛刻,男人指責女人越來越拜金。在婚姻中,到底是錢導致了感情的破裂,還是感情導致錢變成了唯一問題?
這需要我們好好思考一下一直困擾著我們的主題——婚姻與錢,婚姻中的錢。一談金錢,就是庸俗嗎?金錢意味著:擁有「擁有」這個概念是我們生存的根基。嬰兒對自己的存在不會產生疑問,因為他活在「有」的世界裡:他會有餓或渴的感覺,母親不在身邊他還會「有」痛苦。
金錢意味著:權力,男尊女卑是中國一直以來的傳統思想,在過去女人相夫教子,而賺錢養家的事情全部依靠男人。在現代社會,雖然婦女也參與工作,成為共同養家的職業婦女。但一個家庭中,似乎誰賺錢多誰的話語權就大,誰在家裡更具備權威性,這是許多家庭都會出現的狀況。
所以,愛情要建立在婚姻之上,沒有愛情的婚姻是不會持久幸福的,金錢是建立在二者之上的,雖然金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卻是萬萬不能的。
⑵ 從彩禮、嫁妝到婚宴酒席,你如何看待中國人結婚花這么多錢的現象
結婚在中國人民心裡是一件人生大事,而結婚中的花費更是十分昂貴的。雖然《民法典》已經明令禁止不允許索要彩禮,但是仍然有少數封建地區認為結婚還是應該給彩禮和嫁妝的。因此,在結婚這件事情當中,男方不僅要承擔房子的首付或者全款,還要給予女方以彩禮、婚宴、酒席、婚紗、禮服等各種費用,這對男方家庭無疑是一個件很大的經濟壓力。中國人結婚花很多錢,幾乎花費了兩個家庭全部老人的存款,我認為這有一定的儀式感,也確實是對人生大事的重視,但是未免鋪張浪費。
另外,我認為結婚中一部分花費可以免去。兩個人最重要的是過日子的時候生活質量的提升,而非做給外人看的一些面子工程,結婚中很多錢可以盡量的減少,比如說女方不要索要彩禮,在婚宴中適當減少支出,這樣就可以節省很多的金錢,無論做給外人的面子是如何美麗,自己過得如何才是最重要的也是最實在的東西。
結婚是一件人生大事,更是很多男性和女性對未來婚姻生活的美好寄託。女生披上婚紗是一生中最浪漫又美好的事情,但是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過度地超前消費,更不要盲目攀比,把面子做給外人看是最虛偽的事情。
⑶ 中國式婚姻有哪幾種
中國式的婚姻其實有很多種,遇到不同的環境就會產生不同的結果。同樣的一對戀人,但是因為,相處的環境不一樣,而導致兩個人的結果也是不一樣的。具體的話有如下幾種情況:
1.指腹為婚:指腹為婚的婚姻,其實就是雙方的父母在某種情況下達成了一致的共識。為了促進兩家人更多的利益,還有更多的合作,就已經把下一代小孩的幸福拿捏在一起。通常我們把這種婚姻都叫做指腹為婚,由雙方父母決定。
2.兩情相悅:兩情相悅其實就是兩個年輕人,在某種場合,比如說工作,學習或生活中,從陌生人變成朋友,變成戀人,最後從戀人再走到婚姻的過程。其實就是有情人終成眷屬的一種結果。
3.奉子成婚:奉子成婚,很多年輕人有些人是暫時不想結婚,但是無奈已經有了小孩導致不得不提前結婚,其實很多時候並不是說人為原因。他是被動的結婚。
4:兩人閃婚:兩個人閃婚是當代最常見的一種現象,因為他工作當中已經很少有時間去接觸另一半,特別是現在男女分工明確。導致自己的圈子內異性分布太明顯。所以很多時候兩個人從認識到最後結婚,花了時間是很少統稱為閃婚一族。
⑷ 中國人結婚就像一場花錢馬拉松,你如何看待中國人結婚花這么多錢的現象
結婚是每個人一生的大事,在我國對待婚禮的投入那是相當的大,結婚要花的錢那是真不少,其中最花錢的就是辦婚宴酒席。除此之外,備婚的過程也是非常的麻煩,從准備到最後結婚像一場漫長的馬拉松,當馬拉松式的備婚終於結束,新人終於辦完了婚禮,卻很有可能發現,自己雖然花了大量時間、精力和金錢,卻並沒有得到一場令人滿意的婚禮,這其實在我國是很普遍的現象。
當我們面對馬拉松是的結婚時,我們要考慮的更為全面一些,不能總想著面子問題,結婚後的幸福生活才是我們最本質的追求!
⑸ 談了七年,因為彩禮鬧分手,中國式婚姻彩禮給的少就是不在乎女方嗎
你和你的女朋友談了7年,但是因為彩禮最後你們兩個人鬧得不可開交。其實中國式的婚姻里,或許也正是因為彩禮才導致了兩個人產生各種各樣的問題,才導致了兩個家庭出現各種各樣的摩擦。或許彩禮給得少,並不代表著這個男孩子並不愛這個女性。但是很多時候女方家庭要的是那種你積極向上的心態,而不是你所謂的高昂的彩禮。
我相信只要拿出你的態度,並且願意和你的女朋友幸福的生活,那麼很多時候只要你的女朋友是真心愛你的,肯定也就不會太過於在乎這種彩禮的事情了,當然,如果你的女朋友還是喋喋不休,並且對於你們的這段感情,不要高昂的彩禮還是會選擇放棄,那麼這個時候或許你們的感情也就真的走到盡頭了,你要明白對方到底愛你愛的是什麼。而不是愛你的高昂彩禮。
⑹ 彩禮錢的作用是什麼該給什麼人
結婚的時候,我們總繞不過彩禮錢,但是很多年輕人不知道彩禮錢的概念。下面是我分享的彩禮錢的作用,一起來看看吧。
彩禮,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
中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在新中國成立之後的一段時間,彩禮和與彩禮相關的訂婚和婚約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廢止,但在民間始終頑強存在。
彩禮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戀中男方給女方的聘禮或禮金。在今天的互聯網中,還指朋友之間互贈彩票、祝福的一種行為。有些地方習俗稱為納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一般不退。在買賣婚姻中,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中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結婚彩禮,也有的地方稱為聘禮、納彩等,是中國幾千年來的一種婚嫁風俗。按照這種風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為妻時,應當向女方家下聘禮或彩禮。彩禮的多少,隨當地情況、當事人的經濟狀況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數額一般不在少數。目前,在我國廣大農村,結婚給付彩禮現象仍然比較普遍。在不少地方,許多生活本不富裕的家庭,為了給付彩禮而舉家債台高築,造成了極其沉重的經濟負擔。
從這個意義上講,可以把婚姻關系看成是一種契約關系。男女雙方在戀愛期間屬於要約和反要約階段,從訂婚時起到辦理結婚登記前,可以看作是承諾階段,也就是契約成立階段。辦理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後,可以看作是合同生效階段。從契約的角度來看,給與和收受結婚彩禮的行為是發生在婚姻契約成立階段。由於有脊搭了給與和收受結婚彩禮的行為,才使得婚姻關系由成立階段向生效階段過渡有了一定的保證。此後,如果婚姻關系沒有生效,那麼,當事人收受結婚彩禮的行為就違背了當初訂約雙方的本意,理應予以返還。如果婚姻關系生效後,結婚彩禮的作用也就完成了,送結婚彩禮的一方自然沒有索要回結婚彩禮的法律依據。
結婚彩禮錢是現代中國保留舊時結婚風俗,由男方支付給女方的聘金。 法律對於彩禮錢?有明確規定,可認為屬彩禮范疇。
結婚彩禮錢是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裂游聘禮、聘財等。結婚彩禮錢多用於買傢具、家電、衣服等等,也可用來支付女方的酒席費用,還有的將彩禮錢直接作為女方嫁妝由其自由支配使用。中國舊時婚禮程序之一,又稱財禮、聘禮、聘財等。
我國自古以來婚姻的締結,就有男方櫻源拿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向女方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周代是禮儀的集大成時代,彼時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中有詳細規制,整套儀式合為“六禮”,西周時確立並為歷朝所沿襲的“六禮”婚姻制度,是“彩禮”習俗的來源。“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六禮中的“納征”是送聘財,就相當於現在所講的“彩禮”。這種婚姻形式直到中華民國都有延續。
有些地方習俗稱為納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禮之後,婚約正式締結,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時,若女方反悔,彩禮要退還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則彩禮一般不退。
在買賣婚姻中,彩禮表示女子的身價,有的地區和民族直稱為身價禮。 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
“結婚彩禮錢”的表述並非一個規范的法律用語,人民法院審理的彩禮糾紛案件的案由按照有關規定被定為“婚約財產糾紛”。婚前給付結婚照彩禮錢的現象在我國還相當盛行,已經形成了當地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習慣。
這種婚姻形式直到中華民國都有延續,但當時在1934年4月8日中央蘇區頒行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婚姻法》中,已有了廢除聘金、聘禮及嫁妝的規定。新中國成立後,我國1950年、1980年《婚姻法》和2001年修改後的《婚姻法》,均δ對婚約和聘禮作出規定,且都規定了禁止買賣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的內容。但目前我國很多地方仍存在把訂婚作為結婚的前置程序,在農村尤盛。伴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訂婚的彩禮也在不斷提高,小到金銀首飾,大到上萬元的現金、汽車、住房等。一旦雙方最終不能締結婚姻,則彩禮的處置問題往往引發糾紛,訴諸法院的案件也逐漸增多。
結婚彩禮錢一般都選擇在訂婚的時候,雙方家長都在場的情況下,給女方父母。如果你們選擇不訂婚直接結的話,那隻要在結婚前,方便的時候給了就好了。至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
彩禮錢歸父母還是子女
1、彩禮錢是男方對女方表達誠意的一個體現。所以彩禮錢一般都是歸女方所有。但是,有些女方家庭比較寬裕,並不會收取女兒的彩禮錢,他們一般都會把這筆彩禮錢轉給自己的女兒,當做是他們建立新家的血汗錢。
⑺ 結婚彩禮錢包括什麼 哪些東西是必須的
一、結婚彩禮錢簡介
傳統意義上的“結婚彩禮錢”,指新郎一方購買婚房,傢具,婚後生活用品,以及各種婚禮儀式花費的錢財。新中國成立後,提倡“結婚不講財”, 在20世紀80年代以前,“結婚彩禮錢”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成“淡化狀態”。中國改革開放以後,婚姻作為中國人的頭等大事,“結婚彩禮錢”逐漸被中國老百姓重視,受西方婚姻文化的影響,“結婚彩禮錢”由新郎單人承擔改變為新郎和新娘共同承擔,為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受之影響,提出:“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結婚彩禮錢是現代中國保留舊時結婚風俗,由男方支付給女方的聘金。法律對於彩禮錢沒有明確規定乎氏,可認為屬彩禮范疇。結婚彩禮錢多用於買傢具、高鋒家電、衣服等等,也可用來支付女方的酒席費用,還有的將彩禮錢直接作為女方嫁妝由其自由支配使用。而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禮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經濟狀況而定。
1984年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規定:“父母或他人違背男女雙方或一方意願而強迫包辦婚姻和以索取財物為目的,違反男女雙方或一方意願而強迫結婚的買賣婚姻,一方要求離婚的,如果婚後雙方沒有建立起感情,應准予離婚”。最高人民法院1984年《意見》第17條的規定:“屬於包辦買賣婚姻所得的財物,離婚時原則上依法收繳。”
二、結婚彩禮錢包括什麼
中國改革開放以後,“結婚彩禮錢”,一詞躍然於中國社會婚姻風俗中,在20世紀70年代末,“結婚彩禮錢”主要花費區域是有四大件之稱的“自行車、縫紉機、收音機和手錶”,後人沿用“四大件”之說,表達“結婚彩禮錢”的內涵。
70年代
20世紀70年代“四大件”具體包括自行車、縫紉機、收音機和手錶。人們也形象地稱其為“蹬蹬、轉轉、聽聽、看看”。
80年代
20世紀80年代“四大件”是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和電風扇。
90年代
20世紀90年代“四大件”是在80年代基礎上稍微有點調整:冰箱、彩電、空調、洗衣機。
00年代
三、不應認定為結婚彩禮的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解釋(二)》)第十條規定了彩禮在一定條件下予以返還的處理原則。在司法解釋中作出這樣明確規定顯然是基於我國鄉村普遍存在的彩禮習俗的現狀,是一種務實性的司法妥協。
由於司法解釋中引用的“彩禮”是一個非法律概念,在處理彩禮糾紛的司法實踐中首先應正確理解把握彩禮的實質涵義。根據彩禮的目的性,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
1、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歲念散的贈與。
2、男女雙方戀愛期間男方為表露情感所為的贈與。
3、男女雙方或其近親屬在共同消費中由男方支付的費用。
4、男方及其近親屬與女方及其近親屬禮節性交往時的贈與。
5、借婚姻索取財物、騙取財物的行為。
⑻ 為什麼結了婚之後,錢都要歸老婆管男人自己賺的錢不能自己花
沒有人規定婚後錢必須有老婆管,男人自己賺的錢也可以自己花。
現實生活當中的婚姻關系,婚後由老婆管錢是一種常態,可是這從來都不是某個規定,只不過是許多夫妻相處當中的安全感給予。男人當然能花自己賺的錢,沒有人能阻止這一點。
即使在現實生活當中,婚姻關系裡誰管錢並沒有那麼重要,只要兩個人都願意接受這種相處方式,婚姻就能夠和諧維持弊備下去。
夫妻在家庭經濟權利掌握權上的糾紛,歸根結底是家庭話語權的爭奪。
⑼ 結婚禮錢的由來
在古時候結婚禮錢叫彩禮凱扒
彩禮的由來
禮,也稱聘禮、納彩等。說起彩禮,不得不談談我國的婚姻制度。早在西周時期,我國就形成了完善的婚姻制度,當時婚姻的締結除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外,還須經過「六禮」的程序。所謂六禮,包括納采、問名、納吉、納幣、請期和親迎這六道程序。其中納幣就是指男方派人送彩禮到女方家。西周的六禮對中國古代婚姻制度發展的影響十分深遠,後世的結婚程序雖然不一定會全經過六禮的儀式,但六禮的名稱一直相傳下來。到了唐代,六禮的核心就是彩禮,女方以接受男方聘財的方式表示許婚。如男方悔婚,則女家不退聘財,若女方悔婚,男方同意,女家須退還聘財,男方不同意,則婚姻仍成立。女方若「更許他人者,杖一百」,若已婚配,則「徒一年半」,不僅要追究刑事責任,而且要追該女還與前夫。中國古代賦予婚約以絕對的法律效力,用刑罰來處置違反婚約者,並且伴有濃厚的男權觀念,同時把送彩禮作為婚約得以成立的重要條件。
新中國成立後,為剔除封建,杜絕買賣婚姻,貫徹婚姻自由原則,我國第一部婚姻法就不承認婚約,而把登記作為婚姻成立的唯一條件。古代作為婚約成立要件的彩禮自此不被法律所提倡,但因這種風俗在我國婚嫁史上傳了幾千年,訂婚送彩禮作為一項古老的傳統在民間很盛行宴螞。按照這種風俗,男方要娶某女子為妻時,應當向女方家下聘禮或彩禮。彩禮的多少,隨晌孫埋當地情況、當事人的經濟狀況等各方面因素而定,但數額一般不在少數。
⑽ 彩禮三金指的是什麼
彩禮不包括三戚雀金。
男方贈予女方的彩禮當中是不包括三金的,三金是屬於彩禮之外的一個物品,所謂彩禮其實指的就是男方給女方的一個聘金,用來確定兩個人之間的婚姻關系,並且也是使兩個人婚姻的約定達成共識的一個重要步驟。
結婚彩禮錢
傳統意義上的「結婚彩禮錢」,指新郎一方購買婚房,傢具,婚後生活用品,以及各種婚禮儀式花費的錢財。新中國成立後中好,提倡「結婚不講財」,在20世紀80年代以前,「結婚彩禮錢」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成「淡化狀態」。中國改革開放以後,在「一切向錢看」等拜金主義思潮下。
「結婚彩禮錢」開始重新進入中國老百姓的視野。與西方婚姻習俗不同的是,在中國,「結婚彩禮錢」都是由新郎方承擔的,新娘方雖有陪嫁(賣仔鉛嫁妝),但因女方家境而異,一般來說均低於男方給的彩禮價值。為此,《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受之影響,提出:「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結婚彩禮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