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夫妻冷靜期該如何處理
離婚冷靜期的操作如下:
1、夫妻雙方是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共同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離婚登記申請;
2、冷靜期為30天,如有一方不想離婚的,可以持相關材料,向受理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3、如果過了冷靜期的30天,雙方都沒有改變離婚的決定,也沒有到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那麼雙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
4、如果30天內,雙方沒有親自到民政局申請離婚證,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5、如果30天內,雙方共同到民政局申請離婚證,民政局予以登記,發離婚證。夫妻對於夫妻共同財產擁有平等的處理權。
離婚冷靜期是指液遲棚自鬧則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旦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離婚冷靜期屆滿後可以有三種處理方式:
1、其中一方不願意離婚的
2、夫妻雙方都不願意再離婚的
3、夫妻雙方仍然選擇離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Ⅱ 離婚冷靜期的有關知識
離婚冷靜期的十問十答
增設離婚冷靜期制度有什麼意義呢?
冷靜期是堅持離婚自由法律和權利底線,抑制離婚率快速增長,維護社會穩定的折中方法。很多時候,一些人特別是年輕人到民政局協議離婚或到法院起訴離婚,往往沒有經過慎重考慮,而是出於憤怒或沖動的選擇。事實上,夫妻關系並沒有破裂,仍有恢復和修復的可能。
冷靜期是否限制了離婚自由?
設立離婚冷靜期的主要目的是防止沖動離婚,但離婚主動權仍掌握在夫妻雙方手中。冷靜期內是否撤回離婚申請,冷靜期後是否申請離婚,仍取決於夫妻雙方。此外,民政部門僅對夫妻雙方對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沒有爭議的婚姻關系予以處理,夫妻對離婚事項未達成協議的,不能到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離婚一方也可以選擇通過訴訟請求法院終止夫妻關系。因此,在離婚登記過程中引入離婚冷靜期並不影響離婚自由。
夫妻對離婚宏譽改態度堅決,能否拒絕執行離婚冷靜期?
根據《民法典》第107條規定,該條文是將冷靜期制度引入離婚登記程序的法理基礎。也就是說,從法律的高度來限制離婚登記的程序。因此,即使一方對離婚態度堅決,也不能拒絕實行冷靜期。但冷靜期過後,雙方未能達成離婚協議的,堅決離婚的一方可以通過訴訟終止婚姻。
離婚冷靜期是否不利於保護被家暴者?
對家庭暴力的零容忍是社會不能踐踏的文明底線。冷靜期絕對不是家庭暴力的「保護傘"。對於家庭暴力案件,在實踐中,當事人往往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家庭暴力是一種危害生命健康的夫妻沖突。如果認定存在嚴重家庭暴力,當事人因家庭暴虛耐力而提出離婚的意思表示真實,法院將不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以避免對被害人造成傷害。此外,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請個人保護令。
離婚冷靜期內強行發生關系,是否涉嫌強奸?
離婚冷靜期仍屬於夫妻關系存續期,此時雙方的婚姻關系並未真正解除。因此,雙方仍享有夫妻權利,也應依法履行夫妻義務。但這並不意味著一方可以違背另一方的意願發生性關系。在離婚的冷靜期,性關系是基於雙方的意願。有充分證據證明違背妻子意願,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與妻子發生性關系的,可以認定為強奸罪。
離婚冷靜期內,夫妻一方產生新債務或新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或者財產?
我國相關法律和司法解釋對夫妻共同債務和共同財產有明確規定。離婚冷靜期內,新增債務或財產不能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或共同財產,而應以是否符合法定條件為准。離婚的冷靜期與確定夫妻共同蔽判財產和債務之間沒有必然聯系。
離婚冷靜期滿後,如果一方違背原離婚協議,該怎麼辦?
登記離婚就是常說的協議離婚。只有夫妻雙方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債務承擔等問題達成共識,才能適用這一制度。一方在辦理登記離婚手續的冷靜期屆滿時,對離婚、撫養子女、財產分割等事項有其他意見和想法,經雙方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不再符合登記離婚的適用條件,要求離婚的一方可以通過訴訟解除。
Ⅲ 離婚冷靜期可以挽救婚姻嗎
回答:我認為,離婚冷靜期的設置可以挽救一部分婚姻,減少夫妻雙方沖動離婚的概率。
離婚冷靜期是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後新增加的一條規定,是指立法在堅持離婚自由原則下,為避免夫妻當事人輕率離婚,而在離婚程序中設置的夫妻任何一方都可在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申請後一定時間內撤回申請,終結登記離婚程序的冷靜思考期間。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是雙方提交離婚申請後的第一個三十日,這個三十日冷靜期是不變期間,即婚姻登記機關在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後三十日內不會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均可以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而在第一個三十日期限屆滿後,會進入第二個期限,即要求雙方應當在三十日內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是雙方提交離婚申請後的第二個三十日,這個三十日是可變期間,即在三十日離婚冷靜期屆滿後的三十日內,如夫妻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在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應當發給離婚證;如在此期間男女雙方沒有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婚姻登記機關不得基於雙方最初的申請為其辦理離婚登記。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兩個期限的規定,明確了男女雙方若要登記離婚,需要經過遞交離婚登記申請後的三十日離婚冷靜期,在離婚冷靜期屆滿後的三十日內,還需要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如任何一方未到場申請確認的,視為雙方未達成一致,不適用協議離婚的行政程序。
因此,離婚冷靜期制度對於處於沖動期的夫妻而言,能夠發揮暫時冷卻的緩沖作用,可以促使婚姻關系惡化的當事人重新思考離婚的合意,達到穩定婚姻關系,維護家庭關系和諧的目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Ⅳ 離婚冷靜期可以挽救婚姻嗎
只能挽救少部分婚姻。
到婚姻登記處辦協議離婚時,當事人的情緒是很復雜的。有些當事人確實因為情感的沖動走向離婚,當他們想再復婚時就沒那麼容易了,破鏡難重圓就是這個道理。所以,離婚冷靜期對於沖動型離婚來說是一種保護,相當於給當事人一個重新審視婚姻的機會。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條:【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適用范圍:2020年12月4日,針對社會關注的「冷靜期規定是否不利於保護受家暴當事人」問題,民政部回應:「冷靜期」只適用於夫妻雙方自願的協議離婚,對於有家暴情形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離婚並沒有「冷靜期」的規定。
Ⅳ 離婚冷靜期怎麼挽回感情
離婚冷靜期挽回感情的方法如下:
1、離婚不是一個人的事,如果你不想離開,你就不能離開。如果你們兩個因為分歧和爭執而同意離婚,建議你在冷靜期反省一下帶山自己,先把你不理智的頭腦弄清楚,先問問自己離婚是否值得,想清楚,主動聯系你的愛人,承認她的錯誤,哄她,不要感到羞恥,要明白夫妻生活和競爭不能帶來幸福的婚姻。
2、如果你單方面提出離婚,而對方為你做了什麼對不起的事,那麼在離婚的冷靜期,你應該放下對她的偏見,不要想她的錯,多想想她的好,想想你們倆的生活,想想未來,然後做出決定。
3、假設對方要和你離婚,兩種選擇。如果她能提出離婚,那就意味著她對你和這段婚姻失去了信心,她不想浪費時間和你在一起。你應該明白她的心已經死了,她不能留下來。在這種情況下,最好放手,遲早會離婚的。
她提出離婚,你愛她,不想離開。當她和你離婚時,她一定不滿意或不能接受你在某些方面所做的事情。如果你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主動糾正,主動與她溝通,給她一個安慰。你可以在一個月內做很多事情來救她。
三種背叛不建議挽回
1、多次背叛的人
在大家認為,背叛兩到三次的人,已經算是很多了,更會認為這種人不值得原諒,更別說挽回了。
2、不良嗜好,家暴,冷暴力
這三類人,不值得挽回,如果有以上三種特徵的人,背叛了你,那麼分開對於你來說,其實是一種解脫。不良橘爛嗜好,包括一切不良行為。
3、家外有家的人,不建議挽回
對方身心回不來,這不叫挽回,應該叫做捆綁,因為身在曹營心在漢的他,你把他挽回,跟把他綁回來沒什麼區別。還有一點你需要考慮,如果對方回來後,真的能給你和孩子帶來快樂嗎?如果你們每天冷目以對,互相爭吵,蠢伍中這並不會給孩子帶來快樂,相反還會給孩子造成心靈傷害。所以,並不是所有人,都值得我們挽回的。
Ⅵ 離婚冷靜期可以挽救婚姻嗎
嚴格來說是可以挽救的。因為離婚冷靜期的開設有益於降低不理智離異,它不僅不容易阻攔離異隨意,還有益於推動家庭圓滿和社會穩定,對未成年子女的塑造也是有重大意義。在一定水平上是有益於挽回婚姻的。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後三十日內的,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蠢鋒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這里的三十天,實際上是兩個三十天,一個是冷靜期三十天,而另一個則是冷靜期屆滿後的三十天,所以離婚申請要在冷靜期屆滿後的三十天之內遞交。
離婚起訴的程序:
1、當事人本人或者搜送代理人帶上本人的身份證、起訴書及請求離婚的證據等材料到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繳納訴訟費用;
3、人民法院審查通過的予以立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陸好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帶悉晌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Ⅶ 如何利用離婚冷靜期挽回婚姻
你遇到問題都會向誰求助呢?
A、基本自己搞定
B、跟親人求助
C、跟朋友求助
D、跟陌生人求助
C、可能挽救你的婚姻
離婚冷靜期是有可能會挽回你的婚姻的,這是因為你做事比較沖動。有時候一言不合了,就會想要離婚。尤其是對方傷了你的心之後,你就會脾氣上來,當下就要跟對方散夥。但是給你一定的時間之後,你就會發現也不是那麼的糟糕。
D、一定會挽救你的婚姻的
冷靜期是一定能夠挽回你的婚姻的,因為你經常都是人雲亦雲,是相當沒有主見的一個人。當別人說你的愛人不好的時候,你就會聽信對方的話。但是給你一定的時間考慮後,你會一直想起對方的好,就會知道自己提離婚太草率了,你不會想離婚的。
Ⅷ 離婚冷靜期
離婚冷靜期,又稱離婚熟慮期,是指在離婚自由原則下,婚姻雙方當事人申請自願離婚,在婚姻登記機關收蔽判到該申請之日起一定期間內,任何一方都可撤回離婚申請、終結登記離婚程序的冷靜思考期間。
離婚冷靜期原則上僅適用於登記離婚即兩願離婚,不適用於訴訟離婚。,同時離婚登記冷靜期具有法定期間,其法律效力是在法定期間內延緩當事人離婚請求權的效力而發生,即通過期間的設定,由當事人自行評判的離婚意願是否真實強烈,決定是否繼續或者終結離婚登記程序。
一、對離婚冷靜期的理解1、雙方自願離婚,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符合離婚條件的,暫時不發離婚證,不馬上解除婚姻關系。
2、離婚冷靜期是30天,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 ,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都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3、30天的冷靜期限屆滿後,雙方應當在30天內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婚姻登記機關應當發給離婚證,即解除婚姻關系。
4、在後一個30天內,當事人未到婚姻登記機構申請離婚證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不發生離婚的效果。
二、婚姻冷靜期的構成要件根據具體要素的不同,可分為:其一,前提要件,三十日冷靜期屆滿時,當事人沒有撤回離婚申請;其二,期間要件,屆滿後,三十日內當事人為一定的行為;其三,主體要件,只能是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其四,機構要件,必須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其五;行為要件,請求發放離婚證。
實行離婚冷靜期的積極意義
一、符合婚姻家庭制度的價值取向和基本原則,完善了我國的離婚制度保障離婚自由、反對輕率離婚是婚姻家庭法始終堅持的原則,也是我國離婚制度的重要特徵。當代社會輕率離婚的現象愈加嚴重,成為社會共同面臨的問題,規定離婚冷靜期能夠完善離婚制度,防止輕率離婚,滿足維護婚姻家庭關系穩定的需要。
二、在登記離婚中為婚姻登記機關適用離婚冷靜期提供法律依據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中明確規定離婚冷靜期,將使全國的婚姻登記機關適用統一的離婚冷靜期,有法可依,標准統一,避免離婚冷靜期的內容和適用結果因地而異,從而保障立法和執法的統一性。
三、能夠保障婚姻關系穩定,防止當事人沖動、草率離婚離婚冷靜期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緩解雙方當事人因沖動、賭氣等原因產生的矛盾,避免子女與其他家庭成員因此受到傷害,通過婚姻關系的穩定來維護家庭關系的和諧。離婚冷靜期還有助於減少人們把離婚當作逃避夫妻矛盾的優選項現象,改善夫妻對婚姻關系的不謹慎態度,激發對婚姻家庭的責任心,使社會形成良好的婚姻家庭觀,維護婚姻秩序。
四、協調當事人和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追求婚姻關繫上的實質正義離婚是解除夫妻關系的法律行為,必然涉及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和子女利益問題。離婚冷靜期的設置能夠使雙方當事人謹慎思考,合理安排子女和財產問題,強化對弱勢群體的保護,實現實質正義。
五、實行離婚冷靜期不構成對離婚自由的限制離婚做耐自由是我國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則,必須予以保障,離婚自由的權利不受干涉、不受拘束、不受限制。不過,任何宏胡改自由都不是絕對的,離婚自由也不是絕對的自由。我國婚姻家庭法歷來強調離婚自由,反對草率離婚,並將其作為一項政策的兩端,必須兼顧而行。同時,離婚冷靜期針對的是沖動離婚、草率離婚,倡導考慮清楚之後再下決心離婚。故規定登記離婚冷靜期並不是限制離婚自由,而是保障離婚自由的必要措施。
Ⅸ 離婚冷靜期可以挽救婚姻嗎
在最近幾年,我們國家的離婚率越來越高了,這不僅加重了相關部門人員的工作壓力,同時也造成了社會的不穩定不和諧,畢竟一個破裂的家庭可能會對每個人都造成非常大的影響,特別是孩子,孩子是祖國未來的花朵,如果讓他們經歷了這些事情,那麼他們的心裡可能會發生一些變化,從而對他們的成長造成非常不好的影響於是我們國家推出了離婚冷靜期。
三、婚姻生活中應該多一些什麼?
那麼婚姻生活中應該做一些什麼呢?最重要的就是包容和理解,因為兩個人本來就是生活在不一樣的家庭,然後走到了一起,那麼肯定都會有很多的摩擦,但是只要雙方包容一點,那麼很多事情都可能小事化,無讓家庭更加的美好,同時也不會讓孩子受到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