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民政局怎樣撤銷婚姻登記
1、初審。婚姻登記員查驗當事人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並核查本登記機關原登記檔案。
2、受理。指導當事人填寫《撤銷婚姻申請書》,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3、審查。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和申請書內容進行比對、核查,確保相關內容的一致。
4、報批。婚姻登記員擬寫「關於撤銷×××與×××婚姻的決定」報所屬民政部門;符合撤銷條件的,民政部門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批准,並印發撤銷決定。
5、公告。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將《關於撤銷×××與×××婚姻的決定》送達當事人雙方,並在婚姻登記公告欄公告30日。如30日內無異議,則宣告撤銷當事人的婚姻登記,同時宣告該婚姻證作廢並收回。
(1)撤銷婚姻登記在哪裡辦理擴展閱讀:
可撤銷婚姻的法律特徵
1.可撤銷婚姻是違反了當事人意願的,是違反結婚自由原則的,主要表現形式有包辦、買賣婚姻。
2.可撤銷婚姻是有婚姻事實的。
3.可撤銷婚姻是相對無效的,它有時間限制。
根據《婚姻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受脅迫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在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過了這個時間期限沒有提出撤銷請求,即視為有效婚姻。
㈡ 民政局可以撤銷婚姻登記嗎
民政局能汪敏頌撤困鄭銷婚姻登拿棗記嗎?
不可以在民政局申請撤銷結婚證,只能通過人民法院的判決撤銷婚姻。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㈢ 怎麼申請民政部門撤銷結婚證
一、怎麼申請民政部門撤銷結婚證
1、民政局撤銷結婚證的,具體程序如下:
(1)當事人以書面形式申請撤銷婚姻;
(2)民政局初審後受理申請;
(3)審查是否可撤銷;
(4)符合撤銷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批准並發布撤銷決定;
(5)將撤銷決定送達雙方,並公告撤銷決定。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二、辦理撤銷婚姻登記條件是什麼
申請辦理撤銷婚姻登記的條件:
1、重婚的;
2、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的;
3、婚前患有醫學塵悉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婚後尚未治癒的;
4、未到法定婚齡的;
5、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一方患有重大疾派攔乎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衡春
㈣ 民政局怎樣撤銷婚姻需要准備哪些材料
一、什麼是 可撤銷婚姻 可撤銷的婚姻是指當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實而成立的婚姻,或者當事人成立的婚姻在 結婚的條件 上有欠缺,法律賦予一定的當事人以撤銷婚姻的請求權,該當事人可以通過行使撤銷婚姻的請求權,而使該 婚姻無效 的婚姻。 根據我國 民法典 的規定,婚姻可以撤銷的原因為脅迫。所謂脅迫,是指以非法的手段使他人產生將來可能發生的損害,或者以直接的手段對他人實施損害相威脅,使某人產生恐懼或者因受到損害而結婚。 二、民政局可撤銷婚姻嗎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民政局是辦理 婚姻登記 和 離婚登記 的部門,是查以辦理可撤銷婚姻的撤銷。 三、申請撤銷婚姻登記要提交什麼材料? (1)本人的 身份證 和 結婚證 ; (2)公安機關出具的解救證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脅迫結婚內容的 判決書 或者其他能夠證明受脅迫結婚的證明材料。 四、撤銷婚姻登記的辦理流程是怎樣的? 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撤銷婚姻,一般按照初審—受理—審查—報批—公告的程序辦理。 (1)初審。婚姻登記員查驗當事人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並核查本登記機關原登記檔案。 (2)受理。指導當事人填寫《撤銷婚姻申請書》,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3)審查。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和申請書內容進行比對、核查,確保相關內容的一致。 (4)報批。婚姻登記員擬寫「關於撤銷×××與×××婚姻的決定」報所屬民政部門;符合撤銷條件的,民政部門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批准,並印發撤銷決定。 (5)公告。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將《關於撤銷×××與×××婚姻的決定》送達當事人雙方,並在婚姻登記公告欄公告30日。如30日內無異議,則宣告撤銷當事人的婚姻登記,同時宣告該婚姻證作廢並收回。 婚姻撤銷也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可以申請。如果對方因為想要霸佔財產等原因脅迫當事人結婚,這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㈤ 結婚證怎麼撤銷
可以撤銷結婚姻的情形有以下兩種:
1.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一方畢羨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應當在結婚登記前如實告知另一方;不如實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政府請求撤銷婚姻。
受脅迫的當事人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證和結婚證;
(2)公安機關出具的解救證明、人民法院作出的有受脅迫結婚內容的判決書或者手信拍其他能夠證明受脅迫結婚的證明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坦喊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㈥ 可撤銷婚姻怎麼辦理離婚
可撤銷婚姻 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人攜帶本人的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受脅迫的證據去原 婚姻登記處 辦理申請侍瞎寬手續; 2、當事人宣讀本人的申請書; 3、符合撤銷婚姻的,婚姻登記處將《關於撤銷××與××婚姻的決定》送達當事人雙方,並在婚姻登記公告欄公告30日。根據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 限制人身自由 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條?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神姿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老亮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㈦ 怎麼注銷結婚證
1.民政局怎樣撤銷婚姻登記
可以去民政局去申請撤銷婚姻登記,根據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規范》
第四十八條 受理撤銷婚姻申請的條件: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受脅迫的一方和對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簽署雙方無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聲明書;
(三)申請時距結婚登記之日或受脅迫的一方恢復人身自由之日不超過1年;
(四)當事人持有:
1、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
2、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
3、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解救的相關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夠證明當事人被脅迫結婚的判決書。
第四十九條 符合撤銷婚姻的,婚姻登記處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查驗本規范第四十八條規定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填寫《撤銷婚姻申請書》,雙方當事人在「聲明人」一欄簽名並按指紋。
(三)當事人宣讀本人的申請書,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7)撤銷婚姻登記在哪裡辦理擴展閱讀:
撤銷婚姻登記流程:
1、初審
受脅迫結婚的婚姻當事人,可以向原辦理該結婚登記的機關請求撤銷婚姻。
2、受理
受理撤銷婚姻申請的條件: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受脅迫的一方和對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簽署雙方無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聲明書;
(三)申請時距結婚登記之日或受脅迫的一方恢復人身自由之日不超過1年;
(四)當事人持有:1.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2.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3.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解救證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夠證明當事人被脅迫結婚的判決書。
3、審查
符合撤銷婚姻的,婚姻登記處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查驗本規范第四十一條規定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填寫《撤銷婚姻申請書》;雙方當事人在「聲明人」一欄簽名。當事人不會寫字的,可由當事人口述,第三人代為填寫,當事人在「申請人」一欄按指紋。第三人應當在申請書上註明代寫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與申請人的關系。
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不得作為第三人代申請人填寫;
(三)當事人宣讀本人的申請書,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民政部印發《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對婚姻登記作出規范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可撤銷婚姻
2.怎麼撤銷結婚證,讓其婚姻無效
01
1、登記機關查驗當事人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02
2、當事人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填寫《撤銷婚姻申請書》,雙方當事人在「聲明人」一欄簽名;
3、當事人宣讀本人的申請,婚姻登記員作監誓人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03
4、婚姻登記機關擬寫「關於撤銷XXX與XXX婚姻的決定」報所屬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 *** ,符合撤銷條件的,民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 *** 應當批准,並印發撤銷決定;
5、婚姻登記機應當將《關於撤銷XXX與XXX婚姻的決定》送達當事人雙方,並在婚姻登記公告欄公告30日;
6、婚姻登記處對不符合撤銷婚姻條件的,應當告知當事人不予撤銷的原因,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04
7、除受脅迫結婚之外,以任何理由請求宣告婚姻無效或者撤銷婚姻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3.兩個戶口注銷一個結婚證怎麼辦
可申請補辦結婚證。申請補領結婚證的當事人出具的戶口簿上的姓名、年齡、身份證號與原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書面說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當事人出具的身份證件補發結婚證。
根據《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第十七條 結婚證、離婚證遺失或者損毀的,當事人可以持戶口簿、身份證向原辦理婚姻登記的機關或者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補領。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的婚姻登記檔案進行查證,確認屬實的,應當為當事人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根據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民函[2004]76號)有關規定:
六、關於補領結婚證、離婚證問題
申請補領結婚證、離婚證的當事人出具的身份證、戶口簿上的姓名、年齡、身份證號與原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書面說明不一致的原因,婚姻登記機關可根據當事人出具的身份證件補發結婚證、離婚證。
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未達法定婚齡,申請補領時仍未達法定婚齡的,婚姻登記機關不得補發結婚證。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時未達法定婚齡,申請補領時已達法定婚齡的,當事人應對結婚登記情況作出書面說明;婚姻登記機關補發的結婚證登記日期應為當事人達到法定婚齡之日。
(7)撤銷婚姻登記在哪裡辦理擴展閱讀:
補領手續
2012年補領結婚證條件及手續
補領結婚證的條件
①本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當事人依法登記結婚,現今仍然維持該狀況;
③雙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④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被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
婚姻登記檔案遺失的,當事人應提交能夠證明其婚姻狀況的證明。戶口簿上夫妻關系的記載、單位、村(居)民委員會或者近親屬出具寫明申請人婚姻狀況的證明可以作為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使用。
收費項目與收費標准
結婚登記費:每對9元。
補領結婚證的手續
當事人《結婚證》丟失或損壞的,可以持以下證件到原登記機關所在的區(縣)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機關提出申請補辦《夫妻關系證明書》,並填寫申請書。須持證件:
1、本人身份證、戶口本。
2、結婚證丟失證明。(樣式:我單位XXX與XX單位的XXX於XXXX年XX月XX日在X處登記結婚,至今仍是夫妻關系。因保管不善,將結婚證丟失,特此證明。)
3、查檔證明。(原登記機關或檔案局出具)
4、雙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張。
5、屬結婚證撕毀,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檔證明。
6、屬《結婚證》內容有誤的,須持原登記機關或派出所證明。
㈧ 民政局如何撤銷結婚證
婚姻登記只受理當事人自己提出的受脅迫婚姻,對撤銷婚姻留存檔案。
婚姻登記機關受理撤銷婚姻登記的申請應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法律依襪乎枯據】
《婚姻法頃渣》第十一條規定,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告洞請求撤銷該婚姻。受脅迫的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㈨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向哪個機關提出
請求撤銷婚姻可以向哪脊宏悶些機關申請㈩ 結婚登記能否撤銷
可以撤銷結婚登記,但是是有條件的。根據法律規定,受脅迫結婚的婚姻當事人,可以向原辦理該結婚登記的機關請求撤銷早此婚姻。撤銷婚姻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報批公告的程序辦理。受理撤銷婚姻申請的條件:(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二)受脅迫的一方和對方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簽署雙方無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問題的聲明書;(三)申請時距結婚登記之日或受脅迫的一方恢復人身自由之日不超過1年;(四)當事人持有:1、本人的身份證、結婚證;2、要求撤銷婚姻的書面申請;3、公安機關出具的當事人被拐賣、解救的相關材料,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夠證明當事人被脅迫結婚的判決書。
法律依據漏睜哪: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返碼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