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怎麼處理
1、夫妻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 ,夫妻二人共同對外所負債務,屬於 夫妻共同債務 ,由夫妻二人共同負責償還。 2、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人共同對外所負債務,一般認為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由夫妻二人共同負責償還。但如果夫妻另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夫妻之間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且債權人知道的約定的,則屬於 夫妻一方的債務 ,另一方不負償還責任。
❷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債務如何認定
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債務認定如下:1、夫妻一方婚前債務;2、夫妻一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財產從事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債務;3、雙方同意在婚姻期間由個人承擔的債務;4、配偶拍宴一方因侵權或犯罪行為所負的債務;5、配偶一方以個人財產從事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債務;6、夫妻一方擅自資助無扶養義務人的債務的。
一、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債務如何認定
1、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債務認定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債務;
(2)夫妻一方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財產從事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債務;
(3)雙方同意在婚姻期間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4)配偶一方因侵權或犯罪行為所負的債務;
(5)配偶一方以個人財產從事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債務;
(6)夫妻一方擅自資助無扶養義務人的債務的。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歲散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如何認定夫妻一方的過錯
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過錯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重婚。必須是滿足過錯方與第三者達到結婚的狀態乎賀氏,也就是存在婚姻狀態;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必須是長期的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如,生病不給治、不給飯吃、不照顧等。
❸ 對於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歸屬問題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原則上,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者雙方對外所負的債務,均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有兩種例外情形:(1)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名義所負的債務應為個人債務,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2)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所負的債務,夫妻另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債權人於債務發生時知道夫妻約定財產分別所有的,應當認定為夫妻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❹ 民法典對夫妻共同債務是怎樣規定的
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的債務可以區分為夫妻共同債務和夫妻個人債務,從法律上講離婚時個人債務應當由負債的一方獨自償還,所以法院在分割離婚財產時也需要對債務問題作出認定,並最終決定哪些屬於一方的個人債務,另一方無需償還。臘灶基於男女雙方都有對於自身利益維護的意願,有必要對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個人債務的種類加以說明。那麼,夫妻共同債務的相關規定是什麼?下面就隨我一起來了解下吧。❺ 如何認定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屬於夫妻一方或雙方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 ,是指夫妻雙方因婚姻關系共同生活及在 婚姻關寬消系存續期間 履行法定撫養義務所負的債務。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解決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醫療等活動以及履行法定義務和在共同生產、經營過程中所負的債務。 確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屬於夫或妻一方的還是夫妻共同債務,可以從以下兩方面考慮:一、夫妻有無共同舉債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舉債之合意,則不論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是否為夫妻共享,該債務均應視為共同債務。二、夫妻是否分享了債務所帶來的利益。盡管夫妻在事先和事後均無共同舉債的合意,但該債務發生後,夫妻雙方共同分享了該債務所帶來的利益,則同樣應視為共同債務。 夫妻個人債務 是指夫妻一方與共同生活無關或者依法約定為個人所負擔的債務。夫妻雖為婚姻的主體,且在諸多利益方面密不可分,但夫妻作為人格獨立的個體,他們仍可以存在與婚姻無關的個人利益與責任。具體包括:(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營活動,其收入確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滑拆;(4)其他應由個人承慎讓知擔的債務。
❻ 夫妻共同債務如何確認
一、夫妻共同債務如何確認?
1、夫妻共同債務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確認:
(1)婚前一方借款購置的財產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為購置這些財產所負的債務;
(2)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3)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孫慶偶分享所負的債務;
(4)夫妻一方或者雙方治病以及為負有法定義務的人治病所負的債務;
(5)因撫養子女所負的債務。
2、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如何確認遺囑的效力?
一個遺囑要產生法律效力必須同時具備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應具備以下四個條件:
1、遺囑人必須要有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公民年滿18周歲,精神正常的人,為完全行為能力的人,這樣的人才具有訂立遺囑的能力。
2、遺囑的內容必須反映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如果是被迫和欺騙而訂立的違反遺囑人內心真實意思的遺囑,則是無效的。
3、遺囑的內容必須符合我國法律和政策的規定,遺囑人在所訂立的遺囑中,不能把屬於國家所有的慎凱悔財產、某些不能繼承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共有人應得的財產等不屬於自己所有的寬正財產作為自己的財產指定他人繼承,遺囑應當給胎兒留下必要的繼承份額,不能取消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法定繼承人的繼承權。如果遺囑的內容違反了上述規定,則違反的部分無效。
❼ 婚姻法夫妻共同債務認定是怎樣規定的
一、 夫妻共同債務 怎麼認定 下列 債務 應為夫妻共同債務: 1、以夫妻雙方名義共同借款,不管該借款用於一方個人使用,還是用於雙方共同使用,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以夫妻一方個人名義借款,但所借款項確系用於共同生活或共同經營,只要對方承認或腔者團 債權人 能夠證明即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3、夫妻關系惡化雖然 分居 ,但一方確因履行 撫養 子女、 贍養老人 義務所負的債務,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4、因從事合法經營活動,造成虧損所負債務,不管是夫妻一方經營,還是夫妻雙方共同經營,該債務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5、因從事 非法經營 或禁止性經營活動,造成虧損所負的債務,如果該活動由夫妻雙方共同參與經營,或雖由夫妻一方進行,但另一方明知而不表示反對的,則此類債務亦應作為夫妻共同債務認定。 二、如何舉證證明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夫妻共同債務的伍橘構成要件,債權人所需舉證的內容包括: 1、該債務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產生; 2、該債務為夫妻共同生活或為夫妻共同利益所產生的。 相關法條鏈接 最嫌碧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 個人債務 向 債務人 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在我國相關的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的認定,具有相應的規定。我國根據雙方在共同生活時,和共同產生的債務我國對這類債務認定為相關的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需要夫妻共同進行償還,對這類債務及時的進行清理。維護我國的相關債權人。
❽ 新婚姻法對債務的規定
對於認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債務系個人債務,關鍵還是看證據。夫妻共同債務系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或者一方為夫妻共同生活對外所負債務。所以,舉證個人債務可以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是證明該債務不是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另一方面證明該債務沒有用於共同生活。不發生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較好證明,不再贅述。證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負債未用於共同生活可從兩態肆方面證明:(1)、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應當由債務人本人承擔清償責任。(2)、夫妻雙方實行約定財產制的,如果債權人事先知道該約定,並與夫妻中的一方建立債權債務關系的,應當認定為個人債務,用債務人的個人財產清償。由此可知,個人擔保因其未用於共同生活,一般不宜推定為帆判轎共同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七條下列債務沖鎮不是夫妻共同債務,而應由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1、夫妻雙方約定由個人負擔的債務,但以逃避債務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資助與其沒有撫養義務的親朋所負的債務3、一方未經對方同意,獨自籌資從事經濟活動,其收入確實未用於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4、其他應由個人承擔的債務。
❾ 新婚姻法關於夫妻雙方債務的問題
對夫妻債務的規定: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或者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經營收入用於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負的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是以夫妻共同財產作為一般財產擔保,在夫妻共有財產的基礎上設定的債務。包括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為解決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醫、履行法定扶養義務、必要的交往應酬,因共同生產經營活動等所負之債,以及為撫育子女、贍養老人,夫妻雙方同意而資助親朋所負債務。
夫妻共同債務與夫妻個人債務相對應,確定夫妻共同債務的規則是:夫妻雙方共同簽字或者夫妻一方絕鍵斗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並磨對人知亮山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❿ 新婚姻法關於債務的規定是什麼
法律分析:債務,「債權」的對稱。是指債的法律關系中,債務人依法對債權人所承擔的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夫妻一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