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婚姻法出軌的定義
法律分析:出軌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夫或妻一方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出軌有外遇是違法行為或不忠行為,違法與不忠即屬於過錯。關於夫妻不忠行為,通常說就是「婚外情」或「出軌」,我國法律上主要規定了三種夫妻不忠行為,即:通姦、同居、重婚。
1、通姦:指偶爾與婚外異性發生性關系的行為。
實踐中法院一般會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作考慮,適當照顧無過錯的一方,即讓與他人通姦一方適當少分財產。
2、同居: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這是婚姻法明確規定的過錯行為,行為人為過錯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理論上說,除了少分或者不分財產外,還存在以其個人財產作出賠償的可能性。
3、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圍的人也認為其為夫妻,則構成重婚罪;此外,明知他人有配偶還為上述行為的,同樣構成重婚罪。
綜上,我國新婚姻法中對出軌的界定主要規定了通姦、同居和重婚三種情況,如果夫妻一方當事人有以上三種情況,則存在過錯,法院會根據過錯程度判定夫妻財產的分割問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條 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② 為什麼婚外情又叫出軌
出軌,一個文化名詞,一個社會現象的統稱和變稱。出軌一詞,源於交通名詞,引申到社會婚姻學中來說明一種現象,也可以區分為精神出軌,身體出軌。
出軌一詞,起源於上世紀九十年代,由交通常用詞語引申而來。鐵路交通中列車的傾覆,常常是脫軌所致。後來被引用到社會中男女脫離正常的道德准則去謀求非正當的感情、性的利益。
婚外情也是出軌,它指男女雙方在已有婚姻家庭之外而產生的感情,俗稱偷情。通常表現為背著老婆(或丈夫)及家人在外面有了除婚配妻子(丈夫)之外的情人。婚外情一般處於隱蔽狀態,是婚姻生活的定時炸彈,常引發復雜的社會問題。
婚外情一般有兩種發展方向:一種是發展為婚姻關系,另一種是家岩磨破人亡,人財兩空。
(2)婚姻中婚外情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出軌心理分析
一、補償心理
有的人因為夫妻分居(妻子懷孕),寂寞難耐,或者因為夫妻一方有生理缺陷,生理上得不到滿足,或者夫妻關系不和,或者丈夫性需求太過旺盛,光一個女人滿足不了他,因而主動尋找第三者或樂意接受第三者予以補償,從而形成婚外裂棗春戀。
二、欠情心理
有些情人最終未能成眷屬,雙方各自成家,或一方成家後另一方不願成家依然暗戀著對方,當一方生活困難或夫妻感情不和時,另一方覺得還欠著對方的情因而主動投入舊情人懷抱,舊情復萌,從而產生婚外戀。
三、貪財心理
有的人因為貪圖對方的錢財,不顧自己的人格,主動委身於對方,以換取幾個銅板,從而形成婚外戀。
四、圖貌心肆耐理
有人因為貪圖女方的美貌或男方健美的身軀,主動示愛,從而產生婚外戀。
五、報恩心理
有的人因為生活有困難而得到對方幫助,或者因妻子、丈夫長期在外,家庭長期得到對方照顧,自己無以為報,只好獻上身體,從而產生婚外戀。
③ 婚外情是什麼意思
婚外情(英譯:ultra-marriage love)是指已婚者嫌物與配偶行者寬之外的人發生戀情。婚外戀是違背傳統檔亮道德觀念,違背社會公德的。簡單的說就是出軌。
④ 婚外情是什麼意思
什麼叫婚外情?顧名思義,在婚姻還存在的情況下,又發生了新的戀情。兩個人明知道對方有家庭,還要打著追求真愛的口號去發展戀情,這是對真愛的一種褻瀆。你想追求真愛可以,但你們得先恢復了自由身,那樣也就沒人能指責你,違背了道德。
而你們在只顧自己快活的時候,是否會想起家中那無辜的人,受到的傷害呢?還有家中的孩子,他們是多麼希望能有一個完整的家啊!請你們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們的另一半出軌了,你們會怎樣想?會不會覺得心痛,會不會覺得寢食難安?
有的人會選擇,既不離婚,外面的也不斷,美其名曰:不破壞對方的家庭。呵呵!你們的算盤打得可真好,吃著盆里的,望著鍋里的。都成了你的呢?別忘了,紙里終究包不住火,總得有漏的那一天,到那時弄得妻離子散,你後悔都來不及了。
希望還在婚外情路上遊走的人們,及早放手吧!回歸家庭才是你正確的選擇!
⑤ 「婚外情」,是如何產生的
近年來,婚外情現象屢見不鮮,並有上升趨勢,那麼婚外情到底是什麼?它的成因有哪些呢?
婚外情是指婚姻之中的人由於種種因素的影響,最終與婚外的異性發生感情,甚至像組建家庭一樣與那位異性生活在一起。婚外情不同於「包二奶」、「包二公」(以下簡稱為「包二」),不能混為一談。「包二」是存在於貴族階層的特殊社會現象,婚扮鍵外情在世俗眼光中是男人的專利。其實撇開「包二」現象,婚外情對男女雙方來說是平等的,充其量只是男性受惠稍多。
一般來說,婚姻由正常轉入破裂,期間必然存在一個「危險時期」。婚姻從古到今都是自私的,當婚姻出現危險時,許多人既希望有一個新開始,但又對原有婚姻深存依戀,在這種自私加矛盾的心理支配下,他們開始涉足婚外情,俗稱「騎驢找馬」。這種婚外情往往以失敗而告終,因而有時會成為婚姻走向正轉的啟動器。即使這種婚外情成功,也只證明了舊的婚姻已失去存在的基礎廳肢巧,此時企望以法律強制力改變愛情自私的本飢並質,是不切實際的。
從心理學的角度來講,情人的出現,固然有各種原因,但最主要、最要害的原因是夫妻的關系在某些方面失去了應有的平衡,有了缺憾。為了補償和彌補,就產生了在適宜條件下的感情轉移。比如夫妻性格不合、性生活不和諧,給雙方心理造成壓抑,處理不好,可能就會在「圍城」外尋覓知音和夥伴。也有的因為男方缺少慰藉,有某種孤獨寂寞感,於是試圖通過與情人交往,以釋放自己壓抑的情緒。對於女性來說,主要是缺少感情的慰藉。
做了情人和有了情人之後,快樂、甜蜜是暫時的,情人關系不會永恆的。也許當最愜意的時候,便是悲哀的開始,如果雙方都有家庭,那麼要斷裂與兩個家的情鏈,是很難的。家,不是一個簡單的含義,家是情緣、血緣的組合,家是意識、心理、感情、習慣的融合,家還是經濟的紐帶。要割斷其間的聯系太難了。不徹底割斷上述的關系,又怎能建立起情人間的持久關系呢?一個已婚的人,家植根於他的感情中、思想中,植根於他每日每夜流淌著的血液中,他割捨不了,因而無法滿足情人的需要。所以,婚外情勢必會出現緊張、困惑,甚至出現人為的考驗,直到漸漸走向情人間的破裂。
想有情人的人和想做情人的人都忘記了理性,以為隨意地得到和做了情人就是最時髦的、快樂的。殊不知,這種想法的背後,掩藏著不同程度的罪惡,因為它踐踏了道德、良知和人類的文明。情人關系是佔有別人的婚姻,搶奪別人的幸福,鑄造別人的痛苦。情人好比是鑽進別人家的老鼠、蛀蟲,情人現象幾乎像禍水一樣沖擊著不少家庭的安寧生活。張先生的婚外迷情不僅僅把自己送入了絕境,同時也毀滅了這個家庭,到頭來所有的美好過去都化為過眼雲煙。
的確,婚姻不是靜止的、凝固的,夫妻雙方要把握婚姻的健康發展而不斷調整自己,不要冒婚外情的險,婚外情不可能補償婚姻中的缺欠,也不可能有你所理想的結局。不要讓婚外情中的痛苦、孤獨和愧疚折磨自己,也不要用婚外情去傷害對方、傷害雙方的家人。珍重自己的人格,也要尊重對方的感情和尊嚴。倘若你已沒有了有生命的婚姻,那麼,可以從死亡婚姻中走出來,再尋求真真正正、完完全全屬於自己的感情歸宿。
⑥ 婚外情的定義是什麼
法律備跡陵分析:婚外情是指已婚者與配偶之外的人發生戀情。婚外情從字面上它是一場戀愛,但從實質上它不過是一個偷情、偷性的過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仿戚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州伍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⑦ 婚外情屬於什麼行為
婚外情是指男女雙方與婚外異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行為。如果只是單純的婚外情只受到道德的譴責,是不受法律調節的。如果以夫妻名義與他人同居的,或者是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涉嫌重婚罪。
一、婚外情證據搜集的注意事項
在離婚訴訟調查取證過程中,很多當事人耗盡心機去調取證據,甚至不惜花費血本聘請「專業人員」進行調查,卻忽視了一些重要證據的保襲搜全工作,致使最終提交法庭的證據因不符合要求而無法發揮證明案件事實的作用,無法實現預期的法律效益。
因此,對此類證據的調取和保全宜注意:
(1)避免侵權行為
比如:闖入他人住宅、偷 拍等行為,所取得的證據即使反映了事實真相,但同時侵犯了公民的人格權、隱私權等合法權利,不僅無法作為合法的證據使用,還可能要面對侵犯他人權利的法律責任。
(2)對簡訊、通訊軟體聊天記錄、電子郵件等證據及時提交公證,以保證證明力;
(3)提交法庭的錄音材料應清晰完整,不存在隨意刪減或編輯行為,採用錄音筆等高科技手段取得的音頻文件應轉錄在磁帶上或刻錄在光碟等物質載體上,並附上錄音筆錄以便法庭查閱;
(4)採集的毛發、血液、唾液等DNA親子鑒定檢材、樣本,應根據司法鑒定機構的要求保存,送檢,以保障鑒定結論的真實有效性;
(5)採用合法手段獲得的涉及當事人隱私的證據材料應妥善保管,除提交律師和法院外,不得散布傳播,對他人名譽造成損害,更不能據此要挾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一般情況下的婚外情不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除非對方有再次結婚的行為,那麼是屬於構成了重婚罪,是屬於違法犯罪的行為了,法律上的量刑標準是在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其次,如果婚外情選擇訴訟,離婚的話,可以要求對方進行一定的賠償。
二、如果婚外情的出軌對象是軍人的配偶,可能構成破壞軍婚罪
破壞軍婚罪,是指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
(一)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現役軍人的婚姻關系。
現役軍人,是指有軍籍的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部隊或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服役的人,不包括拍滑歷轉業軍人、復員退伍軍人、殘廢軍人、人民警察,以及在軍事部門、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工作但沒有軍籍的工作人員。
所謂現役軍人的配偶,既包括女現役軍讓凳人的丈夫,又包括男現役軍人的妻子。至於配偶是否為現役軍人,則不影響本罪成立。
(二)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結婚的行為。
所謂同居,是指與現役軍人的配偶在一定時期內公開或者秘密地姘居且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行為。所謂結婚,是指與現役軍人的配偶採取欺騙手段騙取結婚登記或者雖未登記但長期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而形成事實婚姻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至於行為人原來有無配偶不影響本罪的成立。現役軍人與其他現役軍人的配偶同居或結婚的,也應以本罪論處。
(四)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破壞軍人婚姻關系的故意。就是說行為人必須明知對方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其結婚或者同居。如果是確實不知道,由於現役軍人的配偶隱瞞事實真相以致受騙而與之結婚或同居者,因缺乏本罪構成的主觀要件,不能按本罪處理。但是對他們的非法同居關系或婚姻關系,應依法予以解除。
三、重婚罪的四要件為:
1.侵犯的客體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關系;
2.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必須具有重婚的行為,即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結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3.主體為一般主體,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又與他人成立婚姻關系,二是沒有配偶的人,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之結婚;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與他人結婚。缺少任何一個要件都不構成重婚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⑧ 怎麼看待婚外情你對婚外情的看法是什麼呢
婚外情是對婚姻的褻瀆。 有婚外情的男人或女人就像小偷一樣,做著骯臟骯臟的事情。 他們在玩火,他們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他們不僅是厚臉皮和不要臉的人。 他們不考慮家人的感受,到頭來都是自私的,也不怕被人發現。
婚外情只是人生成長中的一個小插曲,不能成為男女生活的主旋律。 美與丑,對與錯,黑白,人心有尺。 更何況,人的一生,都是取捨、得失,沒有人能幸運地擁有一切!
⑨ 外遇是什麼意思
外遇是指有婚姻關系的絕山顫其中一人,與配偶以外的人發生超出友誼的關系,也稱作婚外情、出軌。英文稱為Affair,是源自拉丁文的alterium,有損壞名譽之意。外遇的定義依不同研究領域有些許不同,在社會學辭典中,外遇即有發生性交(通姦)行為,屬於婚外性行為之一種;若僅有「思想或行為上的不貞」而無實際的性接觸,可稱之為精神外遇。法律上,性關系被視為是外遇的必要因素,此性關系是指已婚者與非配偶發生自願性的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