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中國制定的第一部法律
法律分析: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制定的第一部正式法律是婚姻法。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召開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草案)》。4月30日,毛主席簽發命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5月1日起施行。它先於土地改革法和工會法頒布實施,這是新中國成立後制定的第一部法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灶虧。1950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廢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激圓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正。
新中國制定的第一部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4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簽發命令,自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這是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也是新中國制定的第一部法律。明辯塌這是幾千年來中國社會家庭生活的一個偉大變革。
它明確規定:「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主義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
㈡ 中國第一部婚姻法是哪年頒布的
中國第一部婚唯改姻法是1950年頒布的。根據查詢中國婚前山鬧姻法官網顯示,1950年5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並於同年慧罩10月1日正式施行。這部婚姻法是新中國成立後第一個立法的婚姻家庭法律,明確規定了男女平等、自由婚姻、禁止包辦、禁止買賣婚姻等基本原則,保障了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對於推進家庭制度改革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㈢ 新中國制定的第一部法律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制定的第一部正式法律是婚姻法,但現在已經失效了。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召開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草案)》。4月30日,毛主席簽發命令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5月1日起施行。這是新中國成立後制定的第一部法律。
新中國制定的第一部法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1950年4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4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澤東簽發命令,自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這是新中國第一部婚姻法,也是新中國制定的第一部法律。這是幾千年來中國凳岩社會家庭生活的一個偉大變革。
它明確規定:「廢除包辦強迫、男尊女卑、漠視子女利益的封建主義婚姻制度。實行男女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權利平等、保護婦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民主主義婚姻制度。」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全文共分為6章,包括總則、結婚、家庭關系、離婚、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附則,共51條。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廢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局判第二十一次會議修正。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桐粗改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同時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有效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此條例被《民法典》所替換。《民法典》生效日期為2021年1月1日。
新婚姻法弟三十二條規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經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該條規定中雖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的規定,但不是分居滿兩年就一定可以離婚。
即使分居滿兩年,也不是自動視為離婚,協議離婚的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起訴離婚的要通過法院起訴,判決離婚生效後才是正式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一條本法是婚姻家庭關系的基本准則。
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
註:此法已經失效。
㈣ 婚姻法是從哪年開始
1950年5月好知乎1日公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是新中國頒布的第一部法律。全文共分為8章,包括原則、結婚、夫妻間的權利和義務、父母子女間的關系、離婚、離婚後子女的撫養和教育、離婚後的財產和生活及附則,共27條。內容以調整婚姻關系為主,同時涉及家庭關系方面的各種重要問題。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婚姻法自新法施行之日起廢止。2011年8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婚姻法最新的司法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於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決定》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全文共分為6章,包括總則、結婚、家庭關系、離婚、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附則,共51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建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的新型婚姻家庭制度,確立了男女平等、夫妻互愛、團結和睦的婚姻家庭觀,極大解放和發展了社會生產力,促進了社會的全面進步。
先後對婚姻法進行了修訂和修正,增加了夫妻約定財產制、無效婚姻等內容,完善了對家庭暴力受害者、被遺棄家庭成員的救助制度,在建立和維護平等、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即將出台的民法典,將進一步完善我國的婚姻家庭制度,維護公民婚姻權利。
在相關法律制度的推動下,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守法自覺性不斷提猛腔升,公民的婚姻行為更加規范有序、符合法治精神。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條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友悉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