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撫養費和生活費的區別
撫養費和生活費主要區別有,性質不同、法律意義不同、包含不同,具體如下:
一、性質不同
1、撫養費
是父母或其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
2、生活費
是維持生活的費用。
二、法律意義不同
1、撫養費
我國法律上的撫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撫養費是父母或其族遲他對未成年人負有撫養義務的人,為未成年人承擔的生活、教育等費用。我國法律上的撫旁卜養費,是指當這些人不運穗穗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支付給未成年人的費用。
Ⅱ 離婚協議書寫的生活費,學費,包括雜費嗎
民法典規定,離婚協議的生活費一般只是子女生活所需要的費用,不包括教育費的,教育費是子女教育支出的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撫養費的負擔】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皮洞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春判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燃森枯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四十二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按規定,夫妻雙方離婚時,有孩子的要支付子女撫養費,並且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撫養人沒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的,要按時支付,否則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訴。那麼,經法院審理判決撫養人要及時支付撫養費的,對方仍未積極支付的,要確定是否強制執行。
實際中,發現離婚的一方未及時支付子女撫養費,那麼另一方可以積極去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審理後,會按照以下進行處理:
1、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當事人會進行教育、警告
經過法院的教育、警告,督促對方積極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
2、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對方經教育、警告後仍不履行支付撫養費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去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要求對方及時支付子女撫養費。
所以,在子女撫養費訴訟中,對不履行支付撫養費義務的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並且,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將會按以下處理:
1、提取、扣留對方的儲蓄存款或工資等勞動收入;
2、查封、扣押、凍結、變賣被申請人的財產。
以上知識就是對「離婚協議書寫的生活費,學費,包括雜費嗎」這一問題進行的相關解答,如果您還有相關法律問題,可以關注無訟,私信咨詢。
Ⅲ 新婚姻法男方給女方生活費
關於新婚姻法子女撫養,撫養費的問題,新婚姻法子女撫養費有哪些、標准、支付呢?下面是我們要了解的新婚姻法子女撫養,撫養費的問題中,大家真正要仔細注意的幾個方面。1、新婚姻法子女撫養中,子女的撫養費具體有哪幾項呢,法院是如何確定的?新婚姻法子女撫養中,子女的撫養費具體有哪幾項呢,法院是如何確定的?根據司法解釋,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新婚姻法子女撫養中撫養費支付的標準是,在離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確定子女撫養費的數額時,一般是根據以下三大標准來確定。(1)子女的實際需要。(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3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同時,根據司法解釋,夫妻雙方離婚後,關於新婚姻法子女撫養,撫養費支付的標準的認定,一般是按照以下標准支付的:(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拿橘百分之五十。(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2、新婚姻法子女撫養中,撫養費應該怎麼支付呢?新婚姻法子女撫養中,撫養費應該怎麼支付呢?主要有兩種:有條件的,可以一次性給付;暫時不具備條件的,可搏敏沖以按月或定期給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給付。一般來說,子女撫養費可以由雙方共同負擔,如果協商一致,是可以的,當然,如果有證據顯示承擔全部撫養費的一方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則不可以。即使達成上述協議後,如果過一段時間後,雙方經濟情況確有變化,子女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確有增加或者給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訴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擔撫養費。3、關於新婚姻法子女撫養中,撫養費基殲應怎麼支付的其他問題。除了上面的介紹,關於新婚姻法子女撫養中,撫養費支付還有一些問題需要搞清楚。(1)孩子的撫養費應給到什麼時候?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應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2)成年的子女還需要父母拿撫養費嗎?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讀的;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3)什麼情況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法院應予支持: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4)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如何支付撫養費?根據司法解釋,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Ⅳ 法律上丈夫給妻子生活費標准
當然有義務給妻子生活費。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之間有相互撫養的義務。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另一方有權要求給與扶養費的權利。需要強調的是,這是夫妻二人之間的平等的義務,不是一方單獨的義務,丈夫有撫養巧稿妻子的義務渣寬春,在丈夫需要扶養時,妻子也有扶養的義務,這屬於一種法定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如耐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
Ⅳ 離婚後生活費包含學校伙食費嗎
撫養費包含學費餐費。撫養費是雙方離婚後對所生育子女的成長至成年的一個保障,它包括了學費住宿費伙食費生活費等等費用是必須要支付的。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差纖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此條中的「必要虛旦仿時」應理解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遲腔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二、父母應負擔的子女教育費僅指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一般費用 《<婚姻法>解釋(一)》第二十條規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子女。
子女上大專及本科院校的費用很高,考慮到各種實際情況,法律將尚在校就讀的學歷限定在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以此作為父母的法定義務,而上大專及本科院校的費用不是必須由父母支付的,是否支付完全取決於父母的意願。
即便是子女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父母需要支付的也是一般的教育費用。如果一方擅自讓子女上學費昂貴的一些「貴族學校」、重點學校等,另一方不同意支付昂貴的學費或所謂的「擇校費」等,一方請求另一方支付這些費用的訴訟請求將無法得到支持。
需要說明的是,父母不支付高中以上學歷的費用和其它非一般的教育費不是絕對的,關鍵是要看父母的態度,只要父母願意支付,法律將不作干涉。
Ⅵ 離婚後子女生活費包括哪些
根據《婚姻法》第四章離婚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扒信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告蘆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
因此,在書寫離婚協議時,如果沒有把教育、醫療費單項列出,撫養費一般會被法院推定為包括教育、醫療、生活費用在內的。但是,如果離婚後,孩子發生突發的、較大的醫療、教育費用或人身意外傷害費用,而原有撫養費不足以支付的,可以另行起訴要求增加撫養費。
撫養費的確定標准參考以下兩個因素: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根據最高院的相關規定,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一般可按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被撫養人的實際需要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被撫養人的襪此帶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也是重要的參考標准。
撫養費的給付方式一般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常見的給付方式有按月支付、按年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等。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
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一般來講,如果對方當事人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法院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可能性不大。
(6)婚姻法里的生活費包含了哪些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全文共分為6章,包括總則、結婚、家庭關系、離婚、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附則,共51條。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1981年1月1日起施行。1950年5月1日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本法施行之日起廢止。2001年4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修正。
Ⅶ 離婚協議書寫的生活費,學費,包括雜費嗎
離婚協議書寫的生活費,其實就是粗姿撫冊凳坦養費,包括接受教育所需的學費、雜費等全部費用。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一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州桐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Ⅷ 法律上丈夫給妻子生活費標准(離婚撫養費標准有什麼法律依據)
離婚的時候,要是沒有撫養孩子的一方就需要給撫養費,那麼,離婚撫養費標准有什麼法律依據?
法妞網友咨詢:
離婚撫養費標准有什麼法律依據?
李勇律師解答: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撫養費的若干意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做櫻運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頌指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
很多人據此認為撫養費標准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其實這種觀點是不完全正確的。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准外,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是最重要的參考因素。
李勇律師補充: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純梁。
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子女的實際需要;
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②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准》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③ 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