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包辦婚姻是什麼
包辦婚姻是區分於自由戀愛婚姻的,就是以父母或者長輩的安排,素不相識的男女結婚。
❷ 包辦婚姻有什麼好處
包辦婚姻的第一點好處,就是門當戶對。門當戶對的意思並非窮人一定嫁窮人,富人一定娶富人;門當戶對的意思是倆家的家庭教育、家庭環境要差不多,兩個人的學歷大致相當。我周圍有很多婚姻不幸福的例子,其中門不當戶不對的占絕大多數,有人說你這是以偏概全,你才能有幾個朋友啊。我的還擊是:呸,這就好比是抽樣調查,這是窺一斑而知全豹。
我一個兒時夥伴的姐姐當初要嫁一個工人,夥伴的磨褲唯姐姐是大專學歷,工人是中專學歷,夥伴的媽媽死活不同意,夥伴的姐姐硬是嫁了,據說還從家裡把戶口本偷了出來。婚後那男人露出本性,總打人,夥伴的姐姐終於受不了而離婚,可是手被那男人打壞了,總抖,連洗碗這樣的活兒都幹不了。
我並不是說工人不好,但是因為知識和認識的差異,對人生的看法也頗多不同,我相信大多數低學歷的人都對「男尊女卑」非常認同,可是女性在不斷學習的過程中認可的是「男女平等」。此外還有一些家庭習慣的不同,婚姻並非兩個人單一的結合,它還是兩種家庭、兩種家庭關系的融合,所以這兩種家庭靠得越近越相象融合得越快。因為婚後,哪怕是飯前便後洗不洗手這樣的小事都有可能引發一場惡戰,這就是觀念的不同,而觀念的改變並非一朝一夕,因為她或他是在那樣的環境中成長了十幾或二十幾年甚至更多年,改變起來很難,不一定要流血,可是也差不了太多。
包辦婚姻的第二點好處是婚後才戀愛。現在離婚率和物價瞎培上升指數一樣,是空前高漲。為什麼,就是婚前戀得時間太長了,又同居又什麼的,把婚後該乾的事兒全提前幹了,那婚後還有什麼沒干過的,只有婚外戀唄。你看現在離婚的有幾個不是婚前戀愛時間過長的,就不說那些個電影電視演員歌星了,就連王菲現在都覺悟了,跟姓李的飛快戀愛,之後就結婚,這事兒不能拖。王菲不是唱了嗎,《只愛陌生人》,你看看,不過她愛得還不徹底,到底那姓李的還不是陌生人,咳,當然也允許有特例,這個不在我們今天的討論范圍之純晌內。
總而言之,包辦婚姻就不存在這個缺點啦,新婚頭一夜你倆才見面,當然事先你已經從父母那裡對他的個人情況有個大概了解了,然後從這一夜,你才慢慢細致深入地對他一點一點了解揣摩,而他這時候也全無二心,任由你琢磨,完全不用猜忌——他這會兒在法律上歸你所有。等你戀上他了,我相信大多數人都不是那種習慣見異思遷的,總得戀個十來年,這起碼就三十多、快四十歲了,這在古代就算是中老年了,慾望也減弱了,也都差不多了,就算愛情變了親情也無所謂了,因為要繁衍新的愛情已經非常艱難。所以包辦婚姻對於維持婚姻的穩定還是非常有好處的,既然我們的社會需要用穩定的婚姻來安定民心,我們就該想想如何才能在桎梏人性的婚姻里求得一絲生機。
包辦婚姻的第三點好處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人說這有什麼好,是我結婚,又不是我父母結婚。這就錯了,戀愛是什麼,是發瘋,所以戀愛著的時候結婚就好比母牛要嫁公雞。可是父母之命就不同了,他們是過來人,他們清醒著,他們是你父母,他們了解你,知道什麼東西適合你,什麼東西不適合你。而你這時候正在發瘋,非但聽不進去,還當他們是阻止你取經的妖魔鬼怪,一定要打死。可是萬一你真的奉了父母之命完婚後婚姻不幸福,你總還多了一個借口:這個不是我自個兒挑的,這個是我父母給我挑的,所以我還得另外在外頭再搞一個。那時候你多主動,你多有理,大多數人都會站在你這一邊同情你。
綜上所述,包辦婚姻比自由亂愛那是利多於弊,什麼時候現代人能認識到,能想一想,為什麼幾千年來我們的老祖宗們都提倡包辦婚姻,並非全無道理,則國之大幸、民之大幸。
❸ 包辦婚姻什麼意思,父母包辦婚姻合法嗎,包辦婚姻是什麼意思
提起包辦婚姻什麼意思,大家都知道,有人問父母包辦婚姻合法嗎,包辦婚姻是什麼意思,另外,還有人想問包辦婚姻是什麼,你知道這是怎麼回事?其實什麼是包辦婚姻 包辦婚姻的利弊,下面就一起來看看父母包辦婚姻合法嗎,包辦婚姻是什麼意思,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我國《婚姻法》明確規定婚姻自主,任何人都不得干涉。因此從上女方的家人這樣做是的。
現在你們已經領取了結婚證,是受到保護的婚姻。但考慮對女方對家人的感情和感受,你們可爭取同她家人做好思想工作,盡早將彩禮退還。畢竟訂婚是的習俗,是不受保護的。
包辦婚姻是區分於自由戀愛婚姻的,就是以父母或者長輩的安排,素不相識的男女結婚。
包辦的婚姻一般都不會太幸福,因為夫妻二人缺少必要的了解,有的甚至是無法容忍對方的缺點,但父母意思難違,結婚後就是了痛苦的開始,如果二人是真心相愛,加上父母又包辦了,那麼就是好事,否則真心在婚後麻煩一大堆。
你說的是父母包辦子女婚姻?還是酒店的包辦婚姻酒席?問題目的要清楚,才能得到滿意的辦婚姻的9大好處。
包辦婚姻是指在老一輩的婚姻都是長輩說了算,雙方長輩同意就結婚,自己說了不算,無論你願不願意都得結婚。自己沒得選擇,只能按父母的意願嫁雞隨雞。嫁狗隨狗。只能認命。
包辦婚姻指的是第三者(包括父、母)違反婚姻自主的原則,包辦他人婚姻的行為,又稱不自主婚,即並非由結婚者來決定的婚姻。這種行為是對婚姻自由的嚴重干涉與,在中國,為和婚姻法所禁止。
這輩子前半生誰陪你你決定不了,後半生你陪誰也決定不了的意思包辦婚姻溫照斐。
其他任何人(包括父母、親屬、等)為當事人決定婚姻的情況都屬於包辦婚姻。
包辦婚姻是我們《婚姻法》所禁止的。包辦婚姻txt。
《婚姻法》明確規定: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同時在第八條中規定:第八條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系。未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也就是說,登記結婚男方雙方必須本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去結婚登記,即雙方明確表明結婚意願才可以登記結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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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包辦婚姻是什麼意思
包辦婚姻是指男女雙方不是基於自願結合,而是由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包辦他人婚姻行為。包辦婚姻的法律救濟方法是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五十二條
因脅迫結婚的,受脅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
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脅迫行為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請求撤銷婚姻的,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❺ 包辦婚姻有什麼好處
沒有一點好處,只能說明父母的愚昧和無知
在自己的子女沒選擇對象之前,你可以提供一些建設性的意見,一旦選擇自己的戀愛對象,作為父母的即使不滿意,也應該祝福他們,強烈蠻橫的反對只能給雙方帶來痛苦和傷害。本人為受害人之一。
❻ 包辦婚姻什麼意思
包辦婚姻指的是第三人違反婚姻自主的原則,包辦並強迫他人締結婚姻關系的違法行為,一般帶有一定的強制性。禁止任何的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以撤銷的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❼ 什麼是包辦婚姻 包辦婚姻的利弊
包辦婚姻:所謂的包辦簡頃廳而言之就是違反婚姻自主的原則,包辦他人婚姻的行為,也就是不經過當事雙方人的同意而做出的選擇。
包辦婚姻法律責任:包辦婚姻在中國,為憲法和婚姻法所禁止。這其中也就違反了《婚姻法》中關於婚姻自由的規定,因而是要負一定法律責任的。
包辦婚姻有利的地方:包辦婚姻有利於減少當事人尋找伴侶的煩惱,而且也有雀滾隱利於拉近雙方家庭的距離,一般都是從小就開始進行包辦,因此婚姻雙方有更多的相處經歷和時間,情感基礎好備尺。
包辦婚姻不利的地方:違背了婚姻雙方自願的原則,如果某一方不接受這一行為,將會導致雙方當事人以及家庭面臨許多的煩惱,也不利於在生活中更好地相處。
包辦婚姻有利也有弊,作為第三方應當把幸福的權利留給當事人做出選擇。
❽ 包辦婚姻是什麼意思
包辦婚姻一般是指父母不經過子女同意,強行給子女進行婚配,以門當戶對為基礎,以父母之言、媒妁之言為條件和途徑,而婚姻當事人間往往缺乏感情的一種婚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❾ 包辦婚姻什麼意思
包辦婚姻,也稱包辦強迫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內的第三者違反婚姻自主的原則,包辦強迫他人婚姻的行為,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不是自願結為夫妻的,而是由第三者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包辦他人婚姻的行為。
滿懷著對包辦婚姻的厭惡,徐悲鴻固執地給自己的兒子取名「劫生」。完成了父母對傳宗接代的執念後,徐悲鴻再也無法繼續維持這樣的家庭生活,毅然決然地拂袖而去,一走就是三年,對妻兒襲扮幾乎不聞不問,把對於包辦婚姻的反感投射在母子二人身上,在他們的有生之年,幾乎沒有什麼機會享受到家庭溫暖,最終孩子因一場重病離開了人仿禪唯世。他們的悲劇,正是源於在中國延續千百年的包辦婚姻的陋習。
❿ 包辦婚姻是什麼意思啊
包辦婚姻指的是第三者違反婚姻自主的原則,包辦他人婚姻的行為,又稱不自主婚,即並非由結婚者來決定的婚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包辦婚姻是封建主義婚姻制度的產物,侵犯了公民婚姻自由的權利,應當嚴格禁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