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後繼承的遺產屬於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繼承或接受遺贈而取得的財產,屬雙方共同財產。如夫妻一方或雙方所繼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遺產,又如結婚時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但是,如果被繼承人在遺囑中指明某項遺產只歸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贈與人在贈與合同中確定某項財產只贈給夫或妻一方,這種情況下,法律應當尊重被繼承人和贈與人的意願,夫妻一方繼承的遺產和接受的贈與物不能作為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生產、經營收益,歸夫妻共同所有。」根據該條的規定,結合上面對財產的相關界定,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1.工資、獎金。工資是指作為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期付給勞動者的貨幣或實物;獎金是指用人單位物桐為了鼓勵和握氏表揚勞動者而向其給予的貨幣或實物。
2.生產、經營的收益。夫妻一段螞散方或雙方從事個體經營、租賃或承包經營所得的收益為夫妻共同財產。如配偶一方或雙方以農村承包經營戶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以個體工商戶的名義從事工商業生產活動、以個人合夥的名義從事合夥生產經營、依據《獨資企業法》或《公司法》的規定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獲得的貨幣或實物。
3.知識產權的收益。知識產權包括人身權和財產權的內容,其中人身權只能由作者、發明創造者所享有;而對於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權利人可通過轉讓或許可使用知識產權中的財產權而獲得收益,其收益屬於夫妻雙方共同所有。
4.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在婚姻期間,夫妻雙方或一方所繼承或接受遺贈而取得的財產,屬雙方共同財產。如夫妻一方或雙方所繼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遺產,又如結婚時一方或雙方受贈的禮金、禮物。
『貳』 事實婚姻有繼承權嗎
事實婚姻沒有繼承權。我國現行法律規定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其中的配偶,需要與被繼承人有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否則僅能通過遺囑繼承和遺贈獲取遺產。事實婚姻不屬於我國法律上合法有效的婚姻關系,但事實婚姻中的非婚生子女是屬於上述內容中的子女,是可以法定繼承的。非婚生子女是指沒有結婚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包括男女雙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關系的男或者女,與婚姻關系以外的第三人,發生性行為致孕所生的子女。
哪些財產可以繼承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叄』 婚姻法,繼承法屬於什麼法
繼承法屬於民法的范疇。繼承法與婚姻法、收養法一起構成了婚姻家庭法。所以,婚姻法和繼承法都屬於民事家庭法律。
『肆』 婚姻法繼承法屬於什麼法律部門
法律分析:婚姻法繼承法屬於民商法法律部門,我國的法律部門主要包括:1、憲法(包括:憲法、國家機關組織法、選舉法和代表法、國籍法、國旗法、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民族區域自治法、公民基本權利法、法官法、檢察官法、立法法和授權法)2、行政法(包括:國家安全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監獄法、高等教育法、食品衛生法、葯品管理法、海關法)3、民商法。(包括:物權、債權、知識產權、婚姻、家庭、收養和繼承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破產、證券、期貨、保險、票據、海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4、刑法。5、經濟法(包括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劃和政策的法律,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原則、方針和政策的法律,預演算法,審計法,會計法,統計法,農業法,企業法,銀行法,市場秩序法,稅法,土地管理法,等等。)6、程序法。7、社會法。8、軍事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條 本編調整因婚姻家庭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零四十一條 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條 本編調整因繼承產生的民事關系。
第一千一百二十條 國家保護自然人的繼承權。
『伍』 夫妻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屬於法律規則嗎
夫妻互相享有繼承權,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系、家庭關系中地位平等的一個重要標志。夫妻間的繼承權是基於婚姻的法律效力產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關系為前提的。也就是說,只有具備合法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才能以配偶身份繼承對方的遺產。 夫或妻一方死亡時,繼承開始,首先要確定哪些財產屬於被繼承人的遺產。被繼承人的財產一般包括在夫妻共同財產中的份額以及其個人財產。共同財產主要是指除另有約定外夫妻在婚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包括: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等。夫妻可約定其個人特有財產全部歸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和輪這部分財產也屬於共同財產。夫妻個人財產主要包括一方的婚前財產;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和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根據我國《繼承法》的規定,在分割遺產時,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應當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餘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目前很多人為了避免家庭因繼承而產生糾紛,破壞相互之間的感情,一般都會採用在生前設立一份遺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喚拆信七十條父母和子女有相互御晌繼承遺產的權利。
『陸』 繼承權屬於什麼權
法律分析:繼承權是一種兼有人身權和財產權雙重屬性的權利。繼承權是繼承人依法享有的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繼承權是基於近親屬的身份關系而發生的財產權,因而兼有人身權和財產權的雙重屬性。繼承權包括了財產利益的內容,繼承權的取得要以一定的身份為基礎,所以不手世能單純地說繼承權為財產權或人身權。繼承權和所有權的性質區別,繼承權是指繼承人所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它體現為繼承人的繼承地位。它包括繼承開始前,即被繼承人死亡前繼承人的繼承地位。它屬於一種繼承期待權。繼承開始後即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的地位。其在理論上稱為繼承既得權,是一種現實的權利。繼承權是為身份權或為財產權與繼承法之為身份法或為財產法相關聯。那麼繼承法即為親屬關繫上的財產法,則繼承權亦應確認為親屬關繫上的財產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悶薯液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螞物二順序繼承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