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現在辦理離婚手續需要走哪些程序
依據我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一及三十二條的規定,離婚分為兩種,一種是自願離婚另一種是訴訟離婚。自願離婚又稱「協議離婚」即男女雙方協商一致就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的承擔等達成一致意見並簽署離婚協議書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解除婚姻關系的離婚方式;訴訟離婚是雙方均同意離婚但團簡是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的承擔無法達成一致或一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另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要求法院判決雙方解除婚姻關系的離婚方式。因此,離婚登記的辦理程序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夫妻雙方直接攜帶結婚證、戶口本、離婚協議書等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解除婚姻關系,符合條件的民政局會出具離婚證;另一種是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依法向當事人出具的民事判決書發生效力後等同於離婚證(即離婚判決生效後,雙方的婚姻關系自然解除,無需再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因此判決離婚的當事人一定要保存好自己的離婚判決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中華人民共段或衡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握做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2. 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需要帶什麼材料
作為一個經歷過離婚的人,可以告訴大家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需要注意的事項,和要攜帶的東西有以下幾點。
第一,離婚申請。離婚雙方必須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而且必須是雙方本人親自到場,不得有人替代。以我所在的地方來說,只有縣區一級的民政機關能夠受理離婚申請。需要登記離婚的,需事先到村委會開具離婚相關介紹信,並且到所屬鄉鎮人民政府加蓋政府公章。
一般來說管理人員都會為了防止沖動下當事人草談螞率離婚,會進行調解和思想教育,調解無效的才會准予離婚。
第四,辦理結果。婚姻登記機構准許雙方離婚後,會依據離婚協議書登記,並發給雙方離婚證,在結婚證上加蓋注銷二字的印章。離婚協議書由雙方各持一份,婚姻登記機構備案一份。申請離婚的雙方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系。
總的來說婚姻大事不可兒戲,不管是結婚還是離婚,一定要慎重,三思而行。
3. 民政局除了婚姻登記還做什麼
很多人對民政局的了解僅限於結婚領證,但民政局內除了婚姻登記服務之外,還有很多的服務內容。關於民政局是干什麼的的問題,下面我為你詳細解答。4. 民政局離婚流程如何辦理手續
早去年年中的時候,“新婚姻法制度”就引起了全民關注, 對於離婚的新規定,大家一直熱議不斷。目前已經距離《民法典·婚姻篇》正式生效過期三個多月了,還是有不少群眾對此表示不解,不明白離婚的規定有何變化。 下面給大家介紹下婚姻法2021年離婚新規定到底是怎麼樣的,民政局離婚流程如何辦理手續。
離婚新規消息一傳出就引起大家的關注和熱議,很大部分原因是2021年開始辦理離婚程序與從前的有很大的不同。如今想要協議離婚,已經沒辦法馬上從民政局拿到離婚證,可以先進行預約申請,然後按照離婚登記辦理流程來申請。
離婚預約:一般情況下離婚並不需要提前預約,但各地情況不同,建議向當地的婚姻登記機關做進一步了解。由於疫情尚未完全過去,不少地區為公眾開放了網上預約離婚申請以及離婚登記的服務,以廣州為例,可以進入省婚姻登記機關的預約系統晌殲啟,並根據系統的提示進行預約。
廣州預約離婚登記申請(網上):第一步,進入頁面點擊開始預約;第二步,選擇“離婚登記申請”;第三步,選擇戶籍所在地並填寫好要辦理離婚的夫妻二人戶籍信息;第四步,根據剩餘預約量來選擇登記處名稱以及日期; 第五步,填寫離婚男女雙方的信息,比如姓名、證件改好、出生日期、聯系電話等,然後點擊“提交”完成預約。在系統上預約成功後,要協議離婚的夫妻二人按照預約好的時間,去預約好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申請流程即可。
廣州離婚登記(網上預約教程): 冷靜期期滿的30天之內,進入廣東民政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系統,點擊“開始預約”,點擊“離婚登記”,接著填寫男女各一方的證件號碼以及受理回執編號。點擊進入下一步選擇辦理離婚登記的網點和時間,確定雙方信息,完成預約。辦理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在約定好的時間內持相關證件和證明材料,一起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
離婚登記的辦理流程大致如下:
(一)申請
夫妻雙方在內地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一起到具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處提交申請,並且提供以下證件、證明材料:
1、男女雙方的結婚證;
2、符合辦理離婚登記要求的有效身份證件, 如本人身份證、戶口本、通行證、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等;
3、在婚姻登記機關現場填寫的《離婚登記申請書》。
最新婚姻條例規定,辦理離婚手續時須出具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應當明確表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協議事項。 離婚協議書可以由自己擬定,也可以到民政部門領取格式文本。
(二)受理
婚姻登記員按照有關規定對當事人提交的上述材料進行初次審核。經由工作人員對當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無誤後,給當事人發關於離婚登記申請受理的回執單。 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當事人可要求出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
(三)冷靜期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並向當事人發放《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有不願離婚的想法, 可持本人的身份證明以及《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單》(遺失的可不提供,但需書面說明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的需求,並按照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宴如的相關規定來填寫好《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 待婚姻登記機關核實無誤後,給當事人發放《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書》,並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與《撤回離婚登記確認單(存根聯)一並存檔。在離婚冷靜期到期後的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離婚證的,當做撤回離婚登記申請處理。
(四)審查
在離婚冷靜期到期後的三十日內,(期間屆滿的最後一日是節假日的,則以節假日後第一日作冷靜期期滿的日期), 離婚夫妻應當按相關規定攜帶有效證件及材料,如離婚協議書、結婚證、雙方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護照、通行證等,共同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證。婚姻登記處按規來執行和審查,對不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不給予離婚登記辦理,必要時婚姻登記機關可按當事人要求出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
(五)登記發證
婚姻登記處依據《婚姻登記工作和規范》規定, 予以相關登記並給當事人發離婚證。
一般的離婚(協議離婚),規定夫妻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的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 所以在外地的夫妻想要離婚, 且協商一致的,可以到一方戶籍所在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程序與上述的流程相似,大致分五個程序。若夫妻雙方或一方在外地,無法一起親自到一方戶籍所在地辦理離婚手續, 可以進行訴訟離婚。
夫妻一方想要訴訟離婚,可以起草起訴狀,准備訴訟所需的證據, 然後把起訴狀和證據提交給有管轄權的法院。 由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若受理案件, 向對方發送起起訴狀副本,然後法院安排開庭時間,向雙方當事人發送傳票。雙方均可以委託律師或者其他專業人士代理訴訟,參與離婚案件的開庭審理,最後法官會依據原告的訴訟請求、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判決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或財務, 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對於新的離婚規定,許多人都把主要目光放在了新增了離婚冷靜期規定上面, 即便是夫妻二人自願離婚,也需提交了離婚申請後還要等30日,等到冷靜期滿期結束後,還要在滿期後的30日內,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的下發。對於這個新增加了規定,有網友評論道, 這樣的離婚規定一定都不人性化, 如果一方願意離,但對方耍賴拖延是不是會浪費更多的時間和成本?
對於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 民法典婚姻篇有相關規定, 可以由相關組織進行調節、也可以走訴訟離婚的方式。人民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節; 如果確定雙方當事人感情破裂且調節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如果有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賭博、吸毒等惡習多次教育仍不改正;雙方當事人分居滿兩年因為感情不和的; 或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應當准予離婚。
許多網友關注的,“如果離婚夫妻一方逃避不願離婚”此類情況,新規有這樣的規定:一方核實被宣告失蹤,另一方當事人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 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其中一方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同意應允雙方離婚。
從網友們的評論來看,雖然新實行的離婚冷靜期引起不少人的反感, 覺得這種新規, 既增加了離婚雙方的時間、金錢等方面的成分,又使得司法資源浪費。但也有些人對離婚冷靜期表示了肯定,認為它能夠給婚姻方面帶來一定好處, 例如冷靜期給夫妻二人一個用以冷靜思考的空間,避免因一時情緒化而導致最終夫妻二人離婚,這對挽救婚姻有一定的好處。
除了冷靜期,大家關注的離婚後子女撫養問題也有了新的規定。新規表示,離婚後,父母對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父母在孩子不滿2周歲的前離婚,子女的撫養權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無法協議好撫養問題的,這種情況由人民法院根據父母二人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子女的原則來判決,對於孩子滿8周歲而父母離婚的,應當尊重孩子的真實意願。
父母離婚後,孩子父母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撫養費的數額、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可以由人民法院按規判決,法院一般會從多方面考慮,比如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的標准來確定。
而對於離婚的財產分割情況,一般在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自己協議如何分割;協議不成,雙方有意見的, 由法院根據當事人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對子女的照顧、女方以及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處理。例如,一方父母出資買的房,即便這個房子是在婚後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離婚時也只屬於個人財產,而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離婚時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分割;若是婚前買房,婚後房產證把配偶的名字加上, 那麼該房子屬於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 離婚時一般作為均分處理。
除了財產、房產的分割,現實中有不少夫妻在離婚的時候會為彩禮是否返還起爭執。除了特殊情形,以結婚為目的而索要的彩禮(聘金、聘禮), 一般不予退還。但若彩禮是按照習俗給付的,當事人離婚時請求返還時, 經查明屬於以下情況,法院可能會按規定處理,即支持退還彩禮:
(一)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雖然辦理了結婚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每個人都希望自己的婚姻能夠美滿幸福,但一旦離婚面臨的不僅是破裂的感情,還有各種糾紛,有人在煩惱離婚冷靜期,也有人在煩惱孩子撫養問題或雙方的財產分割問題, 但不管如何, 希望每一對夫妻在即將真正結束自己的婚姻前,能夠妥善處理好雙方事務,在協議離婚或是訴訟離婚時, 了解清楚最新的離婚規定,必要時選擇律師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
5. 民政局怎樣撤銷婚姻登記
1、初審。婚姻登記員查驗當事人所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並核查本登記機關原登記檔案。
2、受理。指導當事人填寫《撤銷婚姻申請書》,並在「監誓人」一欄簽名。
3、審查。婚姻登記員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和申請書內容進行比對、核查,確保相關內容的一致。
4、報批。婚姻登記員擬寫「關於撤銷×××與×××婚姻的決定」報所屬民政部門;符合撤銷條件的,民政部門應當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批准,並印發撤銷決定。
5、公告。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將《關於撤銷×××與×××婚姻的決定》送達當事人雙方,並在婚姻登記公告欄公告30日。如30日內無異議,則宣告撤銷當事人的婚姻登記,同時宣告該婚姻證作廢並收回。
(5)婚姻服務局如何處理擴展閱讀:
可撤銷婚姻的法律特徵
1.可撤銷婚姻是違反了當事人意願的,是違反結婚自由原則的,主要表現形式有包辦、買賣婚姻。
2.可撤銷婚姻是有婚姻事實的。
3.可撤銷婚姻是相對無效的,它有時間限制。
根據《婚姻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受脅迫一方撤銷婚姻的請求,應在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當事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內提出,過了這個時間期限沒有提出撤銷請求,即視為有效婚姻。
6. 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流程是怎樣的
如果雙方協議離婚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也就是說符合條件也不可以直接在網上辦理協議離婚手續。法律規定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
一、辦理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當事人出示證件→當事人填寫《離婚協議書》、《申請離婚登記申明書》→婚姻登記機關審查、發給《離婚證》。
1、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願,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慶備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二、登記離婚應提交哪些材料?
依照《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申請登記離婚的當事人應當在向婚姻登記機關遞交書面申請登記離婚申請書時,同時提交下列證明:
(一)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戶口證明;
(二)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居民身份證;
(三)雙方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
如果是現役軍人申請登記離婚,須提交經所在單位團以上政治機關的同意決定和介紹信。如果是港澳同胞,應到原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離婚手續,如果婚姻登記機關找不到其結婚登記檔案,本人結婚證又丟失,可到辦理結婚登記時居住地的戶籍管理機關出具原在該地居住的戶籍證明,並由雙方當事人出具該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過結婚登記並經公證的聲明書及內地親友出具的保證書;
(六)申請登記離婚坦棗雙方當事人的近期免冠照片各兩張。
登記離婚,應符合的條件
1、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是辦理讓差拆過結婚登記的合法婚姻關系當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實婚姻當事人均無條件提出登記離婚,因此,凡無結婚證或夫妻關系證明書的登記離婚申請人,婚姻登記機關均不受理。
2、申請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應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所謂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能對離婚法律行為的法律後果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規定年滿十八周歲、精神狀況正常、能完全辯認其行為及其後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凡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訴訟離婚的方式提出,解決婚姻關系問題。
3、離婚申請書是申請離婚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並承擔法律後果。登記離婚最重要的條件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這種自願的行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撓、干涉,完全發自內心的自願行為。因此,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遞交申請,陳述理由。
7. 朝陽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朝陽縣民政凳者局婚姻登記處
朝陽縣民政棗羨薯局婚姻登記處位於朝陽縣民政局一樓,辦公室面積為10平米,設有結婚登記處、離婚登記處、檔案管理處、財務室、婚姻服務中心、婚姻服務大廳、婚姻家庭輔導室。婚姻登記處實行婚姻登記員制度,由1名主任、 1名副主任、 1名登記員組成。婚姻登記員持證上崗。婚登處實行首問負責制、服務承諾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
朝陽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的服務宗旨是:以「一流的管派悔理、一流的服務、一流的形象」為目標,以「便民、利民、為民」為原則,為全縣廣大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便捷、貼心的服務。
8. 婚姻登記
婚姻登記是婚姻登記機關依法確立或者終止當事人之間婚姻關系的具體行政行為。從性質上講,婚姻登記屬於行政確認行為,即行政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認定某一事實或法律關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一種行為。其目的在於依法確認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婚姻關系。
婚姻登記有兩種,一種是結婚登記,一種是離婚登記,結婚登記在學理上又分為初婚登記和再婚登記。當事人辦理結婚登記並領取結婚證,即意味著他們之間的婚姻關系得到了法律的認可和保護。
結婚登記是國家對婚姻關系的締結進行監督和管理的制春塌度。結婚除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外,還必須在規定的結婚登記機關履行法定婚姻登記手續。結婚登記制度,可以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原則的貫徹實施,避免違法婚姻,預防婚姻家庭糾紛的發生。認真執行關於結婚登記的各項規定,對於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婚姻家庭制度具有重要意義。
夫妻雙方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當事人辦理了離婚登記,即意味著婚姻關系依法終止,不再存在夫妻權利義務關系。
結婚是每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具備成熟的心理和身體條件,是結婚的前提,因此法律規定了准予結婚的法定年齡。只有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且符合其他結婚條件的,男女雙方登記結婚才能產生婚姻的法律效力。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條的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當然,法定婚齡是能夠結婚的最低年齡,並不是必須結婚的年齡,也不是結婚的最佳年齡。有結婚意願的雙方當事人在達到最低法定婚齡之後,可以自主選擇何時結婚。
未達到法定婚齡是婚姻無效的法定情形之一。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
(三)未到法定婚齡。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九條規定:有權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向人民法院就已辦理結婚登記的婚姻請求確認婚姻無效的主體,包括婚姻當事人及利害關系人。其中,利害關系人包括:
(一)以重婚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及基層組織;
(二)以未到法定婚齡為由的,為未到法定婚齡者的近親屬;
(三)以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為由的,為當事人的近親屬。第十條規定:當事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確認婚姻無效,法定的無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訴訟時已經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雖然法定婚齡是婚姻無效的情形,但如果婚姻雙方向法院請求確認婚姻無效時均已經達到法定婚齡,則猛森虛導致婚姻無效的情形已經消失,此種情況下,法院不予支持。
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在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辦理,根據《婚姻登記條例》及《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的相關規定,婚姻登記管轄按照行政區域劃分,具體見下述:
一、雙方均為內地居民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枝燃登記。通常來講,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由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管轄。
另外,根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的相關規定,省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規定鄉(鎮)人民政府辦理雙方或者一方常住戶口在本鄉(鎮)的內地居民之間的婚姻登記。
二、一方為非內地居民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具體而言,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或者其確定的民政部門管轄。
三、雙方或一方為現役軍人男女雙方或一方為現役軍人的,其辦理結婚登記由部隊駐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或另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婚姻登記機關管轄。
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主要包括申請—受理—審查—登記(發證)4個流程,具體的流程規范如下所述:
一、預約申請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結婚登記。
婚姻登記的預約流程(以北京為例):
(1)方式一:北京市民政局官網-北京市婚姻登記預約服務http://ggfw.mzj.beijing.gov.cn/jhyy/marryout/marry/index_yy.html ;
(2)方式二:搜索關注「北京婚姻登記」微信公眾號;
(3)方式三:「北京通」APP中搜索「婚姻登記預約」,進入應用即可預約;
(4)方式四:支付寶中搜索「北京通」,進入並選擇「民政服務」-「婚姻服務」,即可預約。預約受理日期為15日內的工作日,截止到前一天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