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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要哪些東西

發布時間:2023-04-18 21:49:19

A. 去民政局結婚需要帶什麼證件

法律主觀:

那個去民政局結婚需要帶什麼證件,你好:結婚登記提交的證件:1、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2、本人無配偶。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運握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結婚登記的程序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哪姿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法律客觀: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要求結婚旁緩慶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B. 民政局登記結婚需要哪些資料

法律主觀:

結婚是人生中的大事,去登記結婚之前需要准備好相關的證件,那去登記結婚需要帶什麼資料呢?接下來由的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於去民政局登記結婚需要哪些資料方面的知識,歡迎大家閱讀!1、中國公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模州清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1)戶口證明;(2)居民身份證;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離婚的當事人恢復夫妻關系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復婚登記。2、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包括常駐我國和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外籍華人、定居我國的外國僑民)在中國境內申請結婚。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共同到中國公民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登記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1)、中國公民須持有:1)本人戶籍證明;2)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λ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λ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2)、外國人須持有: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的證明。3)、外國僑民須持有:1)本人護照或代替護照的身份、國籍證件(無國籍者免交);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3)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單λ的縣級以上機關、學校、事業、企業單λ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狀況(未婚、離婚、喪偶)、職業、工作性質、申請與何人結婚的證明。綜上,如果你必須要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話,可以參照小編在上文中帶來的內容,看看自己及對方應該准備好哪些身份證件,這樣在辦理結婚手續的過程中才能夠比較順利的辦理。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跡春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婚姻登記條例》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旦前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C. 民政局登記需要帶什麼

法律主觀:

去民政局結婚登記需要帶的證件有:1、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戶口簿;2、當事人的單身證明敬型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法律上禁止結婚的血親關系的證明。如果攜帶的證件不齊全的,不能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知租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第五條辦理結亮猛猜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D. 民政局婚姻登記要什麼資料

民政局婚姻登記要什麼資料

民政局婚姻登記要什麼資料,結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結婚的時候一定要去民政局婚姻登記處進行婚姻登記,並且領取結婚證,只有有結婚證的婚姻才是合法的。下面看看民政局婚姻登記要什麼資料。

民政局婚姻登記要什麼資料1

一、去民政局領結婚證需要帶哪些證件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婚姻情況證明(通常由當事者單位或居委會出具),以及本人與對方並不互為直系血親關系且三代以內無間接親緣關系的相關文字聲明。如果當事人曾有過婚史,則需攜帶離婚證書或者法院的判決書及判決生效證明。

3、三張兩寸免冠的半身彩色合照,要求是短期內拍攝的,也可以在登記現場進行拍攝。

注意:關於結婚證上的照片尺寸,民政部門出台過明確的規定,底色必須為藍色或者紅色,長寬尺寸必須為6cm*4cm,不符合規定的照片是不能夠使用的。一般來說,選擇在現場進行拍攝的夫妻比較多,即方便也可以避免做無用功,絕大多數民政局都有此項服務。

二、辦理結婚證的條件是什麼

1、男女雙方均為自願領證,且兩人皆無合法的配偶。

2、男性已滿22周歲,女性已滿20周歲。

3、當事二人並非直系血親,在三代以內也無任何間接的親緣關系。

4、雙方並沒有醫學上認為不予結合的疾病,如麻風病等。對於喪失性功能的人來說,必須在領證前如實地告知對方。

5、當事雙方必須共同親自到場辦理。

三、常見的不予登記理由

1、任意一方或兩方都未滿法定的注冊登記年齡。

2、當事者並不是發自內心想要注冊。

3、某一方當事人或雙方都有合法的配偶。

4、申請雙方具有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血緣關系。

5、婚前體檢不合格,罹患法律上不予結婚的某些病症。

民政局婚姻登記要什麼資料2

一、到民政局辦理結婚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首頁及自己那一頁)。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正反面復印件。

3、三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Ps: 結婚證的照片可以去影樓拍,也可以在現場拍攝。一般在民政局現場拍會比較方便,影樓拍會有跟多選擇。

二、領結婚證流程

1、取號,有預約也需要取號,可比預約時間提前到達。

2、在取號處領取《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並填寫,只需要填寫基本資料,簽名要留到婚姻登記員面前再簽。

3、叫號後到指定窗口交資料,按指示簽名蓋指印。

4、雙方一起讀聲明書(聲明書由婚姻登記處提供)。

5、婚姻登記員將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證件材料齊全,當場發結婚證。

三、領證需要注意的地方

國內絕大多數的結婚登記都是在當地民政局受理,其相關的機構為結婚登記處。一般來說,它上班時間為: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及節假日不上班。現在有網上預約系統,可以搜索:省份名+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系統。

民政局婚姻登記要什麼資料3

一、去民政局登記結婚需要帶什麼材料

去民政局辦理結婚手續需要攜帶證明材料:

1、戶口簿(或者集體戶籍證明)

2、居民身份證

3、婚姻狀況證明

(1)固定工、離退休職工由所在單位出具

(2)待業、個體無業人員由居(村)委會出具

(3)待業人員、個體戶還應提供勞動手冊(或執照)

4、二寸彩照3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單人彩照3張,雙方照片顏色統一,結婚登記處有寶利來快照服務。

5、再婚當事人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離婚證書(或解決夫妻關系證明)(或法院調解書)(或法院離婚判決書)註:持初級法院判決書的,還需帶好初級法院判決生效的證明。

6、因私出境人員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我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的在國外期間的婚姻證明。

7、因私出境回國定居者的特殊證明(另外要持上述的各種證明)如無在國外期間的婚姻狀況證明,可持經公證的本人在國外的未婚證明書。

二、民政局結婚登記的手續有:

(一)申請。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須持本人戶口證明、居民身份證和所在工作單位或生產大隊出具的關於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狀況的證明,共同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申請登記的時候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如果是離過婚的還應當持離婚證。在實行婚前檢查的地方還應該持有醫院的婚前檢查證明。

(二)審查。

登記機關對於雙方當事人的結婚申請審查,在必要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有關的證明材料,或進行必要的調查,或指定項目進行醫學上的鑒定。

(三)登記。

婚姻登記機關經審查後,認為符合結婚條件的,准予登記,發給結婚證。婚姻登記機關不與登記的,應當出份書面說明,說明不與登記的理由。

只有在按照國家規定的手續辦理了結婚登記,領取到了結婚證之後,那男女之間才能成立婚姻關系,此時彼此之間的權益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至於去民政局登記結婚需要帶什麼材料,上文中我已經作出了詳細的介紹,各位不妨適當參考了解一下。

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結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准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准:國內結婚登記每對9元加及其他相關費用。

注意:

民政部關於貫徹執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於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男女雙方結婚時需要提供有效的材料,通常為雙方的戶口本、身份證、以及合照。如果不能夠提供有效的身份證證件或者戶口本的,可以向當地所在的派出所開具正規的證明,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在材料齊全和滿足結婚的各個條件下,當場受理,當場發放結婚證。

E. 結婚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東西

男女雙方要是想去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除了要具備我國婚姻法中規定的結婚條件外,還要帶上相關的結婚登記材料。為了幫助想要登記結婚的男女順利完成結婚登記,我為大家整理了結婚登記需要的材料,供大家參考。

結婚登記需要准備什麼東西

一、申請結婚登記時所需提供的材料:

當事人結婚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提供下列證件:

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或臨時身份證(身份證必須在有效期內);

2、當事人雙方的戶口簿或戶籍證明;註:當事人的身份證和戶口簿中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別必須一致,不一致的必須到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更正,並在更正處蓋章。

3、當事人如果是離婚須提交離婚證(或判決書),當事人如果是喪偶須提交原配偶的死亡證明(或死者的戶口注銷證明);

4、現役軍人申請結婚登記時,持軍人身份證件(軍官證或士兵證〈證件必須在有效期內〉)和所在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婚姻狀況證明書),志願兵和超期服役戰士在家探親期間申請結婚登記的,可由當地人民武裝部出具(婚姻狀況證明書)。

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的有效性、真實性進行審查,經過審查,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按程序辦理婚姻登記。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申請補辦結婚登記或復婚登記的,按照結婚登記程序辦理。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對於普通人而言結婚時需要准備的材料是身份證和戶口本,如果要是現役軍人的話則還需要部隊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書。有準備結婚的人,可以在進行結婚登記之前先看看我的文章,了解一下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都需要什麼證件,以及該如何辦理結婚登記。更多法律知識,請到網站進行了解。

得哪些疾病不能結婚?

國家實行計劃生育,不只是減少生育,更是要優生,重質量。因此,在婚姻法中明文規定了的一些疾病不能結婚。具體是哪些呢?我就為您整理出這方面的內容,歡迎大家瀏覽。

結婚的`禁止要件,是指人們在結婚時必須排除的條件,是婚姻的障礙。這是從消極方面來規定的,故又稱消極要件。我國現行婚姻法從三個方面對此作了規定。

(一)禁止一定范圍的親屬結婚。

禁婚親是指禁止結婚的一定范圍的親屬。其立法依據主要有兩點:一是基於優生學上的要求。二是基於倫理道德的要求。一定范圍的親屬關系結婚,尤其是近親間的通婚,往往被認為有悖婚姻倫理,難以被人們所接受。有的國家禁止一定范圍的姻親結婚,主要就是倫理觀念的作用,與優生沒有關系。

(二)禁止重婚。

重婚是違反一夫一妻制的行為。我國法律要求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已有配偶的男女在配偶死亡或雙方離婚前都不得再行結婚。已有配偶又再行與其他異性結婚或以夫妻名義公開同居生活的行為是重婚行為。所以,我國法律禁止重婚要求申請結婚的男女必須沒有存續著的婚姻關系。重婚不僅是違反婚姻家庭法的行為,而且也是違反刑法的行為。禁止重婚也是大多數國家的立法通例。

(三)禁止患有一定疾病的人結婚。

或規定某種特定的疾病是婚姻無效或得以撤銷的原因,是出於保護當事人和他人的權益及維護社會利益的需要。綜觀外國的有關法律,禁止結婚的疾病可分為兩類:

一是嚴重的精神方面的疾病,如先天性痴呆、精神病、精神耗弱等。患這類疾病的人通常是無行為能力人,且在結婚後有將精神方面的疾病遺傳給後代的可能。

二是重大不治且有傳染性或遺傳性的身體方面的疾病,患者結婚會嚴重危害他方和後代的健康。此外,有些國家還規定,有生理缺陷而不能為性行為者,禁止結婚。其立法理由顯然是以婚姻的自然屬性為依據。

涉外婚姻如何辦理結婚登記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步伐,越來越多的國人走出國門,也越來越多的外國人來到我國,涉外婚姻也越來越多,那麼涉外婚姻如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呢?請閱讀下文了解。

一、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應在哪裡辦理登記手續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內結婚應到中國公民一方的戶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記機關(一般為民政機關)申請辦理登記手續。如果結婚雙方同意在外國公民一方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申請登記結婚的手續,也是完全可以的。

二、中國公民申請和外國人登記結婚,雙方須具備哪些證明材料

1。中國公民須具備以下材料:本人的戶籍證明,包括護照和身份證明;本人戶口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單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務(縣級以上)等出具的本人婚姻狀況證明及與何人結婚的介紹信;本人和未婚夫(妻)的合影照片;

2、外國公民須具備以下材料;本人國籍證明,包括護照、身份證,或能夠證明其身證的證明;在華工作的外國人須持有中國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簽發的證件;外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結婚狀況證明,或是由該國律師事務所出具的證明,經該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認證,再由我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認證;

3、外國僑民須具備以下證明材料:

(1)本人護照或可證明其身份和國籍的證件,無國籍者免交

(2)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申請結婚的男女雙方還必須具備婚姻登記機關指定的醫院出具的婚前健康證明。

三、哪些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現役軍人、外交人員、公安人員,機要人員和其他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員。

四、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華僑,台港澳同胞結婚須具備哪些條件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華僑,台港澳同胞結婚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規定;男方滿25歲,女方滿22歲;男女雙方不得患有未經治癒的麻風病或其他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當一方為外國人時,在不違反中國婚姻法原則的前提下,可考慮其本國法律。

五、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到國外生活應了解的有關事宜

以下說明與加拿大人的涉外婚姻為例;婚後在加拿大應有的權利;

(1)結婚三年後,可以申請加拿大國籍;

(2)加拿大一方配偶在結婚的同時要出具承擔對方婚後十年的經濟擔保證明,這種擔保是無條件的,即使婚後離異,加方仍有此項義務;在加拿大離異的有關規定:

(1)除非加拿大一方有違法行為,或者不履行婚後的義務,原中國公民一方不得提出離異;如提出將被遺送回原籍;

(2)加拿大人一方可以提出離異,離異後仍負有對其配偶為期十年的經濟擔保義務。

F. 去民政局領證需要准備什麼

法律主觀:

去民政局領結婚證需要以下手續: 1、准備材料,本人戶口證明亮猛猜、 居民身份證 、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2、申請,男女雙方帶齊上述材料證件,共同到一方 戶口所在地 的結婚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3、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 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 4、登記,並發給結婚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敬型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未辦理結婚登記 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客觀:

《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 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知租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G. 結婚登記需要什麼材料

一般需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單身證明以及本人與對方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辦理結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

2、經居住地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

婚姻成立要件分類

1)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實質要件表明確法律對結婚當事人的自身情況和雙方的關系的要求,形式要件表明了法律對結婚方式的要求。

2)必備要件和禁止要件。必備要件亦稱積極要件,當事人必須具備這些條件始得結婚,禁止條件亦稱消極要件或婚姻障礙,當事人只有不具備這些情形始得結婚。

3)公益要件和私益要件。傳統的親屬法學將此作為婚姻的成立條件的分類之一。前者是與公共利益即社會的公序良俗相關的,後者是僅與當事人或利害關系人的利益相關的。

這種分類法是為我國婚姻家庭法學所不取的。我國婚姻家庭法中有關婚姻成立要件的規定,既是保護個人利益的,又是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的。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婚姻登記條例,網路-結婚條件

H. 到民政局辦理結婚證要什麼東西

到民政局辦理結婚證要什麼東西

在去登記結婚之前,最好檢查一下自己的東西有沒有帶全,這樣才不會出現等到終於在民政局排上號了,卻臨時發現該准備的沒有準備好的糟糕情況。我給大家整理來到民政局辦理結婚證要什麼東西,來了解一下。

到民政局辦理結婚證要什麼東西1

一、結婚登記需要帶的東西

1、戶口簿、身份證:戶口簿上需有戶籍專用章,身份證應在有效期內。身份證或戶口簿丟失的,應到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身份證與戶口薄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肆族頌身份證號碼應一致。如不一致,須由派出所更正並加蓋印章。現役軍人按部隊文件規定須持軍人證件和由團級以上政治部門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2、照片:雙方大二寸(規格為裁去邊框後5.1cm×3.8cm)半身免冠近期同一底版合影證件照三張。(不得使用婚紗照、藝術照)。

3、喜糖(可帶可不帶,遇到別人祝福時,沒有喜糖挺遺憾的)。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填寫申請表

結婚雙方去民政局說明來以後,工作人員會拿《婚姻申請表》給兩人填寫,主要是一些結婚人的基本信息裂鄭,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詢在場的工作人員。

2、照相

這個並不是必要的流程,如果結婚雙方自己已經准備好照片,就不需要在照,沒有的話就照相,走這個流程。

3、婚前檢查

不需要照相的直接從第一跳到這一項,婚前檢查主要是為了優生優育,這個檢查是免費的,都做一些常規的項目,但是需要到指定的醫院去做。如果新人不想婚檢也是可以的,因為現在實行的是自願婚檢制度。

4、蓋章

把之間准備好的證件的復印件和婚檢的單子交給工作人員,工作人員會對材料進行審核,沒有問題就會帖上照片,然後加蓋印章,就可以了。

5、領證

基本都是蓋章後,會讓結婚的新人拍個照片,恭喜結婚領證,然後就可以來的.。如果需要拍攝的照片,可以跟工作人員溝通。

到民政局辦理結婚證要什麼東西2

1、要在新人雙方任意穗此一方的戶籍所在地區屬婚姻登記處去辦理結婚登記,如果二人都不在戶籍當地的話,可以約定時間到一方所在地辦理,有的省份開通了網上預約,如果您所在省份有這項服務的話,那就可以精確時間,也可以提前做好准備。

2、雙方要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和雙人大二寸免冠照片三張,照片是可以提前准備的,我也建議你們提前准備,提前了解結婚證照片穿什麼衣服拍出來更好看,拍攝好看的證件照,因為如果不準備,到婚姻登記處就得現去拍,既浪費時間,又無法保證效果,自己准備的話,可以拍自己想要的理想效果。

3、雙方到達登記處後要填寫結婚申請表,連同你們的證件復印件和原件一起交給工作人員去進行審核。

4、審核過後,通過了的話,就可以等著制證了,婚姻登記處可以舉行一個小小的儀式,發放一些紀念禮品,不過這些東西都是收費的,結婚證的制證費是9元錢,其他那些東西的費用大概在100元左右,總歸100塊最多就可以拿到象徵夫妻合法身份的結婚證了。

5、如果涉及到二婚,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現場就會提示。

結婚證辦理就是以上這些內容,其實整個流程並不復雜,需要提交的資料也不多,到婚姻登記處的時候最好帶幾袋喜糖,表示對工作人員感謝的同時也讓更多的人沾到你們的喜氣,希望上述內容能夠幫助到您。

I. 去民政局結婚需要帶什麼證件

去民政局結婚需要帶的證件如下:
1、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2、本人無配畢塌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現役軍人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證、軍人證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法律依據:《婚姻登記工作規范》第二十九條
內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消此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不一致且無法提供相關材料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當事人聲明的婚姻狀況與婚姻登記檔案記載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書、配偶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等材料。
結婚拿數迅證辦理需要什麼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願結婚;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5、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6、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7、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8、結婚證在哪辦才受法律保護,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9、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10、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J. 民政局婚姻登記時需要帶哪些材料

一、民政局婚姻登記時需要帶哪些材料
1、婚姻登記時需要攜帶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等材料。如果辦理結婚登記的當事人是香港居民、澳門居民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等證件。
2、法律依據:《婚姻登記條例》
第四條,內地居民結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第五條,辦理結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第七條,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結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符合結婚條件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對當事人不符合結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二、結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公民都是有結婚登記的權利,而且在進行登記的時候就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特別是提交的證件就一定要符合法律的規定,不同的公民所提交的材料就會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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