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婚姻登記檔案的保管期限是多少年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婚姻登記檔案能保留100年,對有繼續保存價值的可以延長保管期限直至永久。婚姻登記檔案是指婚姻登記機關在辦理結婚登記、撤銷婚姻、離婚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的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憑證作用的各種記錄。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第二條 婚姻登記檔案是婚姻登記機關在辦理結婚登記、撤銷婚姻、離婚登記、補發婚姻登記證的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憑證作用的各種記錄。 《婚姻登記檔案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檔案的保管期限為100年。對有繼續保存價值的可以延長保管期限直至永久。
『貳』 30年前的結婚證檔案去哪查
可以去當地民政局查看。婚姻登記記錄涉及到個人隱私信息,他人和一般單位不能查詢他人婚姻登記記錄。只有婚姻當事人憑合法身份證到當地的民政局才能查閱當事人自己的婚姻登記檔案。如果檔案已經移交到其他部門或者檔案館,民政局則會通知婚姻當事人到移交部門或檔案館查詢。
一、到民政局調結婚檔案需要多久
1、沒有規定時限,實際辦理中當場即可調查完成
2、婚姻當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證件,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3、持單位介紹信可以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4、律師及其他訴訟代理人在訴訟過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證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證件可以查閱與訴訟有關的婚姻登記檔案
二、到民政局辦結婚證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1、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
3、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4、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三、調取結婚檔案的流程是怎樣的
1、如果婚姻雙方當事人想要調取結婚檔案的,那麼可以持合法身份證件,到民政局可以查閱本人的婚姻登記檔案。
2、如果婚姻當事人因故不能親自前往查閱結婚檔案的,那麼當事人可以辦理授權委託書。
因此,結婚證是有效證明男女合法婚姻關系的法律文件。一般來說,在申請結婚登記時,如果雙方同時符合婚姻法規定的結婚條件,且自然提供的材料比較齊全,則可以順利結婚。結婚證,從他們拿到結婚證的那一刻起,男女之間的關系就是一對合法的夫妻。此時,即使不舉行結婚典禮,他們之間的關系也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結婚登記
1、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2、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
3、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結婚登記應當按照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的程序辦理。
1、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2、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當事人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4、當事人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5、當事人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6、雙方自願結婚
7、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當事人持規定的有效證件